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原住民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秘書處、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泰雅爾族民族議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原標題:肯定司法努力還給原住民族土地正義 後續落實行政及立法必須跟上
遏止原保地持續非法外流 停止亞泥無限制採礦及就業安全要脅
原住民、維權及環保團體 記者會聯合聲明稿
本月16日及17日,最高行政法院及最高法院分別針對亞泥礦權展限未經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以及非原住民以借名登記、設定地上權和抵押權等不當手段取得原住民保留地,做出撤消(上字第894號)及無效(台上大字第1636號)的判決,重新肯認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及原住民保留地所有以原住民為限,保障維護原住民族生存發展之基本精神。
這是令族人振奮的好消息!我們要肯定司法努力還給原住民族土地及環境正義,對未來進一步原住民族維權司法正義持續進展樂觀其成。然而,判決的後續落實,行政及立法必須配合跟上!
為了要求相關行政立法修法措施儘速推動,原住民、維權及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向立法院及行政院提出五項訴求:
1.限期完成礦業法修法及原住民族保留地提升立法
進一步落實判決、完整有效維護處理相關侵害原住民族生態文化、生存發展問題。
2.完善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行使及原住民族保留地協調審議機制
尊重原住民族關於公共決策、土地分配的傳統習慣,確保「事前」「自由」「知情」「同意」原則的諮商同意權行使,以及依部落共識肯認緣故關係及習慣約定的土地權確認及爭議調解審議。
3.抗議經濟部袒護亞泥,要求停止無限制採礦展延政策
判決發佈第一時間經濟部不思檢討,朝整體永續礦業轉型,卻袒護亞泥,仍企圖採取無限制採礦展延政策,矮化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為「補程序」,有失行政部門立場。
4.制止亞泥以當地勞工就業要脅分化部落,確保自由平等諮商同意程序
抗議亞泥及中央地方政府相關單位,犧牲原住民環境健康安全及部落發展,享受營收稅收租金回饋等利益,卻無視就業安全、部落生存發展及環境社會永續,放任亞泥以當地勞工就業要脅分化部落,企圖迫使其同意無限制採礦,必需予以制止,善盡政府及企業責任,妥善安排保障勞工權益,放進退場機制,是進行諮商同意程序、平等協商的先決條件。
5.非原住民以借名登記等不當手段取得原保地確認違法無效,需輔導協助相關地政
除停止辦理借名登記,需依違法無效之不同樣態,區分階段次序,持續處理,無爭議者恢復實際應有狀態,涉及爭議者,需尊重習慣約定,強化相關協商調解機制。
土地商品化流失及不當外來開發弱勢化原住民族經濟社會文化,剝奪原住民族部落生存條件,兩判決對恢復原住民族土地正義做出的貢獻,需要施政配合延續,相關經濟社會環境損害有待療傷止痛,無論原保地或礦業相關政策,不僅應矯正缺失,還應朝向在地經濟永續發展轉型,不應因循苟且,再度拉回既有模式!
共同聲明單位:
原住民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秘書處、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泰雅爾族民族議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徵求聯署中:邀請原住民、維權、環保團體連署參與9/23 9:30 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