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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亞太學院董事會不正辦學頻頻 師生將發動「不信任投票」訴求解散董事會!

文/高教工會亞太分部、亞太學院教職員生團結自救會

亞太學院董事會把已選出的教師代表,公然「做掉」?
不正辦學頻頻!師生將發動「不信任投票」,訴求解散董事會,維護師生權益!

自105年8月怡盛保全公司入主亞太董事會以來,校務未正常運作,校內爭議頻頻。近來,亞太學院要籌組校長遴選委員會,董事會竟然因為不滿意選出的教師代表委員,強行修改辦法,把應有「三位教師代表委員」大砍為「一名」,並且試圖重辦選舉,把已選出的教師代表「做掉」?此舉不但惡意排擠教師參與校長遴選,也顯然違反「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律原則,已引起亞太教職員生譁然。

自從亞太學院前校長高永光於106年年底無預警辭職後,亞太學院依規章需重新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學校於107年1月2日,向全校教師發文(106亞人通字第026號),辦理推選校長遴選委員會之教師代表,:「依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校長遴選及解聘辦法第二條規定:遴委會置委員九人,其組成及產生方式如下:…教師代表三人:全體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互選六人(教師代表須於本校任職一年以上),董事會就此六人中遴選三位。…。」

爾後,於107年1月4日,亞太全校教師過半數投票,相互推選出6位校長遴選委員的教師代表,包括湯仁忠等6位參與工會的教師代表,待董事會遴選其中3位為校長遴選委員。

沒想到,亞太董事會竟因對教師代表的選舉結果「不滿意」,不但遲遲不依辦法自其中遴選3位為校長遴選委員。拖延至3月16日才向全校教師公告(106亞人通字第038號):「因本校校長遴選及解聘辦法業經107年1月16日第9屆第11次董事會修正通過,故重新遴選教師代表。」,並附上其聲稱已被修正的辦法條文:「遴委會置委員七人,其組成及產生方式如下:一、董事會代表三人:由董事會推選。二、教師代表一人:全體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推選三人,董事會就此三人中遴選一人。…」公然要把已選出之教師代表委員「做掉」!?

本校教職員生對此種「修正」與「重辦選舉」提出以下強烈質疑:

一、本校教師於107年1月4日,已根據校長遴選辦法互選出6位校長遴選委員的教師代表。按規定,亞太董事會即應先依辦法自其中遴選3位正式委員,並對外公告結果。

二、董事會對教師互選之代表「不滿意」,而於107年1月16日試圖修正校長遴選辦法,其效力也只能對未來的校長遴選委員會發生效力,而不能違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排除掉全校教師按既有辦法推選出之教師代表。否則,董事會形同可以隨意變動選舉結果,刪減其不滿意之教師代表之代表員額,完全剝奪辦理校長遴選之安定性與公正性。

三、董事會對校長遴選辦法之修正,將原本的校長遴選委員組成包含「教師代表三人:全體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互選六人(教師代表須於本校任職一年以上),董事會就此六人中遴選三位。」片面修改為「教師代表一人:全體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推選三人,董事會就此三人中遴選一人。」,不但讓教師代表自3席大幅減少為1席,剝奪教師參與校長遴選之權利,而且還將「教師代表須於本校任職一年以上」之條件刪除,此舉是否為怡盛公司入主以來置入之教師特別設事,啟人疑竇?

四、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在2018年1月19日於台南辦的大學校長會議曾經表示:「私立學校校長由董事會遴選,遴選機制不夠公開透明,將檢討校長遴選機制。」而根據本校新的校長遴選辦法:董事會三名,行政人員一名(由董事會遴選),校友或社會公正人士兩名(由董事會遴聘),教師代表僅有一位,而且沒有年資限制。此舉將原來遴選委員由九名減為七名,董事會可輕易掌握其中六名人選,違背社會大眾之期待,並有開倒車之疑慮?

對於亞太董事會此種顯然悖於常理,顯然不正辦學,置校長遴選公正性於無物的做法,我們要表達強烈譴責!加上其未正常辦學,造成近700名亞太學生被逼迫轉學/休學/輟學、全校教職員生權益嚴重受損、校內行政幾近癱瘓、校務荒茬、採購圖利自家關係企業…等亂象,我們呼籲主管機關教育部莫再作為禿鷹財團的幫兇,應當立刻依據私立學校法第25條,向法院聲請解散不正辦學的亞太董事會。對於亞太董事會此一違法不當的「修正」與「重新選舉」,也應立刻制止。

我們也將號召全體亞太師生,在3月25日(星期日)上午10:00於亞太學院校內舉辦對現任董事會的「不信任投票」活動。我們將交由亞太師生共同來判斷與決定:究竟怡盛保全公司入主後的董事會,是否還值得亞太師生信任?是否其應被政府聲請解散,重新由包含師生代表之公正人士組織學校董事會?歡迎社會大眾一同持續監督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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