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壹電視工會
一、6月7日不幸傳出劉姓攝影同仁於公司大樓內發現身亡司法相驗後才發現為新冠肺炎確診,對劉姓同仁遭遇深感遺憾。
二、唯事發至今,公司對同仁內部公告資訊甚不透明,工會反而需透過其他媒體的報導才掌握最新消息,對安定同仁情緒、保護同仁安全,並無助益。
三、目前公司的環境清消/動線管理/人員分流/防護設備,均未落實或加以提升,未來若再有快篩陽性甚或確診案例出現,將造成電視台營運重大影響。
四、劉姓同仁實為年代公司員工,於潛伏期期間,亦可能接觸到周邊相鄰電視台同業(如休息時間共同抽煙的)、附近商店等工作人員,以及清潔保全等外包人員,現市府機動站之快篩需由公司造冊,是否漏列所有可能接觸者?
工會要求:
一、資訊公開透明!壹電視公司就疫情相關資訊,必須完全公開/透明/立即,不能再讓同仁人心惶惶!應成立應變小組及聯絡窗口,及時提供資訊並讓同仁及時反應需求,應變小組並納入工會代表。
二、保障同仁權益!未來如有陽性個案,當事人及匡列接觸者,公司應該承諾給予有薪公假以配合政府防疫政策。
三、充分完整快篩!壹電視公司之快篩造冊,應列入所有可能接觸者,若有同業或周邊人員自認有接觸史,市府也應准許現場納入快篩對象。
四、NCC應主動介入!電視台係全日營運,疫情期間更隨時提供民眾重要最新資訊,NCC亦已將電視台列入第四級警戒時仍須出勤之重要基礎行業。但現各電視台的防疫措施/人員分流/動線管理/防護措施/人員快篩陽性或PCR確診後之營運因應SOP,放任各公司自理,NCC應指派專家針對媒體業的防疫措施做出具體指引,以及發生確診個案後派員進駐瞭解公司有無落實SOP。
五、媒體業應列入疫苗優先施打序!雖現疫苗苗數量不足,但電視台營運必要人員就算四級警戒亦需出勤,提供最新疫情資訊,屬於維持社會運作重要人員,呼籲指揮中心應將媒體從業人員納入疫苗優先施打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