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以下簡稱長榮企工)3月中旬開始,向長榮公司開啟團體協約協商程序。然而什麼都還沒開始談,桃園機場長榮地勤人員的工時、班型等勞動條件卻遭資方異動?5月3日長榮企工到勞動部抗議,向勞動部遞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要求徹查長榮公司擅自更改班型一事,並呼籲長榮公司未來拿出誠信進行協商。
近年勞動部為推廣勞資和諧,編制「團體協約法誠信協商義務參考手冊」相關內容,並輔以《團體協約法》等規範,預期勞資雙方能針對工時等勞動條件展開對談,共同營造雙方可接受的勞動環境。
長榮企工秘書黃士庭指出,今年3月12日工會送出團體協約草案版本,希望進一步展開勞動條件等協商內容。然而3月25日長榮公司發布公告,內容指出自5月2日起,將地勤人員原先的長班8.5小時與短班6小時進行調整,統一班型改為8小時。
長榮公司更改班型的理由為受到疫情影響,航班已無明顯離尖峰時段,以及成本考量等,因此進行上述班型調整。面對尚未正式協商前就遭更動勞動條件的狀況,黃士庭反問:「要如何相信未來資方能帶著誠信進行協商?」
公司未經協商單方面更改班型與工時 工會批限縮員工特休權利
由於資方擅改班型,導致第一線地勤人員的特休權利深受其害。長榮企工副理事長蔡勝旭表示,長榮公司這波公告內容主要受影響的是桃園機場地勤人員,總共約1000多名人員。
尤其受限於變形工時等影響,目前桃機長榮地勤人員主要有兩種班型,分別是8.5小時長班,以及6小時短班,特休則依照一般勞工的每日工時8小時進行換算。
蔡勝旭舉例,假使地勤人員擁有3天特休,依照正常工時8小時進行時數轉換,形同可換取24小時特休時間。在現行長、短班制度下,地勤人員通常會選擇以「短班」換取「特休」,如此一來可以透過短班獲得較完整的休假時間。
因此以上述24小時特休時間來看,假使地勤人員以短班6小時進行兌換,可將3天特休轉換為4天短班休假日。然而若以長榮公司更改的8小時班型進行換算,僅能換得3天休假日。
同時蔡勝旭以自身為例,今年工作期滿五年的他理應享有15天特休,用一天8小時正常工時進行換算,總共有120小時特休時數。而當他用短班6小時申請特休,可換取20天休假日,但如果改用8小時申請特休只能換取15天休假日,足足有5天差異。
「工時與班型變動,影響的是特休使用率能否極大化的問題。」蔡勝旭強調,長榮公司的做法形同剝奪並限縮員工申請特休的權利。
公司基於疫情期間成本考量、航班無離尖峰時段問題? 工會逐一駁斥
面對長榮公司以「成本考量」,以及「現行班機已無明顯離尖峰時段」做為調整班型的理由,蔡勝旭指出,基本上更動班型前後,所有地勤人員的總工時與總特休時數都沒有變動,他質疑究竟長榮公司為何會認為統一調整班型至8小時才是降低成本的方式?考量基礎為何?理應跟工會協商討論再進行調整。
尤其從津貼層面來看,蔡勝旭表示,調整班型後公司所要支出的津貼反而更多,究竟降低成本之處在哪?他以目前長榮公司提供地勤人員的各式津貼為例,分別是上午7點上下班的「交通津貼」250元、上午7點前的「早餐津貼」70元、中午12點半到1點的「午餐津貼」130元,以及晚上8點到8點半的「晚餐津貼」130元。
蔡勝旭舉例,假設是晚班的6小時短班地勤人員,工時從下午1點到晚上7點,一旦被排到這段短班區間的地勤人員,該日上班完全沒有任何津貼可領。如今若依照公司規定一律改為8小時長班,勢必因應工時需要請領相關津貼。蔡勝旭認為:「公司說是成本考量,但我們不懂的是,公司調整成8小時其實支出更多成本。」
除此之外,關於公司所稱「現行班機已無明顯離尖峰時段」,蔡勝旭表示即便受疫情影響班機減少,實際上仍有早班機與晚班機的尖峰時段,分別是上午6點到10點,以及晚上6點到8點左右。
他認為,班機減少但仍有離尖峰時段,照理來說公司更能妥善運用「6小時短班」集中解決班機業務,才是真正「節省成本」、避免人員閒置的作法。如今公司卻刪除短班選項,要求所有地勤人員改為「8小時長班」,與現場工作環境所需人力有所落差。
同時蔡勝旭強調,長榮以東南亞與北美兩線航班為主,轉機客數量較多。近年配合疾管署防疫相關規範,轉機客必須在8小時內轉運至他國,因此長榮公司也將航班集中調整,照理來說更應該正確使用人力進行排班,而非一律改為長班8小時的方式配置人力。
長榮公司協商沒誠意? 工會盼5月6日公司拿出誠信、呼籲勞動部徹查擅改班型一事
面對長榮公司片面更動地勤人員工時與班型的狀況,蔡勝旭表示,工會3月12日送出團體協約草案,以勞動部相關法規來看,只要有一方送出團體協約草案即是開啟團體協商程序,理應來說公司不得再任意更動工時等班型。
尤其公司3月25日發文,人事室進一步於3月26日通知地勤人員,自5月2日起變更班型等,當時蔡勝旭也曾詢問機場主管何謂公司「成本考量」?主管回應若有問題要跟公司談,詳細內容並不清楚。
蔡勝旭質疑,就連公司主管都不瞭解所謂成本考量的內容,究竟公司又如何能以此做為調整班型的依據?相關爭議直到4月初,公司才向工會表示5月6日將針對團體協約內容開會討論。
針對正式協商前公司擅自更改班型的事實,蔡勝旭希望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能徹查,並要求長榮公司退回原本的工時制度,回到原先的基礎再進行協商,而非「先斬後奏」,將班型變更後才進行協商。
勞動部裁決科科長章鴻年出面接受工會陳情,他表示所謂「不當勞動行為」除了行為本身,還有其他構成要件,因此裁決委員會需再進行調查,才能瞭解長榮公司是否違法。
針對工會的訴求,長榮航空也回應,長班與短班漸進式調整為正常工時8小時已是既定政策,且為公司權限之一。同時長榮公司認為,團協程序應從5月6日開始算起,批評工會的指控形同「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