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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見聞錄05|未升等=失敗的學術工作者? 評鑑制度帶來的異化勞動

圖/Hernán Piñera

編按:「高教見聞錄」系列文章共十篇,為世新大學社發所副教授、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自2004年起,投入台灣高等教育及高教師生權益倡議工作十多年來的經歷回顧,近期將陸續刊載於公庫平台。系列文章連結請見文末。

文/陳政亮

世新大學的限期升等制度是在我進入職場之後建立的,雖然對我並不適用,但整體學圈的氛圍仍令人感到很大的壓力。

我在2011年申請副教授升等,距離2004年已經是第七年了,超過許多大學六年升等的期限;若與較晚進入職場的學者相比,我可能早就失去工作了(例如,根據當時部分學校的法規:清華、成大、中央、北科大、東吳…等,都是「六年條款」)。而基於與社發所同事們有著共同的知識立場、當時院長與校長對年輕學者的鼓勵心態、所找的外審委員具有友善與理解的視野,我因而升等成功。

這真的是一種難以言喻的幸運。如果把相同的著作,拿到現在這個時空下來升等,我不確定會有多少成功的可能;畢竟現任院長、校長與董事長,對社發所並不友善,這事肯定會是負面因素。

進一步說,把相同的著作拿到不同的大學去提升等,結果也是難以確定的。我的意思是,你永遠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你可能會在升等過程中,產生諸多對於他人的「幻覺」(因為患得患失而失去正確的判斷),不知道誰是否值得信任,你永遠不知道會在哪個環節出錯,對於結果你毫無信心。畢竟,影響升等成敗有太多學術與非學術的因素了。

基於這樣的理由,我以為要判斷一個人的學術程度,不應根據職級高低,或頭銜多寡,而應根據自己閱讀其著作的實際感受。我想人們應當看到,沒有升等的人不見得就是失敗的學術工作者(反之亦然),雖然學術圈是如此的貶低失敗者。而真正的失敗者是「自覺差勁」的人,跪伏在權力面前自我回望,進而自我貶抑,心神焦慮到失去學術能力,最終由自己證實了自己的無能,連一句辯護的話都說不出口。

2011年我在提出升等申請後,就參與了高教工會的籌建,印象最深刻的是2012年的成立大會上許多教授對於評鑑的發言:主要是針對工會到底是主張「廢除」、還是「改良」評鑑制度這一點,有一番激烈的討論。主張改良者認為,評鑑制度至少帶來了客觀的評價標準,否則按照過去排資論輩的學圈文化,年輕的學者根本不可能出頭;或說,有些系所善巧的運用評鑑,反而可以向校方爭取到匱乏多時的資源。而主張廢除者則認為,評鑑制度徹底改變了學者從事學術工作的思維方式(mindset),將整個學界帶向績效追求,空洞化了研究的基石:根植於學術興趣而奮不顧身追尋真理的心靈。

評鑑制度帶來的是典型的異化勞動:學者與自身的工作疏離,並且反過來受到績效的催促而不得不從事研究,勞動於是成為一種愈做愈痛苦的差事,只能等到強制的力量消失(例如升上正教授),才有辦法去做自己真正感興趣的事—研究;如果你還沒有倒盡胃口的話。經過一番辯論,大會最後以「暫停評鑑、徹底檢討」為修辭,作為工會的路線。

工會成立後經常舉辦各校或全國的活動。2015年的夏天,在台北有場檢討限期升等制度的座談會,其中出席者所描述的升等失敗(與被不續聘)的經驗,實在令人瞠目結舌。大多是得罪了院長、有的是因為校長下條子直接干預教評會、有的則是外審委員根本是不同領域的人、有的則是家裡有事延遲了升等申請、有的是因為過於專注教學而著作不多⋯⋯等等。

這些不同領域的學者,有人表達了內心極度的恐慌感,有的已經得了憂鬱症,而竟有不少人正在與癌症博鬥;我似乎目擊了評鑑體制所帶來的疾病效果。我猜想,從捍衛評鑑制度的管理者眼中,大概看不到這個體制帶給工作者的身心崩解,只會看見一群不耐壓、能力不足、不思長進的「草莓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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