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針對台中公立附幼遭爆有教師涉及體罰、不適任行為,其擅用請假手段躲避調查後介聘,最後還能全身而退順利退休一案,12月16 日由人本教育基金會、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受害者家長、台中市家長維護學生權益促進會,一同召開記者會,向監察院陳情,要求糾正台中市政府並彈劾相關失職人等(新聞稿)。而針對台中市教育局當日發言,我們的回應如下:
教育局:該師自民國 83 年 8 月 1 日於台中市國小附幼服務,調任僑仁國小附幼前共服務 5所學校。該師任職前 4 所服務學校期間,無教學不力或重大違失事件。
人本:是沒有違失,還是教育局未曾查處?僅憑空口,教育局膽敢擔保?胡師在黎明附幼已有案被查,轉到僑仁附幼沒有多久就故態復萌,可見該師根本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而今教育局直接為胡師擔保,所為何來?台中市教育局到底是不想調查?還是不敢調查?市政府應該開設申訴專線,公開宣傳,通知所有胡師任教過的學校家長,如有受害,直接用此專線申訴。
教育局:前一所服務學校任職期間,經學校校事會議認定該師對於維護學生安全及班級環境衛生部分確有缺失,已依規議處;因案件已調查完畢並給予懲處,申請介聘,尚符規定。
人本:胡師在黎明附幼的虐童行徑,經 109 年間家長投訴,而至今家長並未收到教育局或者校方的正式調查通知。直到本次,人本偕同黎明附幼家長北上向陳情,教育局才突然說已經依規議處。請問,調查報告在哪裡?調查程序是甚麼?為什麼家長「看報紙」才知道學校開過所謂校事會議?為甚麼這樣嚴重的行為,只有申誡?還讓胡師介聘?這次胡師又為惡行,又傷幼童,當時所有讓他介聘的人員,難道沒有責任!請市府公開說明,黎明附幼案的處理過程,並應立即送交正式調查報告給家長,同時告知其申復及相關行政救濟管道。
教育局:11 月上旬接獲民眾檢舉該師教學及班級經營相關疑義,學校在 11 月 15 日召開校事會議審議成案,並由調查小組調查中,台中市家防中心也同時進行調查,如有相關違法具體事證,教育局及社會局將依規裁處。
人本:會讓胡師申請退休的學校,有甚麼資格負責胡師惡行的相關調查。更何況胡師對幼童的傷害,並不限一校一地一人,至今黑數未知。我們再次強烈要求,要由市府專審會負責胡師案。胡師其整體不適當行徑不可以化約為單獨個案視之,市府請負起責任盡速責成專審會調查。
教育局:另查該師退休申請案,經審視,因本案已進入調查,依規應由該校教評會認定是否作成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決議,因此撤銷其退休令,退請學校教評會覆議後再為處分。
人本:口說無憑,當局應盡速以公文向社會詔告何以註銷退休令,提出檢討報告,說明並釐清原先錯誤簽核命令又該向誰究責!此外,人本必須再次強調:「撤回退休處分僅是我們訴求中的九牛一毛,不適任老師後續有無落實被處理及淘汰才是教育局早該要面對的!」也請市府負起督導責任,請盧媽媽別再為難台中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