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教育

工會要求教育部揭開「高教遮羞布」 呼籲公開校務資訊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揭開教育部的高教遮羞布!」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昨(10/5)天召開記者會,說明去年10月向教育部索取「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資訊」被拒後,歷經半年向行政院訴願會提訴願成功,訴願會要求教育部應提供相關公開資訊。

高教工會列出多項關於高等教育師生權益的資訊,持續要求教育部公開透明,開放人民監督,共同追求高教進步。

全台兼任教師誇張低的薪資 教育部不敢攤開來?

高教工會曾揭示私校兼任教師的授課鐘點費訂定最低「575元」起,至今28年沒有調漲,教師們與工會連年要求教育部給予兼任教師合理勞權保障。(相關報導)

工會認為,若教育部公開各私校兼任教師給付多少鐘點費,才不會讓「無良校方」隱匿資訊、為節省人事成本而28年不調整鐘點費,也能受到大眾監督,督促校方改善兼任教師薪資條件。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說明,社會大眾都不知道私校是否有比照公立大學兼任教師鐘點費(講師級695元起)給付薪資,很多兼任教師找工作時也不一定清楚能獲得多少鐘點費。工會過去為了獲得相關資訊曾經一間一間打電話去各個私立大專院校人事室詢問,但這樣的資訊蒐集不完整,後來發現教育部根本握有全台兼任教師鐘點費相關資訊卻沒有公開。

「兼任教師鐘點費不是秘密,不知教育部為何要隱匿。」陳書涵說,工會從去年10月開始向教育部發文要求提供相關資訊,歷經教育部拖延、後續正式回覆拒絕提供工會有關兼任教師鐘點費資訊後,工會也向行政院訴願會提出訴願,終於在今年3月獲得行政院訴願會決定「教育部應另作處分」,認為教育部應提供兼任教師鐘點費相關資訊予工會。

教育部拒絕提供工會資訊的理由是:兼任教師鐘點費數額是內部政策參考,屬於政府機關作成議事事決定前的準備作業。陳書涵則強調,按照《大學法》第39條規定,大學對校務資訊,除依法應予保密者外,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得應人民申請提供之。工會認為公開兼任教師鐘點費數額具有公益性,可讓大眾監督校方並保障教師的勞動權及學生的受教權。

陳書涵表示,工會推測教育部之所以刻意刁難工會索取資訊,是因為教育部擔憂一旦公開兼任教師鐘點費,會遭人民問責,被發現其實是教育部不願擬定保障兼任教師薪資的政策,甚至刻意讓公私立大學的兼任講師薪資脫鉤;正因為教育部是始作俑者,讓私校兼任教師28年來沒有調整過薪資。

工會質疑,教育部每年要求各大學填寫「校務基本資料庫」填寫數據但教育部都不公開;除了「全台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數額」數據應公開以外,工會認為關於其他高教勞動現場、公益性資訊也必須公開,例如兼任教師不予續聘理由、教師遭欠薪狀況、教師基本授課時數、超鐘點與減授時數、調整學術研究加給等資訊。

工會秘書蘇子軒說,除了教師勞權相關資訊應公開以外,工會也列舉:實習生權益保障、校內工讀跟兼任助理的勞動保障應公開。在私校營運方面,學校衍生企業與合作企業創新事業部門、私立學校董事三等親任職私校、退休軍公教轉任私校的「雙薪肥貓」人數等資訊也要公開,讓公眾監督是否有不當利益輸送的問題。

要政府公開資訊「非刁民」 保障人民知的權利

台灣人權促進會在2014年時曾針對教育部「黑箱微調101高中課綱案」,未向大眾公開會議紀錄與檢核小組成員等資訊提起行政訴訟,耗時兩年獲得勝訴。(相關報導)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表示,《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條開宗明義寫道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

然而教育部當時被判決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當時僅願意提供資訊給訴訟原告、台權會本身,而且對於調取資訊的民團保有敵意,要求民團代表必須親自到國教院「手抄」相關資訊,不能錄音錄影,頗有人民調取資料都是「刁民找麻煩」的意味。

王曦也提到,民間團體尚有資源及時間進行訴願或訴訟向政府追討本來就應該公開的資訊,但是一般民眾若要獲得政府資訊卻得曠日廢時,不可能達到資訊公開本來的用意。她認為公務機關對資訊公開制度仍缺乏意識,公務機關並未認知人民獲得政府相關資訊是政《政府資訊公開法》賦予的權利,有助於人民監督政府並促進民主發展,目前為止政府資訊公開指度還是非常差勁。

曠日廢時才能得到政府公開資訊 人民刻意被瞞?

在行政院訴願會做出裁決後,教育部從今年起才對外公開兼任教師鐘點費資訊於校務資訊公開平台。教育部回應,至於工會要求涉及學生、教師、研究、校務等特定資訊也應公開,教育部會與各資料權責單位及學校,依資料性質與相關法規評估於校務資訊平台公開事宜。

工會秘書長陳尚志則說,民進黨執政號稱開放政府,千萬不要讓工會提出的每項資訊都得去提訴願才能獲得。只有讓人民順利索取政府公開資訊才能讓高等教育改革進步,否則教育部將成為高等教育真正的「遮羞布」。工會重申,教育部應依照《大學法》第39條主動公開具公益性的大學校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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