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6月底彰化市喬友大樓火災造成4死22傷,救援過程中彰化縣消防局東區分隊隊員陳志帆不幸殉職,家屬在本月15日舉辦告別式,並出席23日由彰化縣消防局舉辦的說明會。然而不僅說明會資料仍有缺漏,事發至今一個月,中央內政部消防署主導的「調查會」仍未召開且兩度延期。
該調查會曾一度延期,原訂7月28日舉行,無奈7月26日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再度接獲通知,調查會即將延期至8月3日。面對屢次延期的狀況,7月28日消促會前往內政部召開記者會,並提出三項訴求,包括:承諾8月3日調查會不再改期、開放消促會秘書處也能列席參與調查會,以及消防署應將所有調查進度同步告知調查委員。
現場由內政部消防署災害搶救組長莫懷祖出面接受陳情,他承諾8月3日調查會絕對會如期召開,並表示確實原訂7月28日要召開調查會,然而長官指示要讓家屬參與會議,為配合接見家屬因此延期,並從線上會議改為實體會議。對此,消促會痛批消防署拿家屬當藉口,陳志帆胞妹陳裔筑也發表聲明,指出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開會通知,呼籲內政部勿拿家屬當擋箭牌,「消費」家屬造成二度傷害。
至於消促會秘書處列席參與會議的訴求,莫懷祖表示並無相關法規依據,因此維持不開放原則。關於調查進度必須同步告知調查委員的訴求,莫懷祖指出上週已陸續寄出相關會議資料,7月28日也有資料陸續補齊並寄出,若有任何問題可再反映。對此消促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原本消防署說7月22日就要給會議資料,拖延至7月23日才開始給資料,遲交狀況不免讓人質疑。
喬友大火是《消防法》修法後第一件調查案 消促會痛批消防署調查進度慢、拿家屬當擋箭牌
2019年10月2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確將消防員生命三權──退避權、資訊權、調查權納入法規。朱智宇強調,喬友大火案是修法後第一件調查案,理應盡速落實「調查權」。然而事發至今一個月,中央內政部消防署仍未召開「調查會」釐清真相,甚至數度延期,朱智宇痛批內政部態度消極,且藉由延期開會的方式延宕調查進度。
朱智宇表示,喬友大火凸顯國家救災體系必須仔細檢討為什麼會有消防員傷亡的情況,以及防疫期間是否有能力面對防疫旅館等複合式火災。尤其未來疫情發展仍未明,整個救災體系也必須藉由喬友案深刻反省,才能具體找出解決方法,並避免憾事重演。同時,他細數喬友案發生至今面臨的「調查困境」,包括6月30日事發隔天,消促會隨即發函要求消防署依法召開調查會,當天消防署也正面回應會召開會議。
然而案發現場7月8日遭網路直播主闖入,一行人邊巡視現場邊開網路直播,由於火場仍在封鎖調查中,檢警也表示會將直播主等人依法究辦。隔(7/9)日消促會發文給內政部消防署,要求避免火場被破壞應盡速現勘,但內政部表示依照原訂7月14日再進行現勘即可。現勘如期完成後,消促會得知內政部將在7月22日舉辦調查會,後續內政部以颱風烟花恐影響台灣,以及部分委員無法出席為由,決定延期至7月28日。
隨後消促會與家屬參與彰化縣消防局7月23日舉辦的「說明會」,然而中央內政部消防署舉辦的「調查會」卻在7月26日突然發布延期通知,表示將從7月28日延期至8月3日舉行。當時消促會向承辦人詢問延期原因,卻得到「我不想跟你說」、「我不想告訴你」等回覆。朱智宇指出,經消促會確認後發現,7月28日內政部次長、調查會召集人陳宗彥並沒有任何公開行程,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無法如期召開會議?令人匪夷所思。
對此,莫懷祖出面接受陳情時指出,由於家屬想要參與會議,上級指示需接見家屬並配合家屬出席,因此才從線上會議改為實體會議並決定延期。究竟家屬是否已接獲邀請?莫懷祖表示:「公文還沒發出去是事實,但想邀請家屬也是事實。」並承諾8月3日一定如期召開會議。對此朱智宇強調,家屬始終未收到任何通知,痛批消防署拿家屬當擋箭牌。
記者會當天,家屬陳裔筑發表聲明,強調確實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開會通知,隔(7/29)日接受公庫電訪時他也進一步說明,7月15日陳志帆告別式時他曾當面向消防署官員遞交陳情書,資料上有他的個人電話與電子信箱聯繫資訊,然而告別式結束至今從未收到相關訊息,也未從地方消防局接獲任何來自中央消防署的開會通知。
陳裔筑苦笑說:「消防署自己調查會延期給不出理由就算了,但你不能當基層團體來找答案的時候反而把家屬拖下水。」他進一步指出,消防署承諾8月3日如期舉辦調查會,實際上卻沒有事先詢問家屬的時間安排,並給予相對應的尊重。若家屬因工作安排、不克出席又顯得「很麻煩」,但若參與會議又顯得消防署聲稱「配合家屬出席所以延期」並無任何問題,他認為消防署的延期理由反而讓家屬左右為難。
消促會爭取秘書處列席參與調查會遭拒 消促會:該項要求正當合理!
喬友大火目前除了調查會一延再延的問題,還包括內政部不同意消促會秘書處列席參與會議等相關爭議。朱智宇表示,依據「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調查會組成人員總共有13到17名,包括:內政部消防署人員、營建署人員、具有建築化工等專業的民間專家學者,以及像消促會這樣的基層消防團體代表與其他團體代表。
實際上,消促會被限定只能有一個名額,為避免消促會成員兼顧消防勤務與調查會「分身乏術」,因此消促會也向內政部提出請求,希望本次調查會能讓消促會秘書處列席參與,協助消促會成員整理並記錄會議資訊,同時也比照其他與會者簽署保密協議等。
朱智宇指出,消促會成員大多為基層消防員,平時需執行勤務工作24小時或48小時,為了順利參與調查會因此提出秘書處列席參與會議,僅協助整理與紀錄資料,無奈此項請求卻被內政部拒絕。對此,莫懷祖說明法規上並無授權基層消防團體祕書處可列席參加調查會,考量整體法規等因素,因此無法同意消促會的請求。
面對莫懷祖的回應,朱智宇也指出,「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並沒有明訂相關團體的祕書處無法列席,再加上家屬方面也希望內政部「尊重基層團體參與完整性」。消促會成員楊適瑋也強調,「是否讓消促會秘書處參與會議」屬於內政部的「行政裁量」,其實是內政部可以自行決定的事情,如今卻將消促會秘書處參與會議的權利排除在外,形同分割基層團體。
消促會副理事長、同時也是本次災害事故調查會委員李宗吾接受公庫電訪時指出,調查會其他與會者通常是「接收資訊」的角色,至於消促會往往是「主動提問」的單位,透過第一線基層消防員的實務經驗,仔細盤點火災現場的問題與狀況。但消促會成員平時必須因應消防勤務工作,也難以像其他官員或與會者有充分的時間準備開會資訊,在基層消防員「分身乏術」的情況下,急需秘書處協助彙整並紀錄會議資料,才能更有效率地提出問題並分擔第一線消防員的壓力。李指出,其實過往像是大雅殉職案等後續調查會議,相關單位皆同意消促會秘書處列席,無奈這次卻被內政部拒絕。
尤其第一線基層人員擁有較多實務經驗,李宗吾表示調查會的目的並不是要究責於「個人」,而是要檢討整體制度欠缺哪些訓練與管理。相較於質問「為什麼不救消防員」,調查會必須還原並釐清火場實際狀況,瞭解現場每道指令背後的考量因素。李宗吾舉例,一般而言「救消防員」與「救民眾」所涉及的層面不同。尤其消防員受過專業訓練,瞭解如何使用器材,若其他成員能及時給予空氣瓶等裝備即能有效營救受困消防員。
然而若要「救民眾」不僅要協助使用器材,更要安撫民眾的情緒等,兩者需要花費的心力各有不同。究竟喬友大火當時為什麼沒有先救消防員?是在什麼樣的情勢下做出相關判斷?類似的疑問都必須在調查會中一一釐清。
面對內政部消防署拖延會議、會議資料遲給且不願開放秘書處列席的情況,朱智宇呼籲相關調查應盡速展開,才能讓陳志帆的家屬與同事更瞭解真相,也才能避免未來憾事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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