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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疫情之際碰上颱風,勞動部更應推動颱風假入法!

文/工鬥

隨著烟花颱風接近,疫情之際許多居家辦公的勞工,擔心萬一發生危險天氣,是否還有「颱風假」?對此,勞動部今日回應因居家辦公沒有通勤的風險,勞工必須照常提供勞務否則可視為曠職。然而,在危險天氣中仍須冒險出勤的勞工安全依然被漠視,這突顯了勞動部長期以來的消極怠惰與不負責任,對此,工鬥團體針對颱風天出勤事宜發表聲明並提出改善方案如下。

勞動部所稱「颱風假不是假」的確是現行法令的狀況,因為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中,只有規範勞工可在政府宣佈停班時選擇不出勤,但並沒有保障勞工不被扣薪,也因此多年來勞工團體都疾呼颱風假應該要給薪,否則在雇主依法可以不給薪的狀況下,勞工往往迫於經濟壓力必須冒險出勤,過去也造成許多悲劇,工鬥團體認為正是因為勞動部長期以來的消極怠惰、遲遲不推動修法,才使颱風假的爭議持續延燒至今。

另一方面,姑且不討論居家辦公的颱風假問題,單就現行法規的框架而言,當雇主在颱風天要求勞工不能居家辦公,而是必須冒風雨出勤的時候,不就更應該給予比居家辦公更多的報酬,或修改法令要求更高的出勤門檻嗎?然而在現行規定中,當勞工基於安全考量而拒絕冒風險出勤時,雇主可依法不給付勞工薪資,亦即勞工唯有無條件配合雇主的要求,才不致造成收入減損。但,這無疑是鼓勵雇主逼勞工在危險天氣中冒險出勤,而非改採居家辦公或其他較安全方案替代,因為一樣必須給薪,雇主有何理由不安排勞工出外上班呢?由此而言,勞動部簡直是逼迫勞工在颱風天危險出勤的重大幫兇。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本有妥為規劃「避難、急救、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事項」的責任,因此在危險的颱風天,工鬥團體認為居家辦公也是一個可能的替代方案,既能保障勞工工作安全、也讓雇主不致過度損失,工鬥團體認為勞動部應該秉持這樣的基礎意識,再來討論颱風天時居家辦公勞工是否必須出勤的問題,倘若勞動部不先積極提出完善配套措施、推動颱風假入法,杜絕颱風天雇主可以不給薪的亂象,那麼其他的討論都將淪為空談,而不肖雇主在此制度底下,對於勞工的壓迫與釀成的悲劇也會繼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