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立法委員陳椒華辦公室
原能會承認核四重啟公投理由書不實 中選會應公開說明
立法委員陳椒華11月8日質詢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是否同意核四重啟公投理由書中「核四已於2014年通過試運轉」的敘述是錯的,是否願意發文函告經濟部及中選會,主委答詢時明確證實「核四公投理由書有誤」,且原能會很快地於當日正式發文給中選會,副知經濟部。陳椒華要求中選會應儘速對國人公開說明,勿讓內容錯誤的理由書誤導公民的公投選擇。
核四重啟公投理由書有錯誤
在核四重啟的公投理由書中有「核四已完成試運轉測試」及「二年內可以放燃料發電,三年內做完熱測試就可以商轉」的敘述,這根本是錯誤的!陳椒華委員強調,原能會明知道這是錯誤的敘述,卻從未公開說明或正式告知中選會和經濟部,也未跟社會大眾澄清。此公投案自2019年12月成案以來,已經過一年多,而且下個月就要公投了,原能會竟然在這麼長一段時間裡,居然連公投理由書裡明顯的錯誤都未公開指出,這是讓人民在錯誤的資訊下做選擇進行投票。陳椒華指出,中選會在未辦聽證會的情況下,就逕自通過公投案成案的審查,過程中也未詢問原能會的意見,嚴重的行政瑕疵造成錯誤迄今仍未修正!
核四根本未通過試運轉
在原能會11月8日的公文裡,第一點明白指出核四1號機興建期間,須於燃料裝填前提送原能會審查的187項系統功能試驗報告(或稱試運轉報告)中,有32項未通過原能會的審查,所以該廠1號機之系統功能試驗尚未完全通過審查。
核四建廠執照已逾期需重新申請、核四無法於二年內發電、三年內商轉
原能會同時指出,若核四要繼續興建,因歷經封存及資產維護多年,其設備狀況均須全盤重新檢視並重新執行相關系統功能測試。且其建廠執照已於2020年12月底屆期,亦須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5條重新提出建廠執照申請。
第二點,核四若繼續興建,到正式運轉發電所需時程依經濟部及台電公司近期新聞稿所述,至少需時7年,亦須辦理與廠家重起新約談判、數位儀控系統換新、地質調查與結構設備耐震重評估等;另原能會執行台電公司依法提出各項申請之安全審查所需時程預估約3年。因此應無法於2年內完成新核子燃料裝填發電,以及3年內完成熱測試商轉(起動功率測試與正式運轉)。
老朽核四工程問題多、中選會應公開說明公投理由書有誤
總之,核四是一座未通過安檢,而且有很多工程瑕疵的老舊電廠,監察院也糾正、彈劾過很多次弊案。不只工程與安檢有問題,更重要的是核四的系統性問題是否能透過安檢揪出。而且核四當年反應爐廠房的焊接工程就被監察院彈劾過,反應爐廠房也曾淹水兩公尺高,設備老舊到要拆二號機的零件來拼裝,這些問題就算是一時安檢通過,在運轉階段也會一直出狀況。
因此,現在要公投的是一座設備老舊、工程弊案連連、拆機拼裝、找不到零件生產、數次泡水的老朽核電廠,不只環保團體拿出原能會的公文書說核四安檢沒過,我也透過質詢要求原能會正式發文給中選會和經濟部說明核四重啟公投的理由說明書不實,且有誤導國人問題,請中選會儘速向國人公開說明,別讓公民遭到誤導,而嚴重影響公投結果。此外,針對核四重啟公投的爭議,陳椒華委員將邀請各政黨黨主席進行辯論,讓國人更加清楚重啟核四是不可行也不可為的。
▍台灣環保聯盟會長劉志堅:打臉擁核學者7大論點
台灣環保聯盟會長劉志堅於11/9上午,出席陳椒華立委與反核環團共同召開的「核四安檢不實,公文不實登載」記者會,會中各方代表重申反對核四重啟的立場,對前經濟部長張家祝任內對於核四安檢不實的作為表達遺憾,並針對葉宗洸等擁核學者所發言,逐點提出駁斥,打臉這些學術失格的擁核專家。
陳椒華立委表示,昨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原委會,原委會主委表示,核四重啟機會為零,表達反對核四重啟的立場,原委會並已正式回文。陳委員在擔任立委之前,曾任台灣環保聯盟會長,在環境保護領域付出的她,當然不會希望有諸多問題的核電廠重新啟用。
核四所處鹽寮在地的鹽寮反核自救會總幹事楊木火在記者會疾呼,除了直球對決新北市長侯友宜市長外,更大聲疾呼前經濟部長張家祝任內對核四安檢公文不實,且刊載於公文書,顯已觸犯刑法,記者會後將直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對經濟部張家祝前部長等提起告發。
另有多位鹽寮在地居民,如林裔綺議員辦公室主任蘇有德,也以在地民眾的角色疾呼,堅決反對核四重啟,他們疾呼所有贊成重啟核四的政黨及特定人士,應該正視在地居民的居住安全及反對的心聲。
台灣環保聯盟的劉志堅會長則表示,對擁核學者 葉宗洸先生日前在某媒體『清大教授認證「核四安全」7點完整解析打臉蔡政府』一文,傳播錯誤不實的訊息和觀點,及如王伯輝、李敏等人士所談的自以為是的說法,恐將誤導社會大眾。劉志堅會長於本次記者會提出反駁的7點論點,逐一破除他們的謬論,打臉學術上頗為失格的擁核學者。
核四原始設計建築的耐震係數僅有0.4g。但已是舊法令、20多年前的設計了。在2019年中央地質調查依最新的地質調查資料,有新的認定,認為核四附近海域至少存在一條40公里以上的斷層,且最長可延伸到90公里,在模擬的情況中所產生的最大能量會0.618g-0.687g之間,核四的耐震係數顯然不足,擁核方卻遲遲不願面對真相,地震震垮房子,除了本體結構,但核電廠震垮的是整個系統,包括反應爐、各種管線或電線拉斷、儀表失靈、儀控盤損毀…。發生核災,大半個台灣就不能住人了。
地質方面應該尊重專業,核四地質調查檢核評議小組委員、中央大學應用地質研究所教授李錫堤曾表示,「由S斷層兩側地層受拖曳(drag)情形來看,S斷層是正斷層而非左移斷層。正斷層在此區極可能是活動斷層。S斷層兩側地層受拖曳情形是從核島區開挖面地質圖及所附的地質剖面圖看出來的」。「如果鄰近斷層錯動時,震波傳遞至廠址,S斷層是否會有共鳴式的移動而影響結構安全。」位在其上的汽機廠房結構將受到鄰近斷層錯動的影響,不排除產生結構安全問題;以現有地質資料及核安觀點,S斷層應被推定為活動斷層!
擁核學者說找了45位資深核能工程師、12位外國專業顧問,實際上這些人根本是台電自己人,這些所謂的資深核能工程師就是從核一、核二、核三廠借調的員工,12位外國顧問也只是來自GE-H的原核四外包廠商,就是左手交給右手審。這種沒有獨立性的審查,是最沒保證的。
核安最高主管機關原能會2014年的187項系統功能試驗報告中,有32項未通過原能會的審查。如果我們攤開來那些未通過審查的項目,竟然包括高壓爐心灌水系統、反應爐壓力槽系統洩漏測試、緊要多工傳輸系統、反應器保護系統、緊急柴油發電機系統、同時發生冷卻水流失事故和喪失廠外電源等有關核能安全的重要項目,均未通過原能會審查 。不要說通過多少項,只要一項安全項目不通過,就是“未通過”安全審查。
據知,彼時核四安全審查是依照舊的過時的法規(RG 1.68),頗有問題的。目前所興建的的核四,根本未通過主管的原委會的安全審查,是不安全的!(此點於本年5月12日原委會的公文已證實)
擁核學者說沒有買不到核四零件的問題,但實際上2018年核四被踢爆,核四廠一號機因設備故障、磨損、設計修改、功能無法實現、光纖傳輸異常、閥桿彎曲、電纜線損壞、變壓器損壞、海水腐蝕、孔蝕滲漏、儀器受潮、量測不準、無顯示、指示不正確、無法校正、無法鎖固、校驗不合格等原因,台電為了通過安檢,就先拆2號機零件裝在1號機上以求過關,挪用了197項設備,上萬個零件。買不到零件、挖東牆補西牆、零件驗收有問題,才是核四真實的情況!
以核安的要求,甚至較航空等級的要求更嚴,通常是需要一個完整產業系統在支持,以提供操作、保養、品質檢查等服務。現在核四並非如此。核四不只是一台拼裝車,還是一台不按照設計圖施工的恐怖拼裝車,台電在未通知奇異公司的情況下擅自更改設計1000多項。
台電在2008年6月《中文科學人》雜誌,表示核四進度延宕並非因停建又復工造成,最大癥結在奇異公司「過度保守的設計,造成採購及施工困難 」,而奇異設計的強度,「 比核四需要的高出十倍、百倍…造成施工困難,成本增加」,所以台電「邊做邊改 」。導致原廠奇異公司震怒, 表示「台電自行變更相關材料與施工規範,會導致安全可靠度出問題,須由台電負責」,拼裝又不按照圖紙,恐怖危險拼裝車,你敢用?據知,核四是非成熟的機型,該反應型式都是第一次、獨有的。沒人對設計負責,沒主管單位掛保證。關於安全事務,請不要政治化。
恐怖拼裝車,政府還要發給他行照嗎?核四建廠執照於2020年12月31日已失效,若要重啟,就要依「核子反應器設施建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之規定重新向原能會申請建照。核四廠當初建廠所採用法規為1996年(含)前版本,已是老舊的法規。重新申請時當必須依據最新法規重新評估(包括建物、設備、系統與組件等),且須納入最新地質新事證及相關評估結果修訂電廠耐震設計。
核四若要重啟,需依程序辦理以下作業,完成後才能提報原能會申請建廠執照:
(1)地質議題包括:廠區內S斷層活動性確認、外海活動斷層新事證、海陸域斷層連接性等議題,需重新調查及評估,以確認是否符合原建廠耐震設計需求?
(2)建廠執照(原委會)
(3)建築執照(內政部)
(4)環境影響評估(環保署)
(5)各樣許可,如水保計畫已(於2018年8月8日失效,需向新北市政府重新提報水保計畫)
這些調查、研究、審查等科硏的,可掌握的調查時間至少要7年以上,還有各種的行政程序,絕對不可能5年內重啟。
福島核災就是因為低估了地震跟海嘯的風險,共同發生、交互影響的作用。福島核災發生後,東京電力公司(下稱東電)一直主張,沒有預估到海嘯的到來。但是,一份在2008年1月11日從,從東電委託子公司做的耐震查核報告裡,可以看出並非如此。2008年2月16日在東京電力公司的內部會議裡面,提出前述的這份耐震查核,預測海嘯高度為7.7公尺。在2008年3月18日,東電子公司「東電設計」,又提出一份海嘯的模擬,在核電廠南側的海嘯,將高達15.7公尺。但是東電卻因為海嘯工程經費過高等原因,遲遲不願接受,推遲報告的審查,最終在2011年3月11日高達15公尺的海嘯襲擊了福島核電廠。
現在的核四也有類似的問題,基隆外海曾經發生過海嘯,但至今為止核四的古海嘯調查都還沒有動工,核四為了強化應對海嘯的「福島安全強化工程」,至今也沒動工。所提出的做為掩飾的「斷然處置措施」,到底是甚麽東西,其有效性也頗受質疑、挑戰。過去擁核方,如東電,工程師的傲慢、輕忽,在福島事件上,被證實是一個悲劇。
如今台灣的傲慢的擁核工程師們,又想如法炮製一個7段論述,為「核災公投」辯解,信口開河的說不會發生核災,切香腸似的說地震可抵抗、海嘯沒問題,殊不知這麽多自然界的的不確定性、複合性,無法預測、掌握(如採SSHAC Level 3評估),就不管不顧人民的死活,這根本就是學術失格!「核四重啟,就是核災」,我們還是不要冒這種風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