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全球最重要的年度氣候會議-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將在10月31日到11月12日於蘇格蘭召開,各國代表將針對如何減緩和因應氣候危機進行協商,然而核工業者也趁這個機會大力行銷宣傳,把全球發電佔比不斷降低、重要性也逐漸被再生能源取代的核電包裝成氣候救星,以減碳之名行索求補貼之實,企圖讓早已不具有競爭力的核電產業,繼續拖延全球真正邁向能源轉型的進程。
因此由全球上百個關切氣候正義之民間組織所組成的「無核氣候聯盟」(Don’t Nuke the Climate),在COP26前共同發起了一份來自公民社會的連署聲明,主張「我們共享的未來是綠能而非核能」,包括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的多個團體也都參與響應,並召開記者會高呼「極端氣候來襲,核電不能救急。」連署發起團體之一-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陳詩婷表示,這份聲明很清楚的指出來自國際民間社會不同領域對核電的看法,就是由於龐大的時間跟金錢成本、跟再生能源相較之下的高碳排、對環境跟社會帶來的巨大衝擊等原因,核電根本無法拯救岌岌可危的氣候,反而會浪費掉全球僅剩的寶貴時間與資源。
陳詩婷指出,無論在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或國際能源總署(IEA)的減碳路徑評估中,核電的減碳貢獻佔比都不到10%、跟再生能源相比之下其實非常低,並非核工集團所宣稱的是「關鍵的重要減碳作法」,IPCC的第五次評估報告也講得很清楚,全球若不新增核電興建計畫,仍可藉由其他能源效率提昇以及再生能源發展等達到減碳目標。
在短短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內,這份聲明連署已經募集到目前全球來自40個國家的390個團體加入,其中也包括台灣的27個團體,集結串聯了來自環保、勞動權、人權、原住民運動、性別、和平議題、教育、科學跟宗教等等多元領域的民間組織,包括知名的地球之友(Friend of Earth)、加拿大山巒協會(Sierra Club Canada)、反抗滅絕(Extinction Rebellion)等團體,都響應加入了這次的聲明。那從這次響應的團體領域之廣泛
澳、日團體跨國連線齊呼:高成本、高污染的核電不是氣候危機解方
澳洲最大的全國性環保組織-澳洲環境保護基金會(Australian Conservation Foundation)是此次聲明發起團體之一,發言人戴夫史維寧(Dave Sweeney)透過即時連線的方式向台灣民眾表示,澳洲雖然沒有核電廠,但澳洲是世界鈾礦儲量最大的國家,長期出口鈾礦給包括台灣在內的其他核電使用國,因此也受到鈾礦開採帶來的污染所衝擊,許多地區的生態環境以及傳統文化都受到破壞,近年甚至傳出要在澳洲設置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來接收其他國家核廢料的可能性,「這些都不是我們想要的未來。」史維寧表示,希望台灣民眾在年底的核四公投中,能選擇不再繼續發展高成本、高污染的核電;在2025年成為零核電國家的台灣,不僅能減少澳洲繼續開採鈾礦、甚至要設置高階核廢處置場的壓力,更可成為亞太地區的模範、向世界證明台灣是一個能夠打造真正乾淨、安全的能源未來的新時代國家。
參與連署的日本地球之友(Friend of Earth, Japan)氣候與能源倡議專員-福岡雅美(Ayumi Fukakusa)也在線上向台灣表示,福島核災雖然已經發生十周年,但日本至今還仍然承受著核災帶來的種種危機,就以台灣十分關注的核污水排放議題來說,東電雖然表示排放的核廢水輻射量將經過處理以降到標準範圍以下,但東電連目前所有核廢水所含有的輻射總量都尚未公布,且福島當地的漁民、居民及臨近的宮城縣、茨城縣漁會也都不斷對此項決策表示反對。福岡指出,除汙過程產生的污染土也是另一項難題,目前日本政府計畫將這些輻射污土重新利用於公共建設中,以降低其總量,卻只會將輻射更大規模的擴散到環境之中。「這些例子都呈現核災影響的複雜程度,這樣的風險太大了,我們根本無法承受。」福岡強調。
福岡重申,無論是否為了因應氣候變遷,核電都從來不該是一個選項,核災風險只是其中一個原因,「我們無法再承受下一個核災!核災剝奪了我們太多東西,生計、生活的意義、日常生活的平靜等等,核災的善後清理讓日本人付出了極大的代價,人們持續著擔憂自己的健康和未來。」她也表示,過去十年來,日本已經證明了「不需要核電也一樣能夠減少碳排」,日本的所有核電廠曾在2014年全數停止運轉,全國碳排放量仍然在該年開始持續下降至今。節電和發展再生能源,才是真正可行、可靠的氣候解方,核電只會帶來更多無止盡的能源消費,並強化社會的不正義與不公平。
緩不濟急又成本高昂的核電,其實並非低碳能源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引述聲明指出,核工集團經常用「零碳乾淨能源」來包裝行銷核電,但實際上並不存在所謂的零碳或近零碳核電,因為若納入生命週期碳排及機會成本碳排時,核電的碳排雖低於化石燃料,卻仍遠高於再生能源。魏揚說明,生命週期碳排包括燃料在源頭開採、提煉製造及運送,到建廠和後端的除役處理過程所產生的碳排;機會成本碳排則指由於興建速度緩慢,需要耗費更多時間依賴化石燃料,因此相較其他更可被快速布建的電力選項會再增加額外的碳排。
魏揚解釋,國際上對於減碳作法的討論,並非只著重不同技術選項本身的碳排放量,也強調比較在花費同樣時間跟金錢下,何種做法可以減最多碳。因此聲明中指出,發展核電曠日廢時,從興建、取得執照到併網供電的過程十分緩慢,根本無法解決迫在眉睫的氣候危機。魏揚也補充,目前全球施工中的機組至今的平均工期高達7年,且除了台灣的核四之外,日本、印度、芬蘭、法國、斯洛伐克至今都有核電機組興建超過10年且持續延宕中,「這證明核電對於當下的減碳需求根本緩不濟急。」
魏揚也引述聲明指出,核能成本在過去十幾年間不斷上漲,已經成為目前各種主要電力來源中造價最高昂的,「試圖用核電拯救氣候,就像試圖用魚子醬來餵飽全球飢餓人口一樣不切實際、異想天開。」聲明中也指出,核電本身其實難以抵禦、因應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包括水資源減少、水溫上升、海平面上升、乾旱、水母異常群聚以及愈來愈劇烈的暴風雨等等,在在使得核電廠的運作過程更加脆弱不可靠。
老舊核電風險重重、新一代反應爐尚未商業化,核電非可行減碳選項
環境法律人協會副秘書長謝蓓宜引述聲明內容表示,綜觀核電廠的生命週期,每個環節都造成自然環境與社會的負擔,更衝擊全球的原住民族以及社經地位較低的社群,不僅對環境、地方社區造成輻射污染的不可回復傷害,也使得兒童、懷孕婦女、老人等脆弱族群承受較高的風險,如此違反社會正義原則的電力來源,根本不能做為面對氣候危機的正確選項。
謝蓓宜也指出聲明中提到的老舊核電風險疑慮,目前全球核電廠大多已經運轉40年,早已不是全新的廠房,就好像是開著40年的老爺車,還要求要再戰20年以上。核電廠雖然可以通過定期歲修,維持基本的運作,但是它本身就是一個極度精密的管線系統所構成,每年的歲修能否找出有問題的零件加以修繕?台灣的核電廠延役法規規範至少需要5到15年的時間進行核電廠延役的審查、老舊零件的汰換,這也顯示繼續使用老舊核電廠的風險極大。而新型核反應爐包含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s)及新一代反應爐等,都還處於高度不確定的實驗階段,尚未進入可商業化運轉的規模,因此這些選項都不能做為可立即上場的備援投手。
謝蓓宜引述聲明直指核電是骯髒且危險的電力來源,核廢料將危害人體與健康長達數千數萬年以上,處置核廢的過程昂貴、複雜、爭議不斷且至今仍懸而未決,且一旦核電廠發生核輻射洩露的事故,就必須撤離該地區往外至少三十公里的人民,並且在短期內都無法返回居處,不僅對社會造成極大的衝擊,自然環境更是將受到輻射塵的污染,必須用數十年以上的時間進行除污與復原,諸如車諾比核災、福島核災等,至今還是進行式,不應無視這些影響,對核電抱持錯誤的樂觀期待。
成本持續下降,再生能源突破性成長、創造大量工作機會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主任周正履表示,無論是減緩氣候變遷或是促進經濟發展,再生能源在全球都已是明確的發展方向。IPCC在2018年的報告就表示,要限制全球升溫1.5度C,2050年再生能源佔全球電力供應的佔比要到70%至85%,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更是認為,若要符合巴黎協定,這個占比要到86%。在這樣的目標下,各國也紛紛制定明確的再生能源目標,根據21世紀再生能源政策網絡研究機構(REN21)的報告,截至2019為止已經有61個國家訂定了100%使用再生能源的目標,而台灣雖準備將2050淨零碳排入法,但再生能源的目標卻只停留在2025年20%的占比。缺乏中長期的再生能源目標,非常不利於落實2050淨零碳排。周正履指出,不只各國已制定明確的再生能源目標,跨國企業也紛紛宣示加入RE100,目前全球已有超過300家企業加入,承諾使用100%再生能源,顯示出再生能源已經成為明確的市場需求。
周正履表示,成本也是評估減碳作法的重要參考依據,近十幾年來再生能源成本持續下降,疫情也沒有影響到再生能源成本不斷下降的趨勢。以公用事業等級的太陽能為例,2009年至2020年成本下降了90%,陸域風電也下降了70%。以新設置的發電設備來說,2020年已經有62%新設置的再生能源比新設置的化石燃料還要便宜。成本的降低也促使設置量年年推高,2020年全球新增的發電設備當中,已經有83%是再生能源,且在近年的快速成長之下,全球非水力再生能源在2019年時的發電量就已超過核電,兩者的占比差距也持續拉大中,2020年全球非水力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已成長至11.7%,核電的占比則降至10.1%。
周正履也指出,能源轉型可以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根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的報告,到2050年時透過能源轉型所帶來的就業機會,在全球各洲都將遠遠大於因能源轉型而減少的工作機會,以美國能源就業報告來看,2020年美國的發電業中只有太陽光電跟風力發電的就業人口是增加的,其他所有傳統能源的就業人口都在下降。
鄰近活動斷層、施工出包連連,啟動核四=啟動核災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祕書長楊順美表示,有些人建議先用一陣子核四,以幫助能源轉型能順利推動,「這其實是癡人說夢話!」她指出,根據台灣電力公司今年四月份的報告,核四施工期間曾遭監察院糾正19案,其中包括工程品質缺失高達8案,糾正內容涉及反應爐施工、設計變更、設備認證及地質調查等缺失,也曾因施工品質缺失、逕自變更設計未經原廠審查、違反核能品保法規等原因,遭原能會違規開罰45件,罰鍰共2290萬元,核安品質令人堪憂。
楊順美指出,核四公投發動方宣稱核四只要啟封就馬上就能用,但台電的報告中清楚指出,核四2號機施工根本未完成,1號機應通過的187份安全試運轉測試中,有32份未通過原能會安全審查,包括反應爐緊急救援之高壓冷卻注水泵無法執行流量測試、反應爐及圍阻體之安全控制電源不符合設計法規,針對安全緊急柴油發電機測試,原能會也提出105項缺失,因此未獲通過。「這些都是跟核電廠安全有相當關鍵性影響的測試。所以經濟部之前才會說,核四如果要啟動發電,至少要7+N年。」
楊順美也強調除了工程技術問題外,核四廠址的先天條件更是致命傷,2019年中央地質調查所指出,核四廠外海存在一條長約90公里的活動正斷層,若發生地震,規模可能會到7.5、7.6級左右,對核四廠址的影響可能會達到0.4g以上,核四廠原本的耐震設計根本遠遠不夠,「所以啟動核四,無異於啟動核災!」
陳詩婷總結指出,台灣在國際評比中被列為氣候高風險國家,我國的海平面上升速度與升溫速度都比全球更快,面對氣候變遷的威脅,更是毫無本錢浪費在錯誤的能源選項上,而排擠掉其他更快、成本更低且對環境與社會衝擊更小的作法。從全球角度來看,核電成本節節上升、發電佔比持續下降、工程漫長且持續延宕等,都是普遍出現在各國的趨勢,使得核電在許多減碳路徑評估中都並非主要作法,不僅在電力市場上的投資金額遠低於再生能源,在許多國家也需要不斷伸手要求政府補貼才能勉強生存,而回到台灣來看,地震風險、施工品質跟漫長工期等問題,更使得台灣不該繼續昧於國際趨勢,堅持將減碳的責任寄諸於不可靠的核四上。陳詩婷呼籲所有關心氣候議題的民眾,應該在年底的核四公投投下反對票,不要讓錯誤解方拖垮台灣氣候行動的進程,將資源投注在健全再生能源的發展制度上,才有機會讓台灣能真正邁向低碳、永續的能源轉型之路。
陳詩婷說,目前為止台灣參與連署的27個團體包括: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看守台灣協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灣主婦聯盟合作社、能盛興原生種復育協會、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同志諮詢熱線、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宜蘭人文基金會、台灣永社、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台南新芽協會、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臺南市新化社區大學、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真光福音教會等。陳詩婷表示,這份連署募集會持續進行,也歡迎台灣更多的不同領域民間組織,後續都可以一起加入響應這次的聲明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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