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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長榮勿玩兩面手法,具體面對工會訴求
2018-11-29 @ 1:00 下午 - 2:00 下午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時間:11月29日下午1時
地點:長榮航空(股)公司大門口(桃園市蘆竹區新南路一段376號)
長榮航和華航並為臺灣航空業兩大龍頭,在過去幾十年間,包括長榮航空在內整個長榮集團都不能成立工會,長榮集團的勞動條件和華航間也有不小的差距。隨著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不只華航空服員的薪資、年度休假等各方面勞動條件往上提升,抗爭也發揮外溢效應,帶動其他部門、其他子公司跟著改善,華航地勤加薪15000元,全華航集團都共享年度休假123天、國定假日雙倍薪等,長榮集團和華航集團的差距跟著拉大,與此同時,我們看見的卻是長榮航的營收、獲利不停成長,屢創新高。
長榮空服員在2016年7月加入空服員工會、並團結各部門成立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突破長榮集團零工會的神話,希望能透過工會集體的力量來改善長榮集團的勞動條件。然而長榮空服員在經過半年的抗爭,才終於在106年4月和長榮航空公司開啟團體協約會議。工會原對團體協約會議充滿高度期望,但工會面對的卻是資方代表一再於會議中答覆要攜回研議,至今歷時超過一年半、十九次協商,重大條文仍進展甚微。工會希望能比照華航調高長榮空服員的外站津貼和年度休假日數等條文,長榮航空公司到目前為止皆無具體有效的改善方案,長榮航空卻屢屢對外發布新聞稿說「有誠意和工會協商」,和工會實質感受落差甚大。
今年11月更發生本會一邊和長榮航空公司協商改善超時、過勞航班,希望能約定外站休息時間標準,長榮航空公司竟一邊對外表示航空業特殊,所以空服員不應適用勞基法,盼另立專法,要讓超時航班合法化,等於讓空服員更過勞,經本會赴民航局抗議不得立專法後,長榮航空公司仍一再步步進逼,聯合華航、遠航等各大國籍航空公司,提出修法版本,繼續想方設法要讓空服員和勞基法的工時保障脫鉤。
再者,為了確保工會團結權之行使,本會依據團體協約法,針對部分條文(例如調高外站津貼、特休核予兩飛津等),設有禁搭便車條款,非會員不得享有,以避免透過抹除會員和非會員的差異,來分化會員、削弱工會的實力。而本會也辦理了50場說明會、發起問卷調查,確定本會長榮分會大多數會員皆認同禁搭便車條款為本會團體協約不可退讓之底線。並在多次團協會議中要求長榮航空公司對此提出方案,但長榮航空不是屢屢迴避討論、就是直接拒絕提出方案。
以上種種情事,都讓工會深感長榮航空公司是在玩兩面手法,覺得長榮航空公司根本是把公關處理看得比改善勞動條件重要、把找政府修法讓違法變合法看得比面對工會重要,工會實在難以認同,因此本會在此呼籲長榮航空公司,請務於11月29日下午2時的第二十次團體協約會議中,好好面對工會訴求,針對長榮空服員和「外站休息時間標準」以及「調高外站津貼且非會員不得適用」兩條文,提出具體有效的對案,不要繼續玩兩面手法,讓工會和長榮空服員對公司更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