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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預告禁移工跨業轉換 移工盟痛批「蓄奴政策」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灣今(27)天對於新冠病毒疫情降至二級警戒。去年台灣政府為防止新冠病毒入侵而施行封鎖國境政策,來台移工人數減少,國內看護移工也鬧缺工。有雇主團體要求政府「禁止看護工轉廠工」,勞動部在疫情期間未經充分與移工團體開會及討論的狀況下,於7/15預告將修改「移工轉換工作準則」,禁止移工在一定期間內「跨行業轉換工作」,將實際影響家務移工或外籍漁工難以轉換其他行業。

台灣移工聯盟等多個移工、人權團體今天號召數十位各行業的移工前往勞動部抗議,批評台灣政府引進移工30年,不但未改善種種人權壓迫問題,甚至以疫情為藉口禁止移工跨行業轉換工作,形同「蓄奴政策」。移工們要求停止勞動部修改辦法,應真正改善在台移工的勞動條件,而非以圍堵及禁止移工權利處置。

找工作不自由 在台移工成為被迫為奴

印尼看護工ANGEL說:「很想問台灣人,你念新聞系、難道出了社會後一定要當記者嗎?或你的第一份工作是司機,因為開車是專長,就永遠只能當司機嗎?台灣人如果覺得不合理,為何要這樣規定外籍移工呢?」

台灣移工聯盟代表陳秀蓮說,本次勞動部在7/15預告修改部分《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後簡稱轉換準則),草案增加接續聘僱順位,規範移工轉換雇主仍應優先由同一工作類別之雇主接續聘僱,若一定期間未有同一工作類別之雇主接續聘僱,移工始得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跨業別轉換雇主或工作。修法源自於立委蘇巧慧在5月初時質詢勞動部長許銘春,有雇主團體反應今年1-3月已有上千個家務移工轉廠工,恐造成「洗工」現象。

實際上從數字來看,台灣看護工人數近25萬,今年1-3月看護轉廠工人數總計約1千多人次,雖比起往年人數增多,但是看護工轉看護工人數仍佔多數,約1萬3千人次。移工團體質疑勞動部僅以為數不多的轉換狀況作為轉換政策的調整,已經有違修訂規定的程序正義。

看護移工人數、轉換人次及其百分比。註:本表依據勞動部提供之數字計算而得。百分比=轉換比率=轉換人次/總人數(來源:移工盟)

在台移工目前無法自由轉換雇主,目前若受《轉換準則》禁跨行業轉換工作,「奴工」狀況更是雪上加霜。「真正問題不是看護工貪心『洗工』,而是家務移工的勞動條件太差。」陳秀蓮表示,在台的工廠移工受《勞基法》保障,但是台灣25萬的家務移工不受任何法令保障,薪資僅有1萬7千元,沒有休假,平均工時10小時以上,勞動部長回應立委質詢時也說家務移工是為了尋求更好的勞動條件想轉廠工。

正在等待轉換雇主的漁工DAVID則說,聽說政府要修改移工轉換工作的規定,但是影響全台移工這麼巨大的政策 ,勞動部居然不願意聽取移工的意見,甚至沒有多語發布預告,自己上網也找不到相關規定,「台灣政府把我們當什麼呢?」

DAVID提到,來台前以為台灣是民主、自由、進步的社會,但是現在很失望,自己來台當漁工雖有《勞基法》保障,實際上被迫扣膳宿費,卻只能睡在又窄又小的船上;漁工被納入責任制、工作超過8小時從來沒有拿過加班費,漁船工作辛苦危險,容易受傷,雇主甚至不願意加保勞保。

他提到,台灣漁船有9成人力都是移工,因為勞動條件太差,很多漁船老闆找不到工人所以不做了,他認為未來需要看護的雇主可能也會面臨找不到移工的狀況。

正在等待轉換雇主的漁工DAVID則說,聽說政府要修改移工轉換工作的規定,但是影響全台移工這麼巨大的政策 ,勞動部居然不願意聽取移工的意見,甚至沒有多語發布預告,自己上網也找不到相關規定,「台灣政府把我們當什麼呢?」

有來自希望職工中心的菲律賓籍看護工表示,常常聽到有人罵看護工「很貪心」想去工廠工作,但是有照顧過老人跟病人的人就知道,長期照護很辛苦,所以沒有台灣人願意當看護工。「看護工為了法令保障跟基本薪資想轉換廠工,這樣很貪心嗎?」他呼籲台灣政府,若想要移工留下來做看護工,應修改法令保障看護工,自然會有人願意做。

勞動部原訂在5/13召開多方會議研議,因本土疫情爆發延期,隨後勞動部在5/25時發文,要求各民團在文到7日內提供意見。

民團在期間發聲明批評,勞動部倉促蒐集意見,未能與移工及民團實質回應與交流,關乎移工的重大決策也沒有多語說明,並要求勞動部應公布本次修改準則的決策判斷說明。但是勞動部還是沒有參採移工與民團的反對意見,也沒有說明判斷依據,逕自在7/15預告修改「禁止移工跨行業轉換工作」之草案內容,理由是為了讓移工可以用同一專長好好工作,以維護勞資關係穩定。草案預告至8/9。

「『禁止』成為移工政策的關鍵字。」陳秀蓮痛批,台灣根本就是「形式民主」,徵詢民間意見只是形式,政府早就決定修法內容,根本不甩移工反對意見。

國家對移工政策公然撒謊? 移工民團呼籲政府立即停止修改準則

印尼看護工ANGEL提到她自己不公平的看護工作現場:去年工作的雇主說要照顧一位阿公,但是實際上早上8點開始被阿公要求去田裡翻土種菜,下午5點回家還要煮飯打掃,直到晚間9點才能休息。疫情期間被停止休假跟外出,無法負荷長時間工作。

ANGEL解釋,若按照修改準則的規定,家務移工若在面試時向雇主爭取合理休假、工時及工作內容不被接受,就被視為媒合不成功,即便在公告期限內有工廠雇主願意雇用他,她仍無法跨行業轉換,他不解為何被懲罰的不是使移工低薪過勞的雇主,卻是限制移工找更好工作的權利?「若台灣政府要要留住看護工,應該要提升看護工的勞動條件!」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理事Jasmin則表示,勞動部聲稱要讓具備工作專長的人優先由同一類別雇主承接,然而看護移工取得照顧訓練證明,其費用都是自費,並非台灣政府支出,不公平的照顧現場,都是移工承擔,為何會有這樣的理由?他痛批,限縮移工職涯選擇,更持續壓榨移工勞權,就是認為移工只夠格當奴隸,這就是歧視。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說,台灣公部門每年都在倡議國際兩人權公約(簡稱兩公約),近年經國際人權專家依循聯合國審查模式。在2013年的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時,國際人權委員就明確指出,在台移工的禁轉換雇主政策 就是壓迫、侵害人權,明確建議台灣政府擴大轉換雇主制度。

施逸翔說,行政院去年公布第三次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對於移工政策的執行情形顯然「說謊」,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執行情形第68段內容提到:

「移工受僱來臺工作,其權益與國內勞工相同,受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勞工相關法令保障。又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均明定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另不分本國籍及外國籍勞工,凡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其基本工資、工時等勞動條件均受該法保障,不因國籍而有差別,違反者予以處罰。另依法雇主應全額直接給付移工薪資,未依規定全額給付移工工資者,予以處罰,並同意移工轉換雇主。雇主給付薪資情形為各地方政府移工業務訪查員例行檢查之項目。」

施批評,國家發布的人權報告公然說謊,與勞動部正在修改的準則背道而馳,呼籲台灣政府立即停止《轉換準則》的修改程序。

陳秀蓮重申,25萬家務移工薪資1萬7,去年平均工時10小時,時薪才56元,但是卻是撐起台灣長期照護問題的重要人力。當雇主團體批為「洗工」問題,勞動部快速解決,但是移工30年來勞權低落,勞動部卻不思解決。她認為台灣政府若一味禁止移工跨行業轉換,不思改善剝削移工政策,恐怕得等著處理更多逃跑外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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