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爛時光會客室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301集:太平番仔路庄不太平

整理 / 張芸瑄

台中太平番仔路庄居民與建商因土地所有權爭議纏訟46年,去年,建商聲請強制執行要求居民「拆屋還地」,二次履勘,居民死守捍衛家園,多位八十多歲的老婆婆堅守巷口,打死不退。番仔路庄居民抗爭數十年,究竟是要什麼? 太平番仔路庄究竟發生什麼事,使這個百年聚落不太平?

「番仔路庄」名稱由來

「番仔路庄」位於台中太平區,面積約兩甲地,地名中的「番仔」二字,來自於原住民族與漢人爭地的歷史背景,當時漢人為了取得「旱溪」的水源,與習慣在此地「出草」的原住民產生衝突,而「番仔路庄」便是漢人為了抵禦原住民所建立的聚落。

擁有一、兩百年歷史,乘載著五代子孫回憶的「番仔路庄」聚落,為何會多位八、九十歲長輩集體靜坐抗爭的場面?公庫記者吳容璟說:「整個事件以一句話簡單說明,就是『土地所有權被建商所買走』。但對於一個纏訟46年的土地所有權爭議案,也不是如此簡單。」

事件緣起——首次「拆屋還地」訴訟後 居民「優先購買權」取得失利

吳容璟表示,日治時期,佃農是向大地主租地蓋房或耕種,「番仔路庄」居民在當時承租了約兩甲的地,到了1974年,原地主遷移至日本,將地交由親戚葉作樂管理。然而,葉作樂卻盜刻印章,將土地盜賣給建商,並向當地居民提起「拆屋還地」訴訟,也就是「居民需要將土地交還給地主」。判決最終居民勝訴,因親戚(土地代理人)的非法行為——偽造文書,在這起訴訟中遭到法院揭露,不過,此時建商頭人邱塗金也開始發現情況不利,便在1983年時,在日本找到原地主的子女,以約台幣300多萬的價格取得土地授權,成為「土地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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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訴訟結果法院認定居民擁有「優先購買權,也就是要取得土地所有權之前,必須詢問居民買地的意願,並且有權以「同樣條件」購買土地,即居民能夠以約台幣300萬元取得土地。但建商卻是開出比市價(約1454萬)高出8倍的金額詢問居民購買意願,而後遭到居民回函拒絕,並希望建商以原有價格作為交易。沒想到,建商竟將此視為居民已經放棄「優先購買權」,也因此正式取得「土地所有權」。

二次「拆屋還地」訴訟 居民再度拿回「優先購買權」

於1995年,建商開始寄存證信函向居民催討租金,並在隔兩年,提起「拆屋還地」訴訟,也就是居民將面對第二次的「拆屋還地」訴訟。
2006年判決居民勝訴,不過,吳容璟說,雖然多數居民勝訴,但居民何春富並未跟其他人一同尋求律師協助,只唯獨他一人吃下敗訴官司,最終更導致喝農藥自殺的悲劇。這場官司後,居民由被告轉為原告,決定主張「優先購買權」提告建商,而後也獲得勝訴,再次確立居民的「優先購買權」,代表建商必須用「同樣條件」賣地。

建商上訴成功 再提告「拆屋還地」訴訟

對此結果建商決定上訴,最終也獲得勝訴,相對過去屢屢敗訴,為何建商能在二審上訴成功?吳容璟說,因建商將土地抵押給了銀行,法院認為土地已經被銀行扣押,無法還給居民,也就是「給付不能」狀態,成為居民敗訴理由之一,居民對此強烈不滿,也決定繼續上訴!

但就在居民主張「優先購買權」敗訴之際,建商趁勢在2019年再度提吿居民「拆屋還地」,並將44戶居民分成7組提告,截至目前只有一組居民勝訴,為什麼會有勝訴敗訴的差別?吳容璟說,其中最大癥結點在於「雙方是否仍存在租賃關係」,建商主張居民多年未繳交租金已失去租賃關係,居民則主張從未改變繳租方式,仍保有租賃關係。而種下「租金問題」因子的關鍵是在1995年時,居民曾應建商要求繳納「租金」,但最後卻成了建商的「損害賠償金」,因而2009年當建商再次催繳時,居民拒絕繳交,也就是為何建商主張居民未繳交租金。吳容璟也補充說明,過去約定俗成繳租金的方式應該是要「親自」去催繳,也就是民法中的「往取之債」,不應該是「寄存證信函」。

接觸議題契機 法律問題高門檻

為什麼會開始接觸這個「冷門」的議題?吳容璟說,她是在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臉書上看到此事,然後在公視新聞上也看見許多年近八、九十歲的老翁在政府前抗議,身為台中人的她,決定實際去了解。

吳容璟並非法律專業背景出身,採訪這複雜的訴訟過程有什麼樣的困難?除了法律專有名詞艱澀,每個土地破遷案所面臨困境的也都不同。她說:「過去在採寫土地正義,或是土地破遷的議題時,有時候都會覺得是不是應該要去唸地政系或法律系。」

日常生活受威脅 居民背負的壓力

自救會主委林秀芬在接手此案,便遇到各種不明的跟蹤,或恐嚇,也有年老的居民遇到斷水斷電的威脅。在龐大的壓力下,居民為何仍持續抗爭?吳容璟提到,居民除了捍衛歷史記憶,也是希望自己能在這裡走完生命最後一哩路。身為台中人的她,也認為這些傳統聚落有保留的價值,像是番仔路庄裡傳統建築「土角厝」,過去只從爸爸的口中聽說過,從未親自看過。

吳容璟也說,「居民也曾想放棄,再加上龐大的訴訟都是由他們自己本身負擔。過去46年的訴訟費加起來,每個居民可能需要負擔將近100多萬。」此外,現今居民仍須面對「履勘」的壓力,所謂「履勘」是去評估未來強制執行的範圍,而「履勘」後,法院能夠裁定拆除工程的時限。吳容璟提到,在居民阻擋「履勘」的現場,也多次受到警方關切,彼此起了衝突。台中市政府則曾表示這是私人的產權問題,當居民到市政府前抗議時,官員也僅要他們到長億集團抗爭。

公庫的「慢新聞」

吳容璟認為,雖然新聞有所謂的時效性,但公庫都會希望能夠把查證工作做得更確實,議題寫的更深入,更完整。如這個議題中,抗爭中會不斷提到「你害死我們老農」、「死人跟活人訴訟」等標語,記者就必須要將它轉化成一般人能夠理解的文字,以更完整表達居民意思。主持人管中祥也說:「面對議題不應只是情緒上覺得可憐或可惡,而應該要去理解背後制度上的問題,才能避免問題的重複發生。」吳容璟也說,撰寫的過程中,自己會用客觀但不中立的態度面對,因為自己還是希望居民能夠守住他們房子,所以會盡量找客觀的事實去佐證他們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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