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永達惡性退場7年,資遣補償全落空?
退場條例沒有用途,教師北上要公道!
永達學院於2014年惡性停辦迄今7年,學校董事會積欠教職員資遣費、公保年金,並將賣地收入全數非法挪用,教育部卻遲未處理。遲至2020年才重組公益董事會,但政府仍未拿出立場協助,至今也未拿出任何補償方案。甚至行政院版《私校退場條例》草案也排除具體協助永達師生!?
為此,永達教職員被迫再次北上走上街頭,在教育部與公益董事會開會前,至教育部前表達深切抗議!高呼:「教育部沒保障永達,退場條例攏係假!」「惡性退場沒責任,永達師生被犧牲!」「資遣費一毛未發,補償金毫無方案!」,
2014年永達的惡性停辦,使得當初仍有625名學生被迫轉學或輟學,3年後追蹤僅有335名學生順利畢業,畢業率僅54%,近半數學生受教權益遭犧牲。絕大多數教職員則因無預警退場而失業,也未獲政府協助介聘與轉職,生活陷入困境,至今卻連一毛資遣費皆無。
前永達董事會為爭取改辦機會,曾提出一套「年資越高、資遣費越少」的荒謬方案,使資遣費少於勞工法定標準。儘管目前重組公益董事會,但在政府拒絕融資協助下,竟可能繼續沿用上述不公平資遣慰助金方案,而《私校退場條例》竟對此也置之不理?教育部曾宣稱會研議以「補償金」處理永達減薪爭議,至今也毫無方案!而舊有董事會違法挪用販賣校地收入,卻始終高枕無憂,從未見政府追究!雖然在原公益董事名單中有一名前永達教師代表,然當董事會討論到關於教職員補償議案時,永達教師代表卻被以「利益迴避」為由遭請出會議室!在無法反映全體永達教職員生的心聲與訴求下,所謂的教師公益董事根本淪為橡皮圖章。試問,行政院目前送進立院《私校退場條例》草案中,所謂的「教師公益董事」是否根本也是在打假球,不能參與實質討論?!
而實際上,永達教職員的諸多訴求,根本也僅是要求能比照目前一般現行私立大專退場的權益規範而已,因為教育部未提前做好私校退場的規劃與防範,而迫使永達師生成為台灣私校退場的白老鼠。目前私校既有的退場權益,都是諸如永達師生以血淚所換來的,在公益董事接手後,教育部難道不該積極補償永達教職員生嗎?
現行私校大專退場權益與永達實際狀況比較表
現行私立大專退場權益規範 | 永達實際狀況 | |
停辦前應先停招預警 | 學校應先全面停招,通常於一年以後才可能停辦(如:亞太學院案例),使師生得預作準備。 | 永達於2014年7月底董事會突襲通過停辦決議,教育部卻立刻核准使永達8月1日生效停辦。 |
薪給保障 | 學校未經與教師協議變更加給數額並獲個別同意,不得刪減其學術研究加給數額。 | 永達校方自2008年起僅經校務會議報告預算案宣佈,即開始實施學術研究費打7折,2009年起更開始打5折。 |
教師資遣前安置措施 | 學校欲強制資遣教師前,應給予教師校內安置3個月以上、校外安置3個月以上,協助其取得其他適當之工作機會,期間薪資應照常發放。 | 永達於2014年7月底董事會突襲通過停辦決議,教育部立刻核准,8月1日生效,教職員近全數立刻失業,未獲得任何安置或預告期間薪資。 |
資遣費 | 私立學校強制資遣教職員,應發放不少於勞工退休金條例標準之資遣費(每一年資給與半個月薪給之資遣費,最高6個月)。實際上也有不少私校發放資遣費優於6個月之數額。 | 永達董事會私自決議「資遣慰助金辦法」,但發放標準竟產生「年資越高,資遣慰助金越少」的現象,與法定標準相矛盾。實際上教職員迄今也一毛資遣慰助金都還未拿。 |
學生安置補償 | 於學校停辦前之全面停招階段,即事先詢問學生選擇轉學安置或原校畢業,並對轉學提供安置補助。 | 無預警停辦且無具體補助。使得當初仍有625名學生被迫轉學或輟學,3年後追蹤僅有335名學生順利畢業,畢業率僅54%,近半數學生受教權益遭犧牲。 |
整理製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依據行政院提出的《私校退場條例》草案,其固然保障私校全面停招後應給予離退教職員等同《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但對於已退場但還未解散、也未曾付資遣費的學校如永達卻排除適用!?甚至已有退場基金可供融資處理,卻限於已退場學校法人融資處理「欠薪」,而未包含「資遣費」、「補償金」?
潘文忠部長在上週於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公開對立委表示會積極協助已退場學校之教職員權益。然而對於永達技術學院已經退場七年,教職員在當年因為教育部對於私校停辦過程草率而未依法實質監督的情況下,連一般私校教職員最基本的權益保障都未獲得,甚至退休金還遭積欠至今。針對永達一案,教育部迄今卻根本遲遲未提出任何具體協助,潘文忠部長要如何說服社會大眾,教育部確實有心協助已退場教職員受侵害的權益?
永達教職員強調,政府若在「永達案」上擺爛不管,就別再謊稱《私校退場條例》有助退場師生。教育部該全盤檢討政府在「永達案」上的失職,以補償和墊付協助受害師生!我們並要求,教育部應該主動與永達教職員生共同會談,研擬出共識方案以積極補償教職員生權益,打造退場典範,否則更證教育部在《私校退場條例》草案中所謂對教職員生的保障攏係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