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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級分制才是真公平 權責單位應加強宣傳

文/全教總

近來有關大學指考的成績呈現方式,要使用「45級分制」或「原始總分」制度,引發社會廣泛的討論。全教總以為,應該採用「級分制」,將考生原始總分進行換算,方能讓學生的成績公平呈現。

首先,過去社會習以為常,認為加總原始總分,進行成績排序,就是所謂的公平。但這樣的算法,卻忽略不同考科之間,其實不能相加比較。舉例而言,A生跑100公尺11秒,400公尺跑80秒;B生跑100公尺12秒,400公尺跑78秒,難道可以依此說B生兩者相加的秒數90秒,少於A生的91秒,所以B生跑得比較快嗎?亦或是應說,A生在100公尺跑得比B快,但A生在400公尺跑得比B慢呢?!

每個科目所需要的能力、花費的時間本來就不一樣,強制將不同科目的分數相加,亦即強制將各科分數等值,其實是忽略了每科上的每一分,其代表意義的不同,反而是忽略了學生在各科目中的不同努力,更是種不公平。

再者,如果採用原始總分相加,粗暴的分分等值,其實忽略了每考科之間難易度不同的差異性。舉例而言,109年度指考國文科頂標為77分,數甲科為60分,意味著國文科考上77分跟數學甲考60分的學生,都是該科考生的前88%。若採用「原始總分」,則顯然考數學甲的學生較吃虧,因為考60分在數學中已經是前面翹楚,但考60分在國文中,其實也不過才是均標(50%)的成績。但這兩種分數的不同意義卻被以總分相加而忽略,恐將學生最後放棄較難取得高分的科目,反而不利於高中教學現場各科的平衡發展。

況且,大考試題的難易度長期以來為人所詬病。以近三年來的指考五標觀之,不乏有隔年相差7-8分的情況產生,而數學更是十年來差了28分。起起伏伏的考題難易度,讓每年考生上戰場前,就得先到各地文昌廟拜拜,以求「考運亨隆」。在大考中心無法保證每年試題穩定度的情況下,繼續採用原始總分,學生的考試成績將有很大部分要歸咎於上天;但若改成級分制,將可大幅度降低試題穩定度對學生的成績呈現影響。

最後,指考採用級分制早在106年公告後,其實在高中端已經廣為人知。然在政策即將正式於明年執行之際,卻看到近日一些投書者的概念顯然並不瞭解何謂級分制,而產生疑惑與反彈。教育部與相關權責單位應深切反省政策溝通不力的情況,痛定思痛之外,應全力加強採取級分制的政策說明,全面擴大社會溝通,切勿讓定案四年的教育政策推動因為誤解而引起不符教育發展的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