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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火神不再流淚:惡火燒出現行法規漏洞 即刻填補憾事不再發生

文/陳椒華立委辦公室

針對高雄市城中城大樓火災不幸事故,以及現行老舊大樓公共安全等問題,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今日與基隆市議員陳薇仲、彰化縣議員吳韋達、高雄市議員林于凱、台北黨部副執行長劉仕傑、台中黨部副執行長吳佩芸,以及陳椒華彰化服務處主任鄭宇焱,召開「火神不再流淚:惡火燒出現行法規漏洞 即刻填補憾事不再發生」記者會。

陳椒華首先提到,城中城大火後,總統蔡英文要求行政院、內政部,全面檢討建築管理、消防檢查、都更危老等制度問題,並針對荒廢老舊建築,建立必要社區管理系統。陳椒華表示,顯見此問題並非單純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設立管委會即可解決。時代力量立法黨團將敦促行政機關,儘速盤點法規,填補制度漏洞。除中央修法外,地方實際執行面上亦應同步強化,並推動自治條例立法,讓中央跟地方都能即刻介入,避免憾事重演。

吳韋達以彰化喬友大火為例說明,喬友六樓以下為閒置樓層,七至九樓是防疫旅館,當時二樓起火、三樓全面燃燒,係因棄置板材、隔間、泡棉等易燃物未移除,以致火勢難以控制。再者,防火門毀損或遺失,使火勢、濃煙一路上竄,導致上層民眾無法逃出,消防人員亦無法從梯間搶救,最終傷亡慘重。吳韋達強調,閒置樓層是安全漏洞,卻因產權複雜而難以修法管理,因此如何在安全檢查時,落實防火區劃,才是改善基本消防安全的重點。

林于凱表示,內政部1999年曾發布函釋,規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對住宅、集合住宅類(H2類)之公安檢查申報,先從15層以上建築物實施,14層以下再視成效訂定時程,然而時至今日仍未公告實施的日出時間。林于凱呼籲政府應公開過往申報成效,並儘速實施14層以下公安檢查申報。

林于凱認為,即便修法強制成立管委會,仍難填補公安漏洞,例如弱勢者仍無能力補足消防設備措施。因此,針對經濟或社會弱勢者達一定比例之集合住宅,公權力有義務介入,由政府協助完善公安檢查及消防設備。

陳薇仲表示,雖基隆市長林右昌針對11樓以上無管委會複合式老舊建築強化稽查,但光靠臨時性稽查,恐怕無法保障民眾居住安全。根據內政部2016~2020年統計,基隆市住宅建築物發生失火比例,集合式住宅佔六~七成,顯示消防安全和建築管理仍有極大改善空間。除強制成立管委會,也應掌握6至8層、8~15層的老舊建物,落實公安檢查。

吳佩芸則以台中千越大樓為例,說明該大樓屋齡偏高、多樓層閒置、逃生梯堆滿雜物,卻仍有多名住戶。該大樓消防設備缺失,安檢8年不合格,罰款高達154萬元,不只遲未改善缺失,也沒有繳納罰款。為了確保公共安全,應採《行政執行法》中「代履行」之制度設計,納入新的法規範中,由市政府以積極的作法來介入,代為執行公安檢查後,再向義務人追繳相關費用,否則單靠罰款,恐怕只會讓市民持續處於公安風險中。

鄭宇焱表示,從彰化喬友大火可看出,由於建築經過二次改建,建管設計和使用已不同,加上垂直、橫向防火區劃漏洞百出,都是讓災害加重的原因。此外,喬友也設有管委會,功能卻以喪失,更證明公權力介入公安、消防檢查,才能根本解決問題。而目前員林黃金帝國大樓長期荒廢閒置,同樣有潛在風險,應儘速補足法規以提供協助,才能保障民眾安全。

劉仕傑提到,城中城大火後,雖柯文哲市長下令對124棟老舊大樓進行消防安檢,但去年曾發生林森錢櫃火災前消防安檢合格,隨即發生嚴重火災的情況,呼籲台北市政府應嚴肅看待,確實執行安檢。此外,台北市6層以上大樓就要消防安檢,公安申報卻是11層,柯市長也曾說11層以上新樓才要申報公安是漏洞,劉仕傑呼籲台北市政府進行可行性及必要性評估,研議是否6層以上大樓就應公安申報。

陳椒華再次強調記者會五大訴求:

一、明定轄內老舊及危及公共安全之建物,全面列管追蹤。

二、針對老舊及危及公共安全之建物,強制定期實施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

三、建立跨局處通報平台,讓建管單位、消防單位能夠有效橫向聯繫。

四、檢查結果危及安全者,除了罰款並限期改善外,必要時應由政府直接代為履行,並向義務人追繳相關費用。

五、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者居住超過一定比例之老舊及危及公共安全之建物,由地方政府編定預算執行公共安全檢查及購置設備。

陳椒華最後呼籲各縣市政府加緊執行,並承諾時代力量不論中央或地方,都將持續監督制度漏洞,不讓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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