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5萬人連署反深澳電廠 居民及環團赴政院遞陳情書

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深澳電廠重啟案在日前通過環評大會,環團為此舉行民調、連署,結果75%北北基民眾反對興建,另超過5萬4千人加入「撤回深澳」簽名,而環團和當地居民今日(3/28)進一步前往行政院召開記者會,要求政院撤回深澳案,並強調燃煤對空氣、海岸生態的危害,以及台灣能源轉型的急迫性。

深澳電廠位於新北市瑞芳區海岸線上,緊鄰九份、基隆忘憂谷等觀光地,於1960年始用,一度成為台灣發電量最大的電廠,直到2007年因機組老舊除役,若成功在今年重啟,台電預計2025至2026年開始發電,屆時總容量將達到120萬瓩(1200MW),為過去機組的3倍高。

備用量不足需新建電廠? 環團以數據反駁

而官方說明本案時,最常以「用電量即將過載、避免中電北送」兩原因背書,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吳澄澄對此反駁,他們將能源局資料套入計算公式後,再分別以「高、中、低」三種尖峰情境和法定的電力備用容量15%做比較,數據顯示電量近乎無虞。

此三種情境分別是:去年行政院提出的企業投資「五缺」障礙、能源局委託智庫的研究結果、以及環保署的溫室氣體管制目標。環團依此再和「有、無深澳電廠」的兩種備用容量率計算,而在取消興建的情況下,可能只有2025年的「高標」容量率達14.9%,略低於法定標準,其餘狀況則都有充足電量。

圖表來源/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圖表來源/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吳澄澄表示,雖然目前資料僅能估算出2025至2028年的可能性,但2028後再生能源裝置量將持續增加,故備用容率量也不會減少太多,且高標情境是為企業需求計算,他們根據台大風險政策研究中心的報告指出,上述結果已納入核一、核二廠退休,桃園大潭電廠和基隆協和電廠改建等狀況,並不會因為核電廠退役導致發電缺口擴大,因此深澳電廠無興建必要性。

至於「中電北送」引發中部民眾質疑,政府用他們的健康換取北部生活便利,吳澄澄直言「該落實的是降低中南部媒電比例」擴大天然氣和再生能源使用量,若未來需要跨區支援電力,才不會造成電廠所在地的污染負擔。

燃煤污染高彈性低 能源轉型沒那麼簡單

「燃煤發電從來就不是乾淨發電方式。」綠色和平專案主任蔡佩芸強調,燃煤除了空氣污染,還有碳排放問題,即使是最高效率的機組,每度電的單位碳排放量仍是天然氣2倍,更是再生能源的17倍以上,當今許多國家正積極減少燃煤發電,甚至訂出「全面淘汰」的期限,而台灣政府宣稱2025年要將燃煤比例減少到30%,卻又規劃興建深澳電廠,口號和實際作為的差距令人擔憂。

主婦聯盟環境保育基金會專員周于萱也引用中興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莊秉潔的「深澳電廠污染模式模擬結果」進行說明,其氮氣化物排放是桃園大潭天然氣機組的1.84倍、二氧化硫排放138倍、粒狀物則是48倍,且排放中包含重金屬成份。

此外,該研究中深澳電廠的單日pm2.5排放量平均值為6.75μg/m3(微克/立方公尺),但台電自行完成的環境差異分析報告中,模擬值僅有此數字的1/3倍,周于萱認為這結果有重大落差,再加上受環境影響,深澳電廠啟用後宜蘭縣、桃園市的污染量會比新北市更高,屆時北台灣空氣品質將大打折扣。

吳澄澄補充,由於碳排放目標和民眾對空污的重視,未來燃煤電廠的運轉限制勢必增加,且燃煤電廠污染量大、也缺乏運轉彈性。她進一步指出,台灣電力系統面臨的挑戰並非傳統概念中的供給量問題,而是再生能源占比越來越高後,如何有效調度?

環團呼籲,政府應把1000億建廠經費轉移到電力基礎建設、燃料進口,增加天然氣和再生能源的使用量,並為此興建儲能設施幫助電力調度,才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在用電量需要調配的狀況下快速反應,他們認為「處處受限的燃煤電廠並不是最好方案。」

空污範圍壟罩北台 萬人連署反對建廠

針對本案,綠色和平委託民調公司進行調查,北北基地區20至64歲、共1079位民眾的回答中,高達84%不知道政府正規劃重建深澳電廠,更有75%反對,撤回深澳連署也衝至5萬4千人簽名。環團強調,深澳電廠將對當地環境造成強烈衝擊,違反2025能源轉型的目標,他們會持續監督北台灣的縣市長、議員參選人對本案的立場,並在記者會尾聲把陳情書轉交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處長廖耀宗,他則允諾帶回向上層討論。

「孩子無法選擇自己生長在哪裡,有能力的大人們應盡善保護他們健康長大的責任。」深澳居民衣若蘭出面疾呼,電廠興建案只開了一次公聽會,許多當地人不知道燃煤的嚴重性,她便有鄰居因肺腺癌過世。另一位瑞芳居民說到,他從小看著灰濛濛的天空,覺得「這地方怎麼可能有人想來觀光?」直到2007年深澳電廠第一次除役,北海岸生態逐漸好轉,他才驚覺故鄉的美。

而潛水教練王銘祥則拿出他在海中拍攝的照片解釋,北海岸生態系多元,各式海生動植物群聚,其規模媲美外國潛點,但台電預計為電廠興建卸煤碼頭,因預定地的水深太淺,需先行抽砂挖深,恐導致邊坡滑落,且防波提將改變水量方向,電廠廢水更會破壞珊瑚礁、魚類和海龜的棲地,一連串工程「將使我們失去這塊天然美景。」

此外,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也列舉深澳電廠環評案的各項瑕疵,她表示開發案研擬多年,已非同一案件,應以新案處理,並針對「變更區域內的環境、保護對象等」重新研究,表決則應採分段表決「先釐清環評變更程序後」才能進一步決定是否通過,縱使不用重新闖關,只需辦理環境差異分析,仍要裁量空汙增量的實際情況,以及對深澳海岸的生物影響,蔡雅瀅認為,在上述問題尚未釐清的狀況下,當天不該有條件通過深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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