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消費

疫情期間繳不起房租 民團呼籲租金補貼納入紓困方案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新冠病毒疫情持續延燒,全國三級警戒延至6/14,直接衝擊民生消費及服務產業等工作者,更有許多弱勢民眾減少或失去經濟收入,繳不出房租。有鑑於此,關注居住權的民團崔媽媽基金會、巢運及OURs都市改革組織今(2)邀請多位跨黨派立法委員共同召開線上記者會,呼籲中央政府應將租金補貼納入「紓困4.0」方案,勿讓弱勢租屋族無家可歸。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爆發疫情社區感染後,基金會收到很多繳不起房租、也是被紓困補助忽略的民眾要求協助。

團體訴求,租金補貼應納入特別條例的紓困基金當中,以行政成本最簡便方式,彈性快速的發放給需要幫助的人。若有符合紓困4.0之弱勢族群、自營作業者、農漁民、無一定雇主的勞工或自營工作者、營業受衝擊50%以上企業之員工「且有租屋事實者」,租金補貼應直接撥給房客,在政府相關政策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戶中應補助50%房租,補助金額直接撥予地方政府及房東等。團體強調,非以上三類者只要提出租屋相關證明就應給予緊急租屋補貼。

「如何避免社會弱勢落入貧窮無家可居的處境。」立委吳玉琴認為,非屬以上三類的租客多半是最容易被忽略的社會弱勢,因租不到合法建物的條件,只能租便宜的違建 ,通常也是被排除領取租屋補貼的對象群。

呂秉怡認為,政府回應當前疫情衝擊真實租屋困難與需求,補助租金應與《住宅法》脫鉤,排除合法建築之限制,也要與租賃所得稅脫鉤,避免租客不敢申請。他認為,現在是疫情最危急時刻,房客要救命錢,不是建管單位抓違建、財稅單位稽查房東逃漏稅的時候,應共體時艱。實施期限建議3個月1期,視疫情發展做滾動式檢討。

各地方自行補貼租金「一團亂」 立委呼籲政府讓國民都能被補助

邱顯智說,目前租金補貼、減免措施由各地方政府自行頒布「一團亂」,例如新北市施行社宅緩繳租金,公有不動產租金減收跟緩繳只有新北、桃園、花蓮及台東實施,公有土地租金減收跟緩繳在南投、嘉義、台南、屏東、花蓮等實施,他認為政府應盤點一致性作法。

立委王婉諭提到,根據主計處統計資料消費者物價指數的房租類指數,從2010年的7月到今年4月都是上漲狀態,漲幅達7.6%,有可能指數下抽樣有所不足,實際上漲幅更大,代表民眾租房壓力未有緩解。另外,去年店家營運受疫情衝擊雖可進行紓困貸款,但還是有承租店面業者付不出房租而倒閉,今年狀況更嚴重,呼籲政府也要一併處理。

委蔡璧如則認為,目前補貼五花八門,政府都是「找到漏洞補漏洞」,還是有無法被歸類的人、最弱勢的人被社會所遺忘。蔡璧如呼籲執政黨政府,可考慮不以身分別補助,改以只要是國民就有基本生存的權利,甚至是「無條件基本收入」的精神。但她也說,這同時考驗台灣需邁向一個互相信任的社會,而不是防備的社會,因此只要是租屋族來申請就發放補助,若有詐領就重罰,用疫情思考新的信任社會邏輯。

疫情期間非常作法 應避免房東強制解約、租客移動增加風險

立委江永昌表示,其他國家針對疫情期間的租屋政策都有調整作法,台灣政府可以參考,例如德國去年在民法施行法實行紓困法案,設定疫情期間4-6月若房客繳不出租金,強制房東不可以與房客解約,或導入緩繳租金的機制,避免承租人因疫情衝擊繳不出租金而被驅趕。

立委邱顯智則說,今年也有專家向法務部提出建議,因疫情衝擊,建議法務部可調整我國《民法》中規定「兩個月欠繳房屋,出租人可以終止租約趕走房客」的法條,自己也在立院質詢法務部長陳明堂時要求調整《民法》,但是法務部一年來不為所動。

江永昌說,美國則是發布行政命令,為了防止武漢肺炎擴散,暫時停止疫情期間出租人的「逐客令」,美國政策認為如此可以避免租客回到原生家庭或寄住友人住家等狀況,避免病毒擴散。他呼籲,租屋法令調整涉及《民法》、租賃專法及紓困條例等,政府應盡速盤點,調整相關法律。

明天(6/3)行政院的將政策宣示「紓困4.0」方案,下周一預計召開立法院臨時會,針對紓困補助費用如何使用進行審查,民團與立委皆呼籲政府應注意到弱勢租屋困境,納入租金補助並簡化行政流程發放。

最後呂秉怡說,因崔媽媽基金會收到很多弱勢房客請求,目前向各界籌措100萬基金,近期將推出租金紓困服務方案,特別針對福利邊緣弱勢戶協助,但能力有限,預計只能服務40個案例,基金會希望拋磚引玉,日後將宣傳勸募帳號,期望各界共襄盛舉,替弱勢房客解決租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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