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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保存vs綠電開發大亂鬥 開發前沒人知道當地有碉堡?│屏東枋寮鄉石頭營光電案爭議2/4

照片為「屏東枋寮太陽能光電發電廠開發計畫」第一期開發狀況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編按:
「屏東枋寮太陽能光電發電廠開發計畫」選址於屏東縣枋寮鄉大響營段及新開村段,自2018年7月開始,從屏東縣政府審議,到內政部、經濟部能源局等相關審查通過,一路過關斬將,直到去(2020)年3月被核發開發許可、8月份取得施工許可,並持續施作第一期工程至今。然而,在這片原本是農地、原始森林,約莫103.8公頃土地的地底下,其實埋藏著二戰日軍遺跡——「石頭營」。

在當今全球暖化、氣候急遽變遷的環境下,發展「綠能」成為迫在眉睫的「好事」,然而,當綠能選址在二戰遺跡時,究竟成了哪樁美事?當地居民組成「捍衛石頭營聯盟」,希望能透過抗議與連署行動告訴政府與社會大眾:「不是反對綠能,而是反對選址錯誤的綠能!」

抗議聲浪從幅員遼闊、依山傍海的屏東縣枋寮鄉陣陣襲來,當地居民不惜在地方進行抗議,甚至撥空北上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在當地召開「捍衛石頭營聯盟」成立大會。究竟這項綠能計畫選址有沒有問題?開發後對於居民的生活影響又有哪些?公庫記者帶你走進枋寮、走入石頭營,探討這項開發案的來龍去脈。

林炫耀屢次帶領當地居民、文資專家等團隊走入石頭營。

公庫記者跟著林炫耀的腳步走入石頭營,這些將近80年的軍事遺跡不僅埋沒在大片農地與竹林裡,入口處更是隱密。林炫耀指著放眼望去的茂密竹林說:「刺竹也是要塞的一部份,是最外圍的天然鐵絲網。」果不其然,只要是刺竹叢生的地方,往往就是遺跡所在地。然而為了配合開發工程,部分碉堡周圍的刺竹林早已被砍伐殆盡。

林炫耀強調,整個石頭營不應該分為不同的軍事設施進行相關文化資產審查,而是應該將各軍事設施之間的坑道連結,包含刺竹林等範圍視為一完整的文化資產,並進行通盤考量。「全世界只有這麼一個完整的石頭營遺跡,然而光電板還有很多地方可以蓋,卻偏偏選在這裡!」林炫耀認為,國外經歷二戰的地區像是日本琉球群島、美國關島、塞班島等,皆有相關戰爭遺跡遺留至今,反觀台灣石頭營,相關單位不僅沒有進行維護,甚至進行種電與開發。

林炫耀說:「刺竹也是要塞的一部份,是最外圍的天然鐵絲網。」果不其然,只要是刺竹叢生的地方,往往就是遺跡所在地。然而為了配合開發工程,部分碉堡周圍的刺竹林早已被砍伐殆盡。

尤其未來廠商預計開發的第二期與第三期用地,分別屬於原始森林以及芒果農地,林炫耀擔心倘若開發工程不停止,環境破壞將會更加無遠弗屆。去(2020)年8月份業者開始施工,當時即發生碉堡有可能遭毀損等相關事件,業者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自行停工,並報請屏縣府處理。同年10月份縣府也曾邀集專家學者前往現勘,並要求業者加強維護古蹟、做好水土保持等相關措施,審查委員現勘後也初步認定,疑受影響的二處碉堡及相關坑道有可能為二戰遺跡,建議後續由縣府文資所辦理調查,並啟動審查程序等。

然而縣府新聞稿也指出,目前石頭營未具備文資身分,業者於動工前並未發現相關軍事設施,且相關工程已取得開發許可,同時,為斟酌長期停工可能造成龐大損失,縣府未來將會逐一釐清文化資產價值與相關保護範圍,盼能兼顧工程開發與文資保存。縣府進一步指出,受影響的二處碉堡與地道遺跡位置坐落於開發基地邊界,也建議業者套圖確認遺跡位置,以不影響遺跡保存為前提進行開發。同時未來縣府也會向中央申請相關款項,進行調查。

去(2020)年8月份業者開始施工,當時即發生碉堡有可能遭毀損等相關事件,業者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自行停工,並報請屏縣府處理。

為避免開發造成進一步破壞,林炫耀10月中旬整理出石頭營40幾處碉堡等遺址,向縣府進行「古蹟建築」文化資產提報。當時他被屏東縣府文化資產保護所退件,理由是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等相關規範,要求林炫耀提供「建物謄本」等相關資料,此舉令他相當不滿。「二次世界大戰的古蹟哪裡會有建物謄本?」林炫耀認為看遍文資相關案例與法規,像他這樣並非建物所有權人的提報者,並不需要提出「建物謄本」相關資料,他認為縣府文資所有意阻擋文資申請,甚至援引錯誤法規。

公庫記者致電詢問縣府文資所,相關人員以「誤會」進一步說明需要林炫耀提出建物謄本的狀況。相關人員指出,由於林炫耀提報的40多處遺址地籍範圍過於廣大,因此為了明確定位,進行相關審議與鑑定,才會向林炫耀提出相關需求。後續文資所也在11月份重新審理該提報案進行相關審理,並從去年11月邀集委員進行40多處碉堡遺跡現勘,直到今年3月17日才結束現勘行程。

生利能源第一期開發狀況。

公庫記者詢問,由於石頭營大多數土地屬於私人持有,那麼坑道、碉堡等建物究竟算私人持有還是因應歷史變化,應該屬於國家持有?相關人員表示待後續碉堡等遺跡定位較為精確之後,會再進行相關討論。同時,4月初縣府也展開「枋寮二戰石頭營軍事遺跡調查研究計畫」招標案,由中央文資局補助150萬,以及縣府自籌50萬進行總計200萬元進行招標。

相關人員指出,招標內容即規定得標廠商必須做完石頭營相關文史監測,並且邀集地方意見領袖等召開公聽會,將調查內容與地方人士溝通交流。一般而言,調查時程約需花費3到4個月時間,待調查完成,才能進行後續公聽會等程序,並將相關資料作為最後程序「審議會」的參考依據。

然而目前該標案流標,縣府必須重新檢討招標內容,並再次招標。古蹟文資審議分為五大階段,包括:提報、現勘、決定是否列冊追蹤、書面通知,以及辦理審議會。相關人員指出,目前該提報案已結束「現勘」,處於「決定列冊與否」階段,也就是主管機關屏東縣府必須針對現勘結果召開相關會議,決定是否將該案進行列冊追蹤,並將上述所提的200萬招標案調查結果帶入最後的「審議會」,進入相關決議,包括是要列冊追蹤,還是進入指定或登錄審查程序等。

第一期光電板工程開發基地鄰近石頭營碉堡遺跡,林炫耀帶著當地居民在藤蔓與樹林交雜而成的斜坡上實際「披荊斬棘」,弄出一條條勉強可以行走、需要手腳並用才能前進的「路」。

中央無「法」可管地方政府?   眾單位知情卻裝不知情?
究竟這樣的文資審議過程,中央的文化部文資局是否有權限進行相關管理?屏東縣府相關人員指出,目前該提報案朝向「縣定古蹟」的方向辦理,除非文化部文資局相關單位決定提升層級朝向「國定古蹟」,才會進一步管理。文化部文資局古蹟聚落組科長游英俊也提到,目前已核定200萬招標案所需經費給屏東縣府,接下來相關研究調查內容就看縣府擬定哪些契約內容,並與具有文史專業的得標廠商之間履約。

游英俊認為,以中央的立場而言,法定程序上必須尊重地方主管機關,也就是屏東縣府的權責。公庫記者詢問游,是否有可能縣府進行調查計畫後,認定文資價值普通甚至不高,而選擇不將調查報告送到審議會進行相關審查?游認為基本上已決定撥款進行調查,通常縣府不會貿然逕行決定,理應會將調查結果送審議會交由委員進行專業判斷。

文化部文資局古蹟聚落組科長游英俊也提到,目前已核定200萬招標案所需經費給屏東縣府,接下來相關研究調查內容就看縣府擬定哪些契約內容,並與具有文史專業的得標廠商之間履約。

即便目前生利能源強調,第一期工程疑似挖掘到的碉堡已暫時停工,且生利能源也在今年1月份和屏東大學文創系簽署為期一年的「文化資產潛力物件保存與活化研究計畫」,透過產學合作的方式,委由學者進行調查等,盼能進行文資保護。林炫耀表示,石頭營坑道相連、部分遺跡相通,除非業者全面停工,否則只要進行整地、打樁等行為,絕對會影響地底坑道與碉堡遺跡。

林炫耀也質疑,廠商與公部門是否開發前並不知情施工地點周圍具有碉堡等遺跡?他表示,高雄舊城文化協會聲援該案時也曾指出,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427次會議紀錄中,業者回覆說明內容提到「經調查基地邊界靠近公墓有零星墳墓及碉堡」,並製作碉堡分布圖,在在顯示業者與相關部門並非全然不知情石頭營的遺跡與存在。

時間回溯到2017年7月,當時縣府也曾針對「二戰時期日本陸軍第50師團軍事建築遺跡」舉辦現勘記者會,可見地方政府對於當地文史並非全然不知,更遑論內政部相關會議中,也曾有相關調查記錄。石頭營光電案爆發爭議後,從業者到公部門的口徑皆與實際紀錄內容有所落差,究竟這起開發案是否因優先發展綠電,導致文資不受重視?當地居民的疑慮還有哪些?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427次會議紀錄中,業者回覆說明內容提到「經調查基地邊界靠近公墓有零星墳墓及碉堡」,並製作碉堡分布圖。(截圖自/開發計畫書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427次會議紀錄中,業者回覆說明內容提到「經調查基地邊界靠近公墓有零星墳墓及碉堡」,並製作碉堡分布圖。(截圖自/開發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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