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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溪已無水患仍區段徵收110公頃? 監察院糾正:未依法行政

(圖為土盟成員林金連遭警方拖出會場,並塞入警車。)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已無水患,卻繼續徵收土地治水?4月14日上午,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在烏日社區活動中心召開「變更都市計畫前座談會」,討論烏日區前竹里區段徵收一案,由於此案涉及違反《都市計畫法》、未做環評等爭議遭到監察院糾正,因此反對烏日區前竹區段徵收自救會及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至現場抗議,要求撤銷區段徵收。

自救會會長張金城指出,此案在2001年通過內政部核定,當時以「另闢旱溪河道、整治水患」為名進行徵收,但整治河道僅需5.3公頃,中市府卻擴徵至110.7公頃,且旱溪河道早在2009年經水利署整治,現在已無水患問題,「早已失去徵收必要性」。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認為,座談會依據《都市計畫法》辦理,應由都市發展局主辦,會議前應擬定細部計畫並公開,但現場卻由地政局主辦,討論「區段徵收」的內容,除了並未在會議前公開計畫內容,也未通知所有地主,痛批「政府可以這樣欺騙老百性嗎?」

座談會開始前,烏日區前竹里里長林東潭偕多位地方民代和市議員,在旁呼喊「政府加油」後直接進入會場,並未依序量體溫、填寫實名制等資料,引發自救會群眾不滿被差別待遇,怒喊「議員就不用量體溫嗎?」

陳抗團體呼喊著「程序違法,會議無效」入場,土盟成員李蔚慈、林金連強調此案違反多條法律,要求立刻取消座談會,並不斷拍桌抗議。最後,地政局專門委員何憲棋宣布,由於無民眾發言,座談會結束。

期間林金連兩度被警方拖出場外,並在座談會結束後與土盟成員李蔚慈、周鈴燁三人相繼被塞入警車,被依「妨礙公務罪」、「傷害罪」移送烏日警察局,而林金連途中因血壓過高被轉送到烏日林新醫院,持續昏迷至隔日早上才清醒。

地政局區段徵收科長李碧雲回應媒體,表示此案在2018年已由內政部准予區段徵收,開發區域已全數徵收完畢,此次座談會有關附近區域是否納入區段徵收區及老樹保留、保障當地宗教信仰等問題,雖然座談會遭到杯葛,但仍屬依法完成程序。

烏日區前竹里里長林東潭(左墨綠口罩者)與土盟成員李蔚慈(右持麥克風者)發生言語爭執。

未依法環評遭監察院糾正 河道回填蓋大樓有倒塌危機

為了配合旱溪防洪治水的截彎取直計畫,並因應烏日未來的都市發展及公共設施不足等需求,2002年原台中縣政府發布「擴大及變更烏日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將該地區由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用地,並附帶條件規定「應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

之後,縣府發現計劃書中的區段徵收範圍有誤、公共設施比例過高,於是重新檢討辦理「變更烏日都市計畫(配合前竹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並經內政部都委會2010年第739次會議、2011年第762次會議通過,維持區段徵收的開發方式,計畫總面積110.71公頃,2018年經內政部准予區段徵收,現正進行基礎工程施工作業,預計2024年完工。

不過,此案在2020年2月遭到監察院糾正,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及高涌誠認為,此案在諸多程序上皆有違法瑕疵,已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宗旨,針對經濟部水利署、行政院、內政部、台中市政府等單位提出糾正案。

烏日前竹區段徵收範圍(紅線內)(圖/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監察院糾正報告指出,旱溪河道截彎取直工程不只是防洪排水工程,還涉及人為「河川水道變更工程」,影響環境生態甚鉅,且原有河道填土後被規劃為可建築用地,潛藏土壤液化、房屋倒塌的危險,應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4條第1項第1款實施環評,不過經濟部水利署卻未確實審核。

對此,中市府環保局認為,旱溪排水工程並非監察院指出之第14條第1項第1款「河川水道變更工程」,而是同條第1項第3款「防洪排水、兼具灌溉工程之防洪排水之興建或延伸工程」,且排水工程自台中積善橋起,往下延伸未滿10公里,判定免實施環評,並在公文最後強調「資料若有錯誤不實,應由水利署第三河川局負責」。

張金城痛批,中市府此舉是在逃避與推卸責任,無視在前竹里有「人為變更河道」的事實,用距離前竹里1公里處,位於台中市大里區的旱溪治水工程來規避環評。

「當年雲翠大樓會倒,就是因為建在舊河床上」,張金城表示,2018年花蓮地震造成雲門翠堤大樓倒塌,肇因之一就是蓋在美崙溪截彎取直後的河道填土區,他認為「把河道變建地」已有慘痛教訓,尤其旱溪河道填土區已變更為住宅區,未來可蓋約五層樓高的大樓,未來買房的人根本不知道地底有土壤液化的危險。

張金城指出,原有的旱溪河道填土後變更為住宅區建地(圖中水藍色區為新建河道,下方黃色區則為填土後的住宅區建地),未來恐有土壤液化危機。(圖/台中市政府地政局網站)

河川已無水患卻繼續徵收? 居民質疑政府貪圖砂石利益 

「淡水的砂石很好賺,光是旱溪的砂石利潤就有60億元」,張金城表示,此案以「另闢旱溪河道、整治水患」為名進行徵收,但旱溪河道早在2009年經水利署整治,現在已無水患問題,早已失去徵收必要性,質疑政府是貪圖砂石的龐大利潤才執意徵收。

張金城說明,旱溪河道過去時常氾濫成災,政府在1995年把旱溪主河道匯流至大里溪,另一部分採地下化分流的方式,在台中市東區建德街與旱溪西路交接處匯入地下排水系統,並往南繼續流經積善橋,再流入前竹里。2009年水利署也針對前竹里的旱溪到彰化縣的烏溪一段進行河川整治,並在2013年整治完畢,「至今沒再發生水災。」

不過,截彎取直計畫中新建的河道寬度,卻從現有的40公尺拓寬為60公尺,張金城批評,「如今已無水患問題,又為何需要如此寬闊的河道?」他認為,旱溪經過分流後,流入前竹里的水量已經相當少,不需要再截彎取直。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函示「以區段徵收辦理」並無法源依據

監察院指出,台中市政府根據行政院函示「因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者,應辦理區段徵收」而採用「區段徵收」的開發方式,不過該函示內容除了未與相關法律條文相同之外,也未有法律授權,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即並未「依法行政」。

另外,監察院認為區段徵收的本質仍是「徵收」,對於私有財產權有重大侵害,主管機關應評估取得用地的其他方式(如一般徵收、市地重劃),而非直接採取區段徵收,因此行政院的函示也違反《土徵條例》第11條,「徵收應為政府最後不得已的手段」,而有侵害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虞。

「如果是為了防洪治水,只要徵收5.3公頃面積即可」,自救會顧問陳振訓補充,台中市政府只要針對河川截彎取直範圍約5.3公頃土地,以「一般徵收」方式就能達到防洪治水的目的,若是為了整個區域的重新開發,也可採取「市地重劃」,相較目前區段徵收的開發方式都對人民侵害較小。

反對烏日區前竹區段徵收自救會長張金城。

至今沿用17年前版本 監察院:已超過5年卻未通盤檢討

監察院糾正報告指出,此案在2010年內政部都委會審核通過,台中市政府卻延宕超過9年,在2019年才對外公告實施,甚至該計畫沿用的版本,竟是17年前,內政部在2002年發布實施的都市計畫版本,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都市計畫應在5年內定期實施通盤檢討,以檢視計畫與現況是否有落差。

張金城補充,依據《土地法》第214條,超過3年不徵收土地被視為廢止徵收,他認為在2002年內政部發布實施後,台中縣政府都未進行徵收,因此此區段徵收案早在2005年就失效了,就算中市府地政局回應媒體「本案並非依《土地法》送審」,但仍應受到《土地法》及《都市計畫法》管轄。

光德路通車隔年即廢除? 地主批浪費公帑

「這些錢如果不是公家的錢,而是民代口袋裡的錢,他會這樣搞嗎?」張金城批評,區段徵收範圍內有一條光德路,此路在1993年徵收、2000年通車,但隔年台中縣政府就以「動線不佳」為由決定廢除光德路,「花了幾億元蓋的光德路,說廢就廢」,質疑政府恣意揮霍人民的納稅錢。

張金城認為,區段徵收容易被地方民代動手腳,除了區塊大小、土地價格及抽籤都能作弊,例如在區段徵收後的配地需要抽籤,但現在已有地主知道自己未來會分配到哪一區土地,「不是你自己作弊,就是有人幫你作弊嘛!」

張金城也感嘆,原本自救會成員有500多個地主,在經過各種勢力威逼利誘後,現在堅持下來的只剩下39人,他認為身為地主的他,如果不繼續抗爭確實可以獲取不少利益,但他有感於台灣年輕人現在都買不起房子,認為「不能再放任政府這樣亂搞。」

最後,張金城重申自救會主張,一是沿用現有河道不需要截彎取直;二是沿用光德路;三是區段徵收案已不合法,要開發也應採取市地重劃,或其他對居民最小侵害的方式。目前自救會也針對「撤銷區段徵收」、「要求依法環評」、「此案違反《都市計畫法》」等三項政府缺失提起行政訴訟,盼能有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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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聲援的土盟成員李蔚慈與其他兩位成員相繼被警方塞入警車,並依「妨礙公務罪」、「傷害罪」移送烏日警察局。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強調此案依據《都市計畫法》辦理,應由都發局主辦,現場卻充滿地政局人員,談的是「區段徵收」,痛批「政府可以這樣欺騙老百性嗎?」

「當年雲翠大樓會倒,就是因為建在舊河床上」,張金城表示,2018年花蓮地震造成雲門翠堤大樓倒塌,肇因之一就是蓋在美崙溪截彎取直後的河道填土區,他認為「把河道變建地」已有慘痛教訓。

呼喊著「程序違法,會議無效」,土盟成員李蔚慈、林金連強調此案違反多條法律,要求立刻取消座談會。最後,地政局專門委員何憲棋宣布,由於無民眾發言,座談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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