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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台第一對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 登記記者會

文/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志諮詢熱線、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台灣同性婚姻雖然早已合法,卻遲直至今日才迎來第一個同志家庭的無血緣收養,今日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三個民間團體陪同本案當事人──圍爸喵爸,帶著他們的孩子肉肉,來到戶政事務所進行戶政登記。

大平台、熱線與同家會三團體自同婚通過後持續合作倡議修法,也在2021年籌組律師團,協助三組同志收養家庭向各地法院提起訴訟,終於在12月接到全台灣第一個准許同志家庭無血緣收養的法院裁定。裁定確定後,大平台積極與政府部門持續溝通,希望確認全台第一對同志收養家庭能夠順利登記,取得兩個爸爸的戶口名簿,讓維護子女最佳利益的裁定意旨可以在行政端也得到貫徹。

立法委員范雲也補充說明,在裁定確定之後協助團體及當事人向內政部確定如何登記收養,多方溝通後,昨日內政部戶政司表示戶所應辦理登記。全台第一組同志收養家庭的登記方式及流程,有賴一直以來對於同志事務積極也友善的台北市民政局藍世聰局長以及信義戶政人員全力協助,當事人才得以順利地在今日依照戶籍法與確定裁定,換發新的戶口名簿及孩子的身分證。

當事人喵爸說,有跟孩子說今天要來登記成為她法律上的爸爸,孩子跟他說「你本來就是我爸爸啊」讓他感到很心酸,「為什麼我一樣繳稅、努力生活,在法律上還要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喵爸表示。他也提到身邊尚有其他無血緣收養的家庭還在等釋憲,很希望同志收養家庭可以獲得平等待遇。圍爸說,「我們是因為愛而在一起的一家人」,跟喵爸交往到現在超過16年,走過漫長的收養程序才有辦法收養到孩子,卻在法律上只有單親,跟他們一樣的同志收養家庭被迫在孩子跟配偶只能二選一,若先選了孩子就不能結婚、結了婚就必須考慮離婚才能收養小孩,「希望早一點修法,讓後面的同志收養家庭不用再和我們一樣辛苦。」

接受團體及當事人委託的本案律師林子琳表示,第一次跟當事人視訊碰面的時候,她跟當事人說案件一路打到最後可能會到孩子都上小學還在進行,意外的是碰到了非常勇敢且友善的司法事務官,感謝他秉持收養事件正確的法律價值,優先考量子女最佳利益,根據兒童權利公約、國內兒少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社工多次訪視評估報告,勇敢做出准予收養的裁定。遺憾的是,這個裁定的效果只在這一個案件裡成立,不會拘束其他司法及行政機關,後續還是需要透過修法,才能有全面的法律效力。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副秘書長彭治鏐則提到,全台灣第一對同志收養家庭取得的戶口名簿仍與異性戀收養家庭不同:異性配偶收養無血緣子女,在戶口名簿及身分證上並不會特別加註「養」字,但同性配偶收養卻不一樣。內政部堅持同性配偶的收養須加註「養」字,從同婚通過至今,民間團體表達過多次建議,仍未有調整,在此呼籲內政部應儘速修正現行戶政系統,若在異性配偶收養案件中因顧慮收養人與被收養人感受,於相關身分證件中不呈現「養」親字樣,在同性配偶的收養案件中應該也要維持收養等同親生的考慮,將目前的「養」字移除,並對於全台戶政系統更積極地進行性別平等的系統性檢視及相關培訓,才能真正讓多元包容在行政上落實、讓人民有感。

內政部堅持同性配偶的收養須加註「養」字(圖/彩虹平權大平台提供)

目前不平等的同婚專法讓同性伴侶們在同婚通過後不僅無法共同收養孩子,也無法收養配偶於結婚前已收養的孩子,導致許多同志家庭的孩子們仍面臨著「實質雙親,法律上卻被迫單親」的處境,使同志收養家庭的日常生活小至遷徙、就學,大到保險、醫療決定,都碰到許多阻礙。更不用說,萬一有親權的家長意外離世,另一方因為沒有「法律上的身分」,孩子可能得離開這個家、再次被安置或出養,剝奪孩子在熟悉環境中穩定成長的權利,嚴重危及孩子的最佳利益。

同婚專法第20條修正案,立法院已在2020年12月一讀,然而,法務部身為同婚專法的主責機關,至今尚未提出對案進行實質討論。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表示,自2019年通過同婚專法的這近三年來,民間團體、行政院性平委員、國際人權公約審查,多次透過各種機會詢問法務部同志無血緣收養修法的研擬進度,法務部每一次僅回覆「研擬中」,遲至2020年底立法院已有修法版本,法務部仍無法回應何時會研擬完成。同志家庭收養子女的權利還要再研擬多久?同志收養家庭的子女權益保障,不應該因為行政部會的怠惰而持續懸而未決。

主要提出同志收養法案的立委范雲,以及在2019年同婚專法通過時扮演積極推動角色的立委林昶佐今日特別到場陪同並祝賀當事人,立法委員范雲表示,與團體合作提出的法案已經一讀通過,而今法院已經有裁定,這兩年行政院的民調也看到民意有7成以上支持同志收養小孩,呼籲法務部請支持合法收養的權利,提出對案到立院來,「立法院已經準備好了!」。

立法委員林昶佐則說,作為一個孩子的爸爸,非常能夠理解想要全心全意的和其他爸爸一樣保護孩子的心情。如果制度上如果不承認,一個爸爸沒有辦法在任何公開場域中,提供和其他父親一樣的保護和幫助,非常不公平,這不是字面上的歧視,而是破壞一個家庭應該可以提供的家庭功能,在立院會持續推動修法,就是希望這些不平等的結構不會丟給人民跟一線戶政人員困擾。

未來民間團體與律師團也將持續協助另外兩組同志無血緣收養家庭的司法程序,完成後續的抗告以及釋憲。但縱使未來如大法官做成現行法違憲的憲法解釋,現行法的修正仍要透過立法程序完成,團體們共同呼籲法務部應積極提出法案,修法讓同志家庭收養與沒有落差,讓平權真正到來。

※圍爸發言稿:
我是圍爸,我和喵爸,從大學交往到現在超過16年,我們是我們女兒的爸爸,我們很愛她,為了少讓一個孩子進育幼院,我們選擇了收養。收養是愛的接力,是一輩子愛的承諾,我們是因為「愛」,所以在一起的一家人。我和喵,一起走過收養的初談、收養準備課程、評估、審查、媒親、共同生活、親職諮詢、無以計數的家訪、法院送件、開庭到裁定。又一起經歷第二次法院送件、社工評估到開庭裁定,這一路我們走了五年,感謝大家的陪伴,終於在今天讓孩子在法律上有了雙親的保護。

特別謝謝仁慈與勇敢的司法事務官。被迫單親的這段日子,真的不容易。我們明明就是雙親,歧視的制度讓我們生氣,喵爸無法請育嬰留停,無法簽署醫療同意,被當作次等公民的日子,不容易。同志共同收養,是婚姻平權仍然等待修法的最後一哩路。同志收養家庭被迫在孩子和配偶間二選一,在收養與結婚間二選一,同志家庭因為要收養第一個孩子、第二個孩子,交往十年還是無法結婚。好不容易可以結婚了,已婚的家庭,要在媒合到孩子之前先離婚,現有的制度失去了人情義理。

台灣有同志家庭,有十幾年了,只是有一群人視而不見。當年,自稱愛家的一方,他們害怕我們太正常,想方設法要同志家庭的孩子只能單親,不能有雙親,但是我們,因為愛孩子,希望孩子有雙親的保護,所以我們一直努力到現在。

為了給孩子法律上完整的保護,所以我們在這裡。
因為歧視,所以我們站在這裡。如果沒有歧視,我們不用站在這裡。
我們就是一個平凡上班上課、下班下課又能聚在一起的家庭,不用站在這裡。
仍有許多和我們一樣的家庭,如果不是有另兩個,平常和我們孩子玩在一起的孩子,希望一樣有法律上雙親的孩子,我們不會站在這裡。

不要再阻礙孩子有雙親的權利,法律不該為偏見服務,希望早日修法,讓後面所有同志收養家庭,不用再像我們一樣這麼辛苦!無法結婚、等待結婚、為了收養孩子要離婚、還要打官司,只為了讓孩子有雙親的基本的、平等的保障。拜託大家!成全我們的孩子有雙親的保障!拜託大家!

左起立法委員林昶佐、全台第一對同志無血緣家庭—喵爸、圍爸、本案律師林子琳、立法委員范雲、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副秘書長彭治鏐、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圖/彩虹平權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