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立法委員陳椒華辦公室
立法委員陳椒華偕同時代力量議員和反核團體針對重啟核四公投理由書內容有誤,呼籲中選會不應將錯誤資訊印在公投公報上,變成「國家級假訊息」,助長擁核方散播謠言,誤導選民,影響公投結果,要求中選會儘速更正公報初稿,直接刪除三大錯誤文句,勿讓假訊息登上公投公報。
核四理由書有誤 原能會卻對公投內容不表示意見?
陳椒華委員指出,11月8日質詢要求原能會行文中選會及經濟部,正式函告核四重啟公投理由書內「2014年,核四已完成試運轉測試」及「二年內可以放燃料發電,三年內做完熱測試就可以商轉」的敘述明顯不實有誤,原能會已於當日發文。而中選會在2019年函請行政院表示意見時,原能會回復「核四在未完成完整審核程序前,原能會並無預設立場」、「核四廠是否要重啟為供電所用之決定,非原能會之權責,故原能會對於黃士修所提之公投案內容無預設立場,並予以尊重」,完全未就公投理由書的錯誤明確表示意見,明顯失職!
核四重啟可能性為零 公投為何可成案?
日前原委會主委答詢時表示重啟核四可能性為零,陳椒華表示,依公投法第10條,行政機關意見書內容應敘明通過或不通過之法律效果,既然重啟核四可能性為零,顯示就算此公投過關,核四也無法重啟,為何讓中選會耗費經費人力去辦公投?代表這項公投案當初就不應該成立,況且公投理由書又有明顯與事實不符的錯誤!
公投公報勿成假訊息傳播器
陳椒華表示,帶有假訊息的理由書即將登載在公投公報上,發送到近2000萬公民手上,這是政府大量傳播假訊息!陳椒華指出,2019年行政院擬修公投法規範廣告內容,打擊假訊息,卻對公投理由書裡的錯誤視而不見?不規範公投理由書及公報應登載事實?行政院稱不實廣告會影響公投結果,陳椒華質問中選會「難道公報內容不實,不會影響公投結果嗎?」因此要求中選會應立刻向國人公開說明公投第17案理由書內容有誤,並更正公報初稿,刪除錯誤資訊,以免地方錯印含假訊息的公報,陳椒華嚴正呼籲,勿將錯誤資訊印入公報成為國家級假訊息!
公投公報含假訊息將成笑話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劉志堅表示,對第17案的理由書不實、不當,關切已久。去年就於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惟以「非利害關係人、不適格」理由被駁回 。對於中選會審查公投案內容(含理由書)顯有怠忽或失職、失格,曾多次表示「有問題」。下個月將有數百萬份選舉公報被投入到家家戶戶選民的信箱,其中內容卻有假訊息。這將是台灣選舉史上的一大笑話,考驗台灣的民主制度、公投行政。
公報定稿前應修正錯誤 才能給地方印製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透過視訊表示,經詢問彰化縣選委會,稱公投屬於中央層級選舉,公報由中央出稿(11月10日初稿,尚未定稿),待定稿後將會交付地方選委會印製,預計12月3日前印製完成。核能牽涉專業問題,在資訊揭露上應讓民眾知道正確訊息,中選會要嚴格把關。吳韋達呼籲中央速更正公報初稿中的錯誤訊息,要趕緊完成更正,給地方政府正確無誤的稿件可印製,讓民眾有機會正確選擇。
不應讓人民在謬誤資訊下公投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表示,民主社會中,勇於承認錯誤的勇氣很重要,但後續如何改正更為重要,原能會能在發現錯誤之時立即釐清修正是好事,但是否也應該給大眾一個交代,公開說明為何從2020/7重啟此議題已一年多,遲遲未說明也容許錯誤存在,甚至執政團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行公投宣傳的同時,結果發現公投主文的內容不實,那是在宣傳什麼?
公民投票應該奠基於正確的資訊下,讓人民進行選擇,重啟核四本身的議題對台灣是充滿風險的,中選會不應讓台灣人民在謬誤資訊、未確定的風險中進行投票。核四這樣一個老舊、未通過安檢、系統拼裝及弊端層出不窮的重大公共建設,根本不應該重啟。
中選會應速更正公投理由書
時代力量台北黨部副執行長暨國際部主任劉仕傑表示,時代力量長期主張反核,日本於2011年發生福島核災後,由梅克爾所領導的德國政府亦決定逐步關閉境內所有核電廠。福島核災對台灣來說是不可忽略的警訊,福島30公里生活圈僅17萬人,而核二的30公里生活圈超過六百萬人,另外核四建在首都圈,亦為全球罕見。
核四是全球蓋最久的核電廠。核四預算從一開始的1697億元,到後來的2839億元,當時因錯誤的分包方式,將工程拆成1000多個標委外招標,歷經凍結預算、變更設計、施工錯誤、貪污舞弊、停建、復工及延宕。這樣的核四,有明顯的安全疑慮。中選會應該儘速更正核四公投理由書,莫讓錯誤資訊影響選民的公投判斷。
中選會應負起責任,更正公投理由書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公投的精神是讓社會大眾對重大政策有清楚、完整的認知,理性討論爭議點,爭取社會大眾認同,以尋求更多共識、化解分歧的制度。但重啟核四公投,從主文到理由書充斥許多錯誤資訊,攪亂民眾的理解,試圖誤導民眾投票,影響公投結果。
以主文來說,「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啟封跟商轉發電是兩回事,這個主文會誤導民眾以為公投過了,核四就可以商轉發電,但事實上核四根本還沒完工。不論中選會是因為不懂才犯了錯,還是明知資料不實卻不更正,現在原能會已經證實公投理由書內容不實,中選會就應負起責任,更正公投理由書,讓民眾在正確的資訊下做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