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國際人權聯盟(Fidh)
2021年5月20日,蔡英文總統依據《憲法》第四十條、《赦免法》第三條所賦予之職權,赦免因原住民族狩獵案而獲刑的Talum Suqluman(王光祿)先生,是蔡總統自2016年就任以來,首次行使特赦權。
邱和順案救援團體(下稱救援團體)已於2020年4月7日,遞交特赦請求書,建請蔡總統給予邱和順先生罪刑全免之特赦。迄今為止已有近11萬人加入連署,遍佈全球近50個國家及地區。然而,蔡總統至今未回應邱和順及救援團體的特赦請求。
邱和順在查無任何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於1988年被控犯下「陸正案」與「柯洪玉蘭案」。然而,檢方的控訴,是建立在被告等人充滿矛盾且刑求而來的288份自白筆錄上。邱和順至今已關押於台北看守所長達33年,國內、外普遍認為本案是目前我國最亟待救援的冤案。除義務律師團四度以邱和順遭遇刑求為由,為邱和順聲請再審外,監察委員也在1994年,以「強暴脅迫」與「草率結案」為由,彈劾負責承辦此案的10名警員及2名檢察官;此外,檢察總長也曾以「原確定判決有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判決違背證據法則、理由矛盾及理由不備等違背法令情事」為理由,為邱和順提起非常上訴。然而,前述再審及非常上訴均遭法院駁回。
司法體系迄今不願更正在邱和順案所發生的一切體系性錯誤,也不肯面對、承擔因為這些錯誤而將邱和順錯誤關押逾 33 年的法律乃至道德上的責任,使本案在國際上成為台灣司法制度與人權紀錄的巨大污點。當司法體系已無法平復邱和順所受的冤屈,如今,只有憲法賦予總統的特赦權,才能終止邱和順所遭遇的不正義,而邱和順的健康狀況也不容許他繼續在牢房裡等待救援。
蔡英文總統於就任後首度行使特赦權,足見蔡總統是願意且確實會基於人權考量,為個案行使特赦權。為此,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及救援團體,呼籲蔡總統認真思考,並顧及邱和順的身體健康狀況,考量邱和順所受到冤屈與不公平審判,透過憲法賦予總統的特赦權,盡速給予邱和順罪刑全免之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