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11月15日上午由國際特赦組織、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勞動陣線、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以及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近期國際疫苗分配正義問題,以及國內疫苗即將過期恐產生浪費等疑慮提出相關討論。
民間團體認為,台灣政府應正視國內無證移民與無證移工(下簡稱無證移民工)、難民的疫苗需求,並透過參考國際做法進一步提供上述群體疫苗近用權,讓他們免於暴露在病毒危害風險之中,同時也能有效使用疫苗,避免發生疫苗過剩、過期拋棄等問題。
高收入國家疫苗過多、逾期丟棄 反觀低收入國家沒疫苗沒人權?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截至今年10月底統計,全球高收入國家約有6成以上民眾已完成疫苗接種,反觀全球低收入國家疫苗接種人數僅有1.4%。
即便國際特赦組織今年9月曾發起「倒數100天行動」,盼各國政治領袖與藥廠能在今年底前將疫苗分享給低收入國家,實際上各大藥廠疫苗仍有高達9成數量送往高收入國家。
邱伊翎提到,國際特赦組織與世界衛生組織期盼一致,希望今年底前只要有2,000萬劑疫苗送往全球中低收入國家,即可讓上述國家疫苗覆蓋率達到4成。因此針對疫苗分配公平等問題,國際特赦組織也有相關行動與討論。
邱伊翎進一步指出,像是美國、歐盟皆曾發生疫苗逾期丟棄等問題,台灣也在今年7月份發生將近7萬劑莫德納疫苗即將過期,以及11月底近60萬劑AZ疫苗即將過期等相關事件,然而許多第三世界國家仍面臨疫苗不足等問題,在在凸顯全球疫苗分配不均的狀況。然而日前媒體詢問疫情指揮中心能否讓非法移工接種即期疫苗時,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不會採取任何專案給無身分的逃逸移工接種疫苗」。對此民團深感可惜,認為政府應該提出更積極的做法才是。
無證移民工如何防疫? 民團提國際方法給台灣政府參考
究竟針對無證移民工,或是尋求庇護的難民,國際上如何協助提供疫苗?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指出,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相關研究顯示,難民與移民感染新冠肺炎的風險比當地民眾高出兩倍。透過上述數據,他認為台灣政府有必要提供移民工、難民、逾期居留者、來台尋求庇護的藏人等更完善的疫苗保護。
尤其目前全世界共有幾十個國家開放難民、尋求庇護者、失聯移工施打疫苗等服務,由於施打率仍偏低,相關單位也進一步進行個案訪談瞭解詳情。其中訪談紀錄顯示,像是疫苗假訊息流竄等因素也容易導致上述群體較難接觸疫苗正確資訊。再加上部分疫苗施打站地理區位較遠、移民工難以抵達,以及語言與文化隔閡等,也是造成施打率偏低的原因。
同時黃怡碧指出,仍有許多國家要求無證移民工必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才能施打疫苗,不僅無證移民工本身無法拿出合法身分證明文件,再加上也擔心施打疫苗提供個資時被查緝單位逮捕拘禁遣返等,各式狀況皆導致無證移民工難以像一般公民,擁有平等施打疫苗的權利。
黃怡碧也提到,有些國家透過提供「長期居留」保障,進一步鼓勵無證移民工接種疫苗。像是哥倫比亞鼓勵來自委內瑞拉的非法移民「現身」打疫苗,並提供長達10年的身分保障作為相關誘因。或者像瑞典公衛部門與紅十字會合作,開設「疫苗巴士」並到移民工可能聚集的場所定點施打疫苗。且為了後續追蹤疫苗副作用等狀況,公衛部門與警政等相關單位分開建立資料庫,讓無證移民工得以放心施打疫苗並登錄資訊。
而在英、美兩國,黃怡碧提到基本上每個人無須身分證即可走入社區醫療院所施打疫苗。黃怡碧認為,英美的做法其實台灣過往也有類似經驗,像是針對愛滋感染者提供免費針具服務、施打藥物,以及戒毒者參與的「美沙冬計畫」,都是在保護當事人隱私的情況下執行。他強調,同樣的作法其實也可以進一步運用,提供無證移民工施打疫苗等服務。
台灣境內、外人口皆缺乏疫苗保護 防疫措施怎麼做?
然而疫情爆發至今,台灣政府針對無證移民工做了哪些防疫措施?黃怡碧指出今年6月內政部移民署曾推出「外來人口安心採檢防疫專案」,內容指出將透過不收費、不通報、不查處的方式鼓勵失聯移工、逾期居留者等進行篩檢,然而該專案成效不佳。
黃怡碧認為,或許相關篩檢資訊未能充分流通於無證移民工族群,再加上即便政府聲明不查處,實際上仍難取信於人,所以導致參與篩檢人數不多。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也強調,台灣的無證移工約有5-6萬人,尤其疫苗施打站通常為大型醫院,無證移工也會擔心醫院周遭有警察駐守,一旦現身即遭警方逮捕遣返等,導致實際施打率非常低。
汪英達也提到,以失聯移工為例,他們可能受到勞資爭議卻苦無進入正常申訴系統的方法,最後迫不得已才選擇自行離開、找尋新雇主。基本上失聯移工的證件完全失效,要這些無證移工出示完整證件施打疫苗相當困難。尤其無證移工大多繼續被台灣人僱用,可能在農場、山區、工廠、家庭等場域工作,基本上仍會與鄰里與雇主有所接觸,更應該施打疫苗保護健康、避免曝露在風險之中。
目前除了境內無證移民工無法施打疫苗,境外的部分像是遠洋漁工也面臨同樣窘境。汪英達指出有些遠洋船隻屬於「權宜船」,船東或船公司雖然屬於台灣人,但船隻登記於其他國籍,像是巴拿馬、萬那杜等國家。事實上船主與該國互動程度相當低,更遑論靠岸該國、要求該國讓遠洋漁工施打疫苗等。然而這些權宜船每年總會在台靠岸修繕一、兩次,基本上船上的遠洋漁工也需要施打疫苗,避免相關染疫風險。
汪英達認為,權宜船回台期間其實就是政府可以宣導施打疫苗的好時機,也應將重點擺在「防疫」而非「管理」,公衛單位甚至可以排除警政系統、另行建置資料系統,讓船主與遠洋漁工基於防疫與守護自身健康安危,提高施打疫苗的意願。
而在家庭看護工的部分,汪英達指出大部分家庭看護工為印尼籍,光是要理解疫苗預約平台的英文介紹就有困難,更遑論在照顧長輩之餘,跟台灣人一樣搶在特定時間點重整頁面並看懂相關規範進行預約,甚至施打完疫苗萬一身體不適又該如何向雇主要求休假?縱使部分雇主與仲介為積極防疫協助移工登記施打疫苗,然而仍有部分移工未獲完整協助。汪英達反問:「台灣人幫自己登記都花時間了,更遑論願意撥空幫家裡的外籍移工上網登記?」
病毒不認人 民團提多項建議籲政府採納
汪英達強調,病毒的傳染「無差別」,並不會因族群或公民身分而異,也因此政府有義務合理分配疫苗。究竟台灣政府可以怎麼做,並進一步保障無證移民工的健康權利?汪英達舉例,包括疫苗預約平台語言除了英文與中文之外,更應該「多語化」,提供像是越南文、印尼文、泰文等移工母國相關語言,讓更多移民工看得懂預約內容。
尤其針對國內無證移民工的部分,黃怡碧認為可參考國外作法,優先施打「外國人收容所」的移民、難民以及無國籍人士。黃指出,尤其目前全台四間收容所總計約有1,000到2,000人,再加上收容所空間更為密集,優先施打疫苗也有助於防疫。不僅必須優先施打,黃怡碧認為施打後給予當事人「接種證明」也不可少,才能讓當事人清楚瞭解自己的身體狀況與權益。
汪英達也指出,公衛單位可和移工團體或教會合作,設置疫苗接種站、讓移工隨到隨打且無需任何身份證明文件,警政相關單位也不會逮捕與遣返無證移民工,如此一來才能大大降低無證移民工的疑慮,安心施打疫苗。同時,上述方法也可讓境外漁工比照辦理。
汪英達強調,縱使目前疾管署相關部門針對防疫資訊進行圖卡設計與翻譯,事實上資訊內容仍與中文有許多落差,導致部分移民工可能跟部分台灣人一樣對疫苗有所疑慮。汪英達建議,政府部門應加強正確防疫資訊與翻譯圖卡等宣導,也能進一步提高移工施打疫苗的信心。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也提到,基本上在台灣符合「難民」定義的個案數量非常少,也因此提供難民疫苗並不會排擠台灣人施打疫苗的資源。「病毒在攻擊時,並不會分辨是否持有台灣公民身分,政府應採取一切適當做法讓所有非公民都接種疫苗。」施逸翔認為,台灣政府也有義務遵循國際相關公約,給予這群非台灣公民身分者相關保障。
台灣勞動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強調,移工本身處在社會歧視的狀況下,原先的勞動與居住環境已相當惡劣,如今疫情席捲而來更容易讓移工族群遭受病毒感染風險,政府也應提出更積極的作為讓移工快速防疫。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也呼籲,目前台灣仍有不少尋求庇護的藏人,盼政府能提供施打疫苗等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