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社運發電機

【聲明】核能、天然氣絕非綠能 勿以遊說漂綠取代科學評估

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日前路透社報導,根據外流的歐盟文件顯示,歐盟的專家小組「聯合研究中心」,擬將核能與天然氣列入綠能投資,在歐洲除了科學界共同表達反對立場,國際環境組織和政界亦強烈質疑「永續活動分類」的依據。綠盟認為此份評估係因產業遊說拉低綠能標準,以漂綠取代科學,爭議極大。

天然氣、核能產業遊說凌駕科學評估

《金融時報》已於2021年3月22日報導,歐盟這份評估報告在天然氣和核工業遊說下,擬於近日增列天然氣與核能產業至「歐盟永續活動分類」(EU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activities),並於日後浥注能源轉型基金於該等產業。

歐盟原本打算訂立「永續活動分類」指引企業投資,以供《歐洲綠色政綱》所列投資範圍參考。由於天然氣與核能並不符合永續定義。歐洲議會早在2019年3月決議排除核能列名「永續活動」,而後核能與天然氣集團遂決意加強遊說決策官員,要求變更認定方式。

路透社曾於2020年8月指出,天然氣和核工業為了爭取列入「永續活動分類」,自2018年初以來至2020年7月8日,與歐盟決策者舉行高達310次會議,平均每月為10.3次,肆無忌憚地遊說,大力干涉科學判斷與政策制定。由於該「永續活動分類」聽任跨國企業頤指進退,故而引起歐洲123名科學家聯署要求歐盟執委會,應依據科學為分類標準,勿與《歐洲綠色政綱》背道而馳。

盧森堡能源部長Claude Turmes公開表示,歐盟擬增列化石燃料和核能為永續活動的漂綠之舉,已使「永續活動分類」的國際公信力蕩然無存。至於國際環境組織如綠色和平則表示,雖然該分類尚未定案,但歐盟執委會似已無意藉由健全永續金融規則推動《歐洲綠色政綱》,至此所謂的「永續活動分類」已然淪為跨國企業漂綠工具。這也彰顯,關於「歐盟科學機構認為,核電符合綠能投資」的報導,與事實並不符合。

核能無法符合永續定義

據外流的歐盟文件顯示,歐盟「聯合研究中心」就核能是否符合「永續活動」提出初步說法:雖然核能在「 鈾礦開採、碾磨、核電廠運作和乏核燃料的最終處置階段均會影響環境和人體」,但可運用「現有技術」和「 合理成本」,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有害影響或減輕其後果。現今雖「尚無核廢最終處置設施」,「亦無最終處置經驗」,「技術和解決方案仍在測試階段 」,但只要 「公共和政治條件有利 」,就能以「地質處置 」方式解決核廢料問題。

核能絕非綠能、無法永續的原因在於,核燃料循環(從鈾礦開採到核廢最終處置)的不同階段所產生的廢物,不論型態為氣態,液態或固態,皆具有輻射危害,而核工業自1950年代迄今,仍持續危害氣候、環境及健康。

首先,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指出,鈾礦工人因暴露於放射性氡氣,在4,000名研究對象中竟有高達405 人罹患肺癌。此外,開採鈾礦時,業者為省錢,常以具有氡氣的鈾尾礦渣回填礦坑,嚴重污染土地、水源。

再者,史丹佛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學者Mark Jacobson力陳,由於使用核能必須持續開採、提煉鈾礦,製造碳排,所以核能絕不可能低碳,至於運作中的核電廠本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則為78-178g/ KWh。此一數字高於陸上和離岸風電生命週期的二氧化碳排放當量。

核廢有害環境 不該被漠視

此外,核電廠在運作、除役、最終處置等不同階段所產生的廢料,至今無法解決,目前各國核工業的核廢處理為節省成本,大多只暫時以冷卻池大量儲存用過的燃料棒,增加冷卻池起火和銫137外洩的風險,不可無視其有害於環境與人體的事實。《世界核廢料報告》明言,從核子時代以來,全球仍未有任何國家完成民生用途的高階核廢地質處置設施。因最終處置涉及百萬年的時間尺度,各國不僅得面臨科學不確定性,又因欠缺實際除役和中期儲存經驗,以致無法正確估計核廢最終處置的成本。歐盟既無法正確估算成本,又拒絕面對除役與最終處置的困難重重,又怎能期待會員國出現「有利的公共和政治條件」。

綠盟呼籲各界應審慎看待能源議題,天然氣可以作為過渡時期的能源選項,但不該被視為綠能,更不該意圖簡化核能為技術問題,漠視核燃料循環所衍生的大量碳排與氣候、環境、健康危害。更不該迴避能源自始自終為政治經濟、公衛 、環境、氣候問題,致使跨國企業一再以遊說降低綠能標準,以漂綠混充科學,加劇氣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