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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坤輿自救會不自殺聲明 暨拯救水環境、廢棄物及土地使用亂象座談會

文/造橋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惜根台灣協會、看守台灣協會、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內南社區發展協會、珍愛桃園藻礁團隊

引言:12月23日本自救會得知苗栗縣政府核發試營運計畫給掩埋場,自救會立即開記者會抗議並說出顏家背後關心後,竟然有不認識民眾警告會長小心,致會長必須發出不自殺聲明宣告。今天我們感謝來自南北環團在此會師聲援龍昇村民,為伸張環境正義而發聲!

惜根台灣協會徐世榮教授:

私人土地使用涉及了社會整體公共利益,因此有其必須承擔的社會義務,絕不是私人可以完全的獨自決斷,因此政府的土地規劃及管制就顯得非常的重要,如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及國土計畫等。惟政府的土地規劃及管制應該要履行正當行政程序,讓附近受到該興辦事業影響的利害關係人不僅可以得到充分及正確的訊息,並在過程中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並擁有一定的決策權力。但是!不論是造橋反坤輿案、高雄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案,都可以得知附近居民卻是一點權力都沒有,這恐使得政府目前的規劃及管制體系喪失了其正當性及合理性,因此必須一併予以檢討並改進。

珍愛桃園藻礁領銜人潘忠政發言:

龍昇社區的鄉親父老辛苦了,謝謝你們這麼賣命的守護家園。我感謝!因為苗栗造橋是我祖父的故鄉,這裡好山好水,民情純樸。善良的居民在這裡過著平靜安詳的生活。

因為有了龍昇湖這個大潭,龍昇社區居民辛勤耕耘,加上社區營造出色,因此成為農委會水保局選定為全國30個里山社區之一。這是環境善用與守護的典範,中央政府農委會有義務一起來和居民守護這個世外桃源。

坤輿掩埋場是個人人喊打的嫌惡設施,它應該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32條,到工業區去設置,不應該在21世紀,民眾環保意識這麼高的時候還要來破壞優美的環境、騷擾純樸的居民。尤其從2001年申設以來爭議不斷,許多這類開發案都上演著頭過身就過的戲碼,這樣霸王硬上弓的後果,面對眾志成城的居民,未來一定也得不償失。

我也要呼籲苗栗的父母官徐縣長,當你們的環保局拿著依法行政,用國賠來當開發單位的擋箭牌、保護傘,為什麼不用人民生存財產安全和幸福這個無可拒絕的理由對開發單位嚴正表達呢?徐縣長也應該要有遠見,真正的照顧好自己的子民,別因為圖利他人而留下千秋臭名。最後,我呼籲全國民眾來聲援龍昇社區,在高牆前面大家都是雞蛋,讓所有的雞蛋一起團結來對抗高牆。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

苗栗縣政府未遵照監察院調查報告,須針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聯外道路、入口處地磅、水泥建物還有經營的必要設施等問題函復監察院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卻急於核發給掩埋場試營運,加上掩埋場離龍昇湖只有300公尺,其污水必會污染灌溉水,而且掩埋場底層防水布,已鋪設將近20年了恐怕已破損,污水會滲漏造成水環境污染。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 陳清鑫會長宣讀不自殺聲明:
本人陳清鑫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長,在此發出不自殺聲明: 12月23日平安夜前夕我們開了記者會 ,鄉下人真條直把顏家的兄弟名字講出來, 因為他在關心坤輿掩埋場 !結果事後,有一位不認識的人竟然叫我要小心一點!讓我徹夜難眠,頓覺不平安!我只是說出實情,讓我想起我爸爸十多年前抗議坤輿,我哥哥被人後面撞車,自救會幹部 陳明志車子輪胎被刺破,我家廚房也半夜莫名起火燒起來。對方不知是好意或警告提醒,但是當年我哥哥所遭遇的意外,可能會加諸我身上,甚至可能另外別種意外。因此本人慎重宣告:不自殺聲明,絕不自殺,絕不發生意外。

本人肩負龍昇村民所賦予使命,為了持續帶領鄉親抗爭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直至其撤退才能卸下重任。本人樂觀行事,廣交善良,若有意外絕非本人自己所為!本人絕不自殺!

並且要現場遞「不自殺聲明」向現場警察長官陳情,請公權力保障人民身家性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