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美麗華罷工將滿百日,勞資雙方在8月12日達成團體協約文字共識,官方原訂昨日(8/16)簽訂團協,未料資方全程未出席,還透過電話提出新條件,要求工會不得協助會員處理勞資爭議。工會今(17)天到勞動部,抗議資方每次臨簽約就反悔,要求勞動部應該「有所作為」,除公開說明現場狀況,並協助資方確認協議書版本,結束勞資爭議。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科長劉政彥出面接陳情,對於美麗華公司並未出席會議,僅願意透過電話溝通一事表示「遺憾」,認為資方「這種作法無助於爭議解決」,呼籲公司應就目前有共識部分簽署協議。
美麗華工會秘書蘇承志提問,「8/12雙方已有達成共識的文字版本,資方律師也簽名了,卻又提出新版本要工會妥協,是否違反誠信協商?」劉政彥回應,目前公司已再修正一個新版本縮小雙方差距,勞動部與勞工局會盡力居中協調。
蘇承志認為,目前只差資方簽字就能讓爭議落幕,「難道只要公司再拋出一個新版本就要重新談?如此沒完沒了,何時才能走完最後一哩路?」對此,劉政彥僅表示願意持續協助勞資雙方協商,未再多作回應便離去。
臨簽約就反悔 資方新條件:工會不得協助會員勞資協商?
蘇承志指出,8月12日經過8小時馬拉松式的協商後,勞資雙方在新北市府勞工局見證下,針對「工會全員復職」方案及「雙方保留部分訴訟」達成共識且有無爭議的文字版本,工會當場確認文字沒問題,勞資政三方都有簽名,因此官方建議8月15日簽定團協,只是資方代表說要回去向負責人報告,後又再次提出其它方案導致延期。
延期至8月16日後,資方卻從頭到尾未出席,還透過電話再次提出新條件。美麗華工會理事長黃文正怒斥,資方的新條件竟然要求工會不能協助會員處理勞資爭議,從根本上違背《工會法》的立法精神。工會也擔憂,「每次都是最後一哩路的協商,是不是一種奧步?」
蘇承志提到,自5月11日罷工以來,勞資雙方已有過13次協商,其中10次都有官方代表勞動部與新北市府勞工局在場,每次都有簽署會議紀錄,只是每次達成共識的內容,資方事後又會再提出新方案,還放話「非資方版本協議不簽」,甚至直接不出席。
蘇承志表示,工會非常希望球場能永續經營,發起罷工的原因不過是追求工作權的保障,「這難道是件很過分的事嗎?」由於目前已有高爾夫球客預計聯合向公司提起訴訟,工會也呼籲資方速速簽訂團協,勿造成資方、勞方、消費者三輸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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