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社運發電機

【聲明】大學生都有紓困補助 弱勢建教生卻被遺漏紓困

文/全教總

根據教育部紓困4.0方案,公私立大專校院之學生符合本國籍、具有學籍、學校審核認定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者,給予紓困措施緊急紓困助學金及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

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學生,自疫情5月19日停升至三級以來,原在建教合作機構的建教合作學生,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主管的學校,教育局發文全數召回,國教署、臺中市及高雄市所主管的學校則是依據主管機關公函指示,合作機構停止營業者全數召回,家長或學生對安全有疑慮者與合作機構協調返回學校安置,至此時階段雖然停課不停學,但對弱勢家庭居多的建教合作學生而言,個人及家庭生計勢必造成衝擊影響。

教育部宣告停止到校上課已延長至6月14日,此波疫情的局勢目前未見樂觀,後續是否繼續停止到校上課至學期末,甚至暑假取消所有學校活動,都還待觀察。建教合作學生恐怕會受影響5月到7月的實習,甚至下學年度8月開始的實習,以每個月生活津貼不低於基本工資計算,每個建教生因為疫情影響減損實習機會,將會有超過7萬元的家庭收入短缺。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將建教合作學生列為紓困對象,比照公私立大專校院學生給予紓困措施,發給緊急紓困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