各位高教的同仁,大家好:
最近,清華校內有一位專案教師,因為公開說明自身工作處境的不堪,並反對校方片面變更工作條件的新聘約,結果竟遭到校方解雇(不續聘)的威脅。消息傳出後,我們不僅驚訝且憤慨。
我們的基本看法是:即便校方與專案教師意見不同,也應以對話的方式面對爭議,校方不該用剝奪工作權以壓制言論自由的手段來對付異議者。因此,我們希望各位高教的同仁們,連署支持以下兩個訴求:
一、清大校方必須立即停止壓制專案教師的言論自由。
二、清大校方必須與專案教師平等地協商聘約的工作條件。
眾所皆知,這幾年大學開始大量聘用專案教師,雖其制度設計之原意,是為了方便大學執行特定計畫,然而大學校方卻把專案教師視為「專任教師之替代人力」,用來執行長期且繼續性的教學與行政工作,甚至變成「行政事務的萬用雜工」,成了「沒有權利、什麼事情都要做」的「無限期試用勞工」。
在現實上,我們已經看到了各大學愈來愈傾向於「先以專案聘用」(即便徵才時說的是「專任缺」),「使用」幾年後再來決定是否轉成「專任」的現象。而對專案教師來說,因為缺乏法律保護(不適用《教師法》與《勞基法》),在心理上擔心工作被剝奪,不得不接受各種待遇,成為校園內被歧視的次等教師。
發生在清大語言中心的此案正是如此。聘用專案教師來執行長期性的語言教育,本身已屬不當;但校方為了更徹底使用專案教師,決定修改新聘約加入更嚴苛的條件(要求暑期開課不另給額外薪給、剝奪升等之權利、增加行政庶務的評鑑比重)。
為了達成修改聘約的目的,校方在程序上首先收回專案教師在中心教評會的「列席權利」;於是在沒有專案教師列席的狀況下,黑箱通過了新的聘約,並要求專案老師全部接受。
清大學生會與議會得知此事後,公開於校內舉辦聲援專案教師的活動(6月12日),一名專案教師代表在現場發言表示「非常不認同校方的作法」。
而在活動結束後,(6月16日)清華學院教評會向該名教師表示,教評會認定她公開批評校方的行動是「重大缺失」,因此即將不予續聘!最後校教評會的決議是「若7月15日前簽下新聘約,則續聘一年」,若該名老師不願意簽署新聘約,就認定為是「重大缺失」不予續聘了。
清大校方的意思很清楚明白:第一,我要改聘約,任何人都不能有意見。第二,若有不同意見就是「重大缺失」,直接解雇。第三,乖乖簽下新聘約,就「不算重大缺失」,可以保住工作。
我們完全無法認同清大校方之作法!一個教師,無論其聘任方式為何,不管經費來自何方,難道沒有基本的言論自由、公開自己主張的權利嗎?清大校方以工作權來威脅一個專案教師,要求其噤聲,接受改惡的工作條件,不正反映出當前各大學無所不用其極的剝削弱勢教育工作者的現狀嗎?
其實要更動工作條件,最簡單且適當合宜的作法就是:「兩造雙方進行協商」。
清大校方「預先剝奪專案教師的列席權」,導致專案教師只得公開發言表示不滿,而校方又不願面對自己創造出來的不滿,反倒威脅要解雇提出意見的教師。
清華大學素有名聲,但竟以如此手段面對一些無權無勢的專案教師,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我們要呼籲,清大校方應當:
一、立即停止壓制專案教師的言論自由。
二、立即與專案教師們平等地協商聘約的工作條件。
各位學界的同仁,發起這個連署的我們其實心理也明白自身力量微薄,但面對不正義的言論打壓,仍要秉持學術與知識的良心,發出諤諤之聲。
期望各位學界識與不識的朋友,共同參與連署來捍衛被不正義對待的專案教師;更期望有一天,台灣的大學校方能夠恢復其應有的理智,不再欺壓弱勢的教育工作者。
王金壽(成大政治系教授)
古明君(清大社研所副教授)
林佳和(政大法律系副教授)
林昱瑄(南華應社系助理教授)
林敏聰(台大物理系特聘教授)
林瓊珠(東吳政治系副教授)
邱花妹(中山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邱毓斌(屏大社發系助理教授)
張鑫隆(東華財法所副教授)
陳尚志(中正政治系副教授)
陳俊宏(東吳政治系副教授)
陳政亮(世新社發所副教授)
黃厚銘(政大社會系副教授)
黃涵榆(台師大英語系教授)
管中祥(中正傳播系副教授)
鄭斐文(東海社會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