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孩子受的苦,我們記得!台中市運動局應向人民報告查處改進狀況」
今年四月,台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所屬的豐原柔道館,發生了虐待學員導致重傷,而孩子隨後失去生命的事件。當時民團、立法院、議會都要求徹查相關人員,建立保障兒童安全、不受暴力對待的制度。
這是讓社會大眾都悲傷而憤怒的事件。事件發生後,台中市政府也順勢表態要協助家長對教練究責。但別忘了,對於教練訓練狀況知情的成年人、對於教練訓練的專業與現場狀況應該監督的人,也都有責任:
一、台中柔道委員會對教練沒有教練證,不具備訓練專業,以及藉著訓練名義對小孩施暴的狀況,必然知情。只要柔道委員會對教練的適任與否,不論是聘任前的把關,或是對訓練狀況的審核,有所掌握處理,那憾事不會發生。
二、台中市運動局,如果對台中市體育總會,以及轄下的柔道委員會在教練資格、訓練安全、禁止暴力對待上,有足夠的督導檢查,那憾事不會發生。
三、事發的體育館,屬台中市教育局管轄,假設教育局對場館安全訓練過程有所監督,或建立有效管道讓家長可以對教練暴力行為投訴,那憾事不會發生。
哪些人、哪些單位,聘用這一位施暴的教練,讓教練多年對孩子施暴不加以監督制止?誰讓公立運動場館中危害孩子的行為可以持續發生?政府要能夠回答這些問題,才有可能列管要改善的事項,才能避免下一位孩子受害。但是事發至今四個多月了,台中市政府對於事情發生的原因,柔道委員會聘用監督教練的失職、體育館場安全維護單位的失職、台中市政府運動局監督上的失職,這些該調查、該處置、該改善的結果,卻一項都還沒向人民交代。
為了不要再有孩子受害,對直接負責的主管機關,行政上的究責不能被遺漏。要是究責的對象只停留在緝凶的層次,制度沒有改正,監督管理的效能沒有增進,我們的孩子仍然會處於危險之中。
但台中市政府在本案的行政責任上彷彿隱身,我們不禁想問,台中市府對於事發的因素到底有沒有掌握?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救到孩子,那到底為什麼都漏接,作為主管機關有沒有反省?對失職人員或單位,做了哪些處置?面對因制度漏接而被摔到失去生命的孩子,連這些最基礎的作為都還要人民向市府聲聲催討,那我們自然可以說,台中市政府作為主管機關,對孩子的生命,沒有一點在乎。
作為台中市體育總會的主管機關,依法台中市府有撤免其職員、限期整理、廢止許可,以及最重到解散的處分權限。在行政上有足夠的工具,要求其柔道委員會配合調查,要求有具體整頓改進作為。但到現在為止,我們卻只看到台中市政府運動局表示不再租借體育館給柔道委員會。
我們想問盧市長:面對孩子的生命,在行政的責任上光是不借場地,對你來說,是足夠的處理嗎?
不要以為人民會忘記孩子受到的苦痛,我們記得很清楚!
我們嚴正要求台中市議會,應就市府調查處理,嚴格監督;台中市政府,應就此案的後續結果,公開向民眾報告,至少應回答下列問題:
一、台中市政府運動局,對聘請教練的台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是否有進行監督不力的調查,調查結果為何?
二、台中市政府對於館場的管理責任、對台中市柔道委員會的監督責任是否不力,是否進行內部調查,調查結果為何?
三、對於前兩點事項,台中市政府有無具體行政處置?有無承擔政治責任?
四、從事發到目前為止,台中市政府提出了哪些改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