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今日(23)同志平權團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盟)與十多位跨國同性伴侶赴行政院前舉牌抗議,要求政府撤銷違法函釋,儘速開放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
伴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距離台灣開放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已經852天,但跨國同性伴侶仍被拒絕在婚姻大門之外,政府明知當初修法有漏洞,卻遲遲不願意彌補,結果在全球疫情席捲之下,政府仍舊忽視這些還在等待結婚的同性伴侶,持續怠惰行政、延宕修法,導致許多跨國伴侶超過五百多天還沒有辦法見上一面,即便有幸留在台灣的跨國伴侶,則日日擔心自己的簽證到期,出境之後就無法再入境。
簡至潔痛批,跨國同性伴侶不是沒有給政府機會,八百多個日子裡,大家用數千封陳情信、數百篇報導,希望喚醒政府的重視、加快修正的速度,但政府仍舊無視人民的痛苦,把人民逼上街頭。最諷刺的是,蔡總統還數次在外賓前宣稱台灣通過同性婚姻是亞洲第一,驕傲地接受外賓熱烈掌聲與歡呼,卻放任跨國同性伴侶在街頭聲嘶力竭吶喊自己還不能結婚,簡至潔提醒政府,婚姻平權是人民最基本的權利,不是政府拿來大外宣的口號。
過去政府以「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前段規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本國法」為由,拒絕一方來自同婚未合法國家的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然而此見解已經被今年兩起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打臉,法院認定政府只考慮「涉民法」第46條,卻未同時考慮涉民法第6條反致原則,與第8條公序良俗條款,已嚴重侵害人民的婚姻權利,判決內政部函釋違法!
為此伴盟在9月11日赴內政部要求說明,何以內政部明知函釋違法,卻不願意變更解釋,持續拒絕跨國同性伴侶結婚登記,然而當天內政部長並未出席面對人民,僅以公文避重就輕回覆。代理跨國同性伴侶信奇與阿古打贏官司的伴盟法務主任謝孟釗律師批評,內政部的公文毫不認錯,堅持跨國同性伴侶得否登記結婚,需要採「個案認定」,然而戶政單位根本不可能一一審酌個案情事,因此實務上仍舊是以一紙公文拒絕人民婚姻登記申請,最後跨國同性伴侶還是要一一走司法救濟程序。
目前正協助跨國同性伴侶進行救濟程序的王仲軒律師批評,司法救濟程序曠日費時,一件案子要打到勝訴要經過一兩年,內政部明明可以透過變更函釋見解解套跨國同婚,卻逼迫人民全部走向法院,打贏一件才給登記一件。王律師批評內政部這是惡意甩鍋,自己的責任不自己承擔,讓全國戶政單位、法院、和所有跨國同性伴侶疲於奔命,根本勞民傷財!
今日出席的跨國同性伴侶當事人Joyce,與菲律賓伴侶相戀已邁入第八年,每次入境台灣只能停留14天。這幾年來兩人嘗試使用各種旅遊簽、工作簽入境,如今簽證又即將在今年底到期,Joyce痛訴:「我想問政府,我們下一次應該要換什麼簽證,才能讓我的伴侶能夠留在台灣?」
遠從高雄上台北聲援的當事人小御控訴:「我的伴侶是香港人,與我一起在台灣生活十年。我作為一個台灣人,盡了自己應盡的公民義務,卻遲遲無法享受結婚這個應有的基本權!」
跨國同性伴侶當事人小靜說到:「我和我的太太在一起三年多,兩人共同養育一個孩子。因為跨國同婚遲未通過,導致我到現在都還無法收養小孩,只能分隔兩地、用視訊的方式分擔養育責任。」
來自馬來西亞的阿唐與台灣籍伴侶凱俐相戀六年多,兩人為了能在一起生活,阿唐只能以學生身份居留在台,如今已經大學畢業並就讀研究所:「我已經快要40歲了,卻因為政府規定外籍學生每個月只能打工80小時,導致凱俐必須承接家中所有經濟負擔。」大學是全校第一名畢業的阿唐,現在卻不敢把碩士論文交出去,因為畢業之後她就得離開台灣!
陪伴跨國同性伴侶四處陳情的伴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司法院已經把涉民法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但一月至今毫無動靜,她向徐國勇喊話:「如果徐國勇部長認為內政部真的問心無塊,就出來面對人民。」否則每週四開行政院院會的時候,都會有跨國同性伴侶在行政院門口恭候徐國勇部長大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