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市社會福利聯盟
從今日的新聞中看到臺北市議會正在審議公彩盈餘分配基金,對於民政委員會議員在新聞中點名到的方案,幾乎都是各個相關福利法規中政府應該提供服務的方案。社會福利必須通過各種專業工作人員的服務,才能讓需要服務的市民得到問題的解決。在臺灣簽署聯合國身心障礙人權公約以及兒童權利公約之後,政府逐步推動多樣、多元而且符合每位接受服務的市民個別化的維護權益及支持服務社會福利措施。不如以往提供一項服務後,要所有人都接受到一樣的服務。在尊重人權且維護接受服務者的自主性的思維之下,運用更多的專業人員提供跨專業的服務是一種趨勢。
臺北市這些年無論是兒童、少年、婦女、長者及身心障礙者等領域的服務多數都是市政府以招標委託的方式委由民間提供服務。接受委託的社會福利團體從未在過程中得到任何額外的經費,每一筆費用都是花在提供服務上。有關議員關心的人事費,全部都是用於任用相關福利法中規定的專業人員,而承接委託的社會福利團體多數還會附加其他的服務措施,絕非議員所擔心的人事費亂花。
臺北市社會福利聯盟目前擁有57個團體會員,以及30多個夥伴團體共同參與聯盟事務。這近百個社會福利團體都在臺北市各個領域深耕並提供直接服務予弱勢族群。我們戰戰兢兢的為臺北市民服務,不希望議員們及社會大眾有此誤解,更不希望因而打擊在第一線打拼的各個專業人員。所謂此筆基金都花在人事費中,我們要說議員您誤解了!這些專業人士都是提供服務的渠道啊!我們自豪的告訴您:因為我們的努力,臺北市的社會福利服務會一天比一天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