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 張芸瑄
3月22日,立法院初審通過《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提案的教育部表示,希望依此能透過引進產業資源,達到產、學、研三贏。不過,台灣高等教教育產業工會卻批評,立法過程相當草率,不僅沒有任何評估報告,也未曾召開公聽會,並且指出,草案若通過,可能將嚴重危害「大學自主性」,使大學淪為「財團租界」。
本集節目中,邀請到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周平,來談論高教工會為何反對《重點領域產學條例》,草案內容究竟有哪些爭議?為何認為會傷害「大學自主」?「重點領域」的人才培養又將如何影響大學,甚至整體社會的發展?
凌駕於大學的「研究學院」,將瓦解「大學自主性」
何以高教工會認為《重點領域產學條例》將侵害「大學自主性」?周平說,「《重點領域產學條例》的基本精神就是『鬆綁』。『鬆綁』是希望制度有所彈性,但照現有的鬆綁方式,就像在大學中設一隻『怪獸』。」所謂的「怪獸」就是由企業與政府共同出資的「研究學院」,根據《重點領域產學條例》規定,「研究學院」不受現行法規,包括像《大學法》、《教師法》、《國有財產法》、《會計法》、《預算法》等限制。周平認為,將造成如院長聘用、教師聘用、或是學生的學位授與,皆可以不受現有制度的規範,這是非常奇怪的現象。
周平強調,「大學法第一條就開宗明義,界定大學非常重要的基本預設——『大學應享有學術自由,並在法律範圍內,享有自治權』。」他也質疑,條例中負責學院重要決策的「管理會」,能否在企業與政府佔比過半的狀況下,仍確保追求學術與真理的大學價值?又或者,在「企業至少出資過半」的規定下,若發現研究成果與企業利益相牴觸時,學者能否不受影響?「撤回資金」會不會成為企業干預的手段?
產學合作一直都有,《重點領域產學條例》有何不同?
目前台灣早已存在許多企業出資經營大學案例,「產學合作」的計畫也非常普遍,大學應有的「獨立性」早已備受質疑,那麼,《重點領域產學條例》通過與否的差別是什麼?
周平坦承從大學成立的歷史來看,不管是在台灣還是世界,「學術自由」的確時時刻刻都面對「政治」與「經濟」的挑戰。例如,過去台灣的大學是受政治干預,而現今則受市場力量影響。周平還說:「過去產學合作,至少『企業』與『大學』仍各自獨立。而《重點領域產學條例》所設立「研究學院」,卻可能因企業或政府的干預失去主體性。」另外,對於「研究回饋」,過去產學合作大學本身可至少拿到20%,但現有條例中,僅需將收入百分之五以上提供國立大學,並且得約定其他比率或免除。
學院存在「審議」、「監督」與「管理」機制 一校兩制難道不可行?
在種種法規「鬆綁」下,「研究學院」看似如一頭侵蝕「大學自主」的怪獸,但條例規範上其實也並未如此「放任」。除
了負責學院經營「管理會」,也設置了由中央層級跨部會組成的「審議會」,以及由企業、政府、學生、教師等組成的「監督會」。然而,對於這看似「完善」的機制,為何高教工會仍認為它存有疑義?「一校兩制」真的不可行嗎?
周平表示,法律上儘管有審議及監督機制,但「實際」運作上卻可能因為權力或利益的介入而衍生許多問題,例如,會不會為了資金,發生產學成果作假的弊端。他也提到,現有的大學中已經有「校務會議」、「教評會」,或大學聘任教師的「三級三審」審查機制,但在重點條例中,這些規範能夠完全被架空,這相當的可怕!
主持人管中祥對此也提出疑問,那為何政府或企業不直接成立新的學校,培養所需產業人才?
周平說:「這等於讓企業不用成立研發部門,能夠利用大學資源,以低成本的方式培養人才,是個『非常划算』的做法。」但他認為,有企業倫理的公司應該要在內部成立大型研發部門,並有回饋大學的機制。
馬規蔡隨?《重點領域產學條例》與《自經區》如出一徹?
高教工會曾召開記者會批評,過去民進黨立委極力阻擋馬政府所提的「自經區」,但如今《重點領域產學條例》的設計,卻與「自經區」中有關教育創新部分如出一轍。教育部長潘文宗曾對此回應,「過去自經區教育創新只有4條條文,社會擔憂相關規範不清,導致大學自主受影響,但《重點領域條例》有53條條文。」
周平認為,這並不是「數目」的問題,而是「關鍵」的幾個條文都是相當雷同,某種程度甚至是「複製貼上」。例如,原本大學聘用教師時,依大學法必須在媒體公告讓大家來競爭,但在《重點領域條例》還是《自經區》這些都不用,等同於是容許私相授受的行為。
「學用落差」如何解? 「產學合作」只是急救方
不管是產學合作、技轉計畫或現今的重點條例,背後的邏輯都是希望大學教育能夠與企業有所連結,現今更根本的問題是,大學時常被認為與社會脫節。若這些做法可能衍生弊端,該如何搭起大學與社會間的橋樑?與「實用性」更密切連結?
周平認為,現今企業希望能與大學「學用合一」,培養「即戰力」的專業人才,但,若只是如此短視近利的做法,長期而言並不利於台灣的經濟結構。更好的做法應該是要維持大學自主,培養能夠懂得思考與批判的學生,而非只是符合產業的現有需求,才有機會為企業帶來創新與改變。
培力「重點領域」,將可能導致社會發展「失衡」
若《重點領域產學條例》真的通過了,將對於大學、產業或社會的發展,帶來什麼影響?
周平說:「若只是考慮核心國家需求,『單一』發展重點領域如半導體或AI,滿足企業的產量增加,對於經濟發展而言是不利的。」並以「巴西」為例指出,巴西長久下來生產單一作物咖啡,導致貧窮問題日漸嚴重;即便台灣是電子產品或半導體相關產品,但在其他國家的競爭下,毛利其實非常低。
最後,周平強調,知識應該是有平等的地位,若只偏頗的發展「重點領域」,可能導致「重應用,輕基礎」,將不利於國內基礎科學發展;更放大來看,甚至可能惡化「重理工,輕人文」的現象,對於社會的均衡發展也是相當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