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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護工轉廠工被罵貪心? 移工盟:速立《家服法》改善處境

公庫記者/吳容璟

「《家服法》是所有身為勞動者的移工母親,最好的母親節禮物」,昨日(5/2)台灣移工聯盟在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五月有勞動節和母親節兩個重要節日,但全台25萬名女性為主的家務移工卻持續面對高工時、低工資、毫無勞動法令保障的惡劣環境,根本無法慶祝母親節。

移工團體表示,疫情更凸顯台灣是透過剝削移工弭平長照資源的不足,但沒有好的勞動條件就不會有好的照顧,政府應從保障移工的勞動法令開始,民間版《家事服務法》草案已在今年3月送入立法院,不過本會期尚未審議,呼籲行政院應盡速提出「政院版本」草案,讓延宕超過16年的法案得以盡速通過。

最後移工團體上演行動劇,由移工媽媽握著象徵《家服法》的剪刀,依序剪下垂掛在六朵康乃馨上,造成血汗看護工的主因「高工時、低工資、無休假、無勞保、無加班費、無退休保障」,希望《家服法》盡速立法,改善看護工處境,讓康乃馨再次綻放。

血汗看護工無法令保障 想轉廠工卻被罵貪心

在台工作十年以上的菲律賓看護工Maricel提到,看護工的工作十分複雜,無論照顧病人或老人都需要長時間的耐心,例如有裝鼻胃管的病人或術後病人都需要繁複的護理照顧,每一到兩小時要更換尿布、翻身等,為此常常犧牲睡眠也會忘記吃飯,就算雇主給予休假也無法好好休息。

「如果政府真想留住移工,應該提升勞動條件,而不是禁止他們轉換工作」,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主任劉曉櫻指出,今年由於疫情影響,國內雇主無法再輕易從國外引進移工,有雇主為了綁住看護工,甚至透過立委向勞動部施壓,要求規定「禁止看護工轉換廠工。」

劉曉櫻表示,相較於受《勞動基準法》保障的工廠移工,看護工的勞動條件太糟糕才會想轉換到工廠工作。根據2020年勞動部調查報告,家務移工平均工時10.4小時,其中高達34.4%(約8萬人)3年內完全沒有休假,而薪資卻只有1萬7千元,且因工作場所封閉,還容易遭受性騷擾、性侵害等不當對待。

劉曉櫻批評,台灣早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政府卻從未思考如何提升看護工的勞動條件,反而為了彌補長照制度的不足而壓榨移工,政府不應禁止看護工轉換工作,而應該優先給予看護工勞動法令的保障,並長期規劃「廢除個人家庭聘僱制度」,擺脫雇主與移工「弱弱相殘」的窘境,重新建立完善的長照體系。

「我們不能永遠只祈禱遇到好雇主」,印尼籍看護工、希望職工中心會長Feni表示,看護工要的只是最基本的勞動保障,轉換成廠工也是為了休假和基本工資,卻被罵說「看護工都很貪心」。Feni認為,只有好的勞動條件才有好的照護品質,《家服法》同時也在保障被照顧者。

「我們不能永遠只祈禱遇到好雇主」,印尼籍看護工、希望職工中心會長Feni表示,看護工要的只是最基本的勞動保障,轉換成廠工也是為了休假和基本工資,卻被罵說「看護工都很貪心」。

《家服法》草案延宕16年 民團批:選前承諾、選後忘記

劉曉櫻說明,移工盟在2004年10月首度提出《家服法》草案,但16年來始終卡在立法院、無法通過,2008年一度討論家務工納入《勞基法》,但事後卻又改提出《家事勞工保障法》,將休假、工時交由勞雇協商訂定,形同合法化奴工制度,該法案最終亦遭行政院退回。

「5年過去了,蔡英文總統的第二任期都過半了,說好的《家服法》呢?」劉曉櫻指出,2016年總統大選前,蔡英文曾向勞團承諾「待內部整合後,《家服法》一定會有所處理」,當時現任政務委員林萬億也說:「外籍看護工的勞動權益應立法保障,不能像現在這樣,都是吵一下才會得到一點改善,這對外籍看護工是不公平的」,至今卻毫無動靜。

移工團體今年3月已將民間版《家服法》草案送入立法院,草案內容要求家務移工薪資應隨基本工資調整、每天至少連續11小時休息、要有一例ㄧ休和國定假日、休假當天24小時不須工作、要給加班費、資遣費、勞保及職災保障等,呼籲行政院應負起監督責任,盡速提出政院版本草案,以利法案推動。

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主任劉曉櫻。

從未落實國際公約內容 人權盟批:台灣對國際的承諾已破產

「台灣不只對移工承諾破產,對國際社群的承諾也破產」,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楊剛表示,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在2013年、2017年皆高度關切台灣的家事移工,台灣也已在2009年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國內法化,依法應保證「移工享有與國民同等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也應保障移工與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權、薪水、休息等工作條件,但政府至今未曾落實。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補充,「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國際審查委員在2018年,明確要求台灣政府應盡速通過保障家事勞工法令,使其擁有最低工資保障,也能擁有更換雇主的權利,但至今卻一再延遲,眼看CEDAW審查將進入第四次,「相信這一題絕對會被再度提出、用力檢討。」

「政府若真要慶祝母親節,最好的方式,是透過法令保障不分國籍女性的勞動權」,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表示,90年代初台灣社會在辯論是否要引進家務移工時,政府的觀念是如果國內婦女可以卸下家務勞動和照顧家庭的責任,就可以外出取得經濟獨立的地位。

不過,當年就被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李元貞批評,要求家務工24小時低薪的不人道工作,其實就是「奴隸制」,在市場競爭下,國內女性的家事勞工收入,也會因為剝削外籍移工而大受打擊,只是讓社會不平等加倍惡化。政府應該要全面檢討托育政策、長照政策,檢討為何台灣沒有平等共同育兒的文化,而不是讓家庭照顧的責任由個別家庭、個別女性承擔。

覃玉蓉表示,既然台灣社會在90年代初選擇引進家務移工,就應該好好要求政府負責,除了應該盡速通過《家服法》,還要透過公共政策、人權立法,讓不分國籍的勞苦母親都能擺脫沉重的家務和照顧勞動,建立完善、整體的長照體系。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說:「政府若真要慶祝母親節,最好的方式,是透過法令保障不分國籍女性的勞動權。」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楊剛表示,台灣政府至今未曾落實已經國內法化的《人權公約》內容,「不只對移工承諾破產,對國際社群的承諾也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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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盟希望《家服法》盡速立法,改善看護工處境,讓康乃馨再次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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