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監督台塑越鋼聯盟
2022 年 1 月 17 日早上,六個民間團體組成的監督台塑越鋼聯盟假立法院中興大樓 102 會議室舉行記者會,針對台塑越鋼案,請求最高法院考量越南人權處境,對原告委任狀一事從寬審理。
2016 年,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公司(下稱台塑越鋼)於越南中部沿岸兩百公里造成嚴重海洋污染事件,不僅重創當地居民生計,為之而起的和平抗議更遭到越南獨裁政府強力鎮壓,上百名無辜記者、部落客、人權捍衛者遭公安人員毆打、監禁,甚至判刑。2019 年,七千多名原告跨海來台,提起訴訟。然而,三年多過去,訴訟至今卻遲遲未進入實體審查。最高法院於去年年底發出裁定,要求數千名越南原告於 60 天內至台灣駐越南代表處進行律師委任狀認證。然而,「至駐外辦事處進行委任狀認證」一事之於越南原告,不僅過度奢侈,更將其自身及家人之生命都置於險境。
記者會一開始,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根據國際特赦組織去年發布的人權報告,越南至少有 173 名良心犯被關押,是歷年最高的一次;不僅如此,越南的人權捍衛者受到惡意軟體與駭客入侵、監控的情況也越來越嚴重,而這些駭客集團都顯示跟越南政府有關。去年我們發布的【讓我們呼吸】這份報告,更揭露越南政府與科技大公司臉書、google合作,大量下架或封鎖公民記者或人權工作者的網路言論及帳號,近八成被政府關押的良心犯都是因為他們在社群媒體上發表的言論。這些報告都顯示出越南目前的言論自由與公民社會空間的嚴重惡化。
無國界記者亞太區辦公室主任牛丹陽透過聲明表示,「 2016年報導台塑越鋼工業污染物大量洩漏、越南政府的疏失、以及警察鎮壓後續示威行動的記者遭到越南政府惡劣對待,無國界記者持續聲討越南當局的行為;同時,對於盡其職責為越南人民傳達資訊的部落客和記者遭到大規模追捕,提出譴責。」牛丹陽主任點名了遭判刑或流亡的記者和部落客,他們都曾報導台塑越鋼污染事件或其後續示威行動,其中包含著名的蘑菇媽媽、黎庭量、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阮文和。牛丹陽主任接著寫道,「有些人被指控『濫用其民主自由以削弱政府』,然而事實是,這場前所未見的生態災難對越南領土、越南人民有如此重大的影響,是因為越南政府對此事的疏失。無國界記者呼籲國際組織確實保護流亡記者,避免他們如其同僚一樣在惡劣的條件下被關押或遭受酷刑。」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余宜家接著表示,台塑越鋼廠在 2016 年爆發嚴重環境汙染事件前,越南政府就為了台塑建廠所需,強行全面徵收在地好幾個村落,面積高達3300公頃,而越南政府甚至以關閉重要基礎公共服務如學校、醫院,作為懲罰不願搬遷的人民的手段,本案是從侵害人權開始的,台灣企業以鄰為壑是不爭的事實。余副秘書長強調,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 2019 年曾指出越南政府侵害其人民之言論自由、和平集會、結社等權利,已違反《公民政治與權利國際公約》,更點名台塑越鋼生態災難所引發的示威遭越南執法人員過度使用武力和恣意逮捕。希望法院能審慎斟酌越南當地情況,以維護人權為前提,讓這些原告能在台灣法院追求他們應得的正義。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及倡議專員鍾羽柔以國際關切的范端莊(Phạm Đoan Trang)女士為例,她因為發表有關台塑越鋼案及其他人權侵害行為的文章,於 2020 年 10 月遭到逮捕,更在去年(2021)12 月被越南河內法院判處長達 9 年有期徒刑。鍾專員強調,越南政府應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恣意關押的人權捍衛者,同時也要向最高法院呼籲,請最高法院正視越南政府侵害人權的嚴重性,不應讓七千多名原告再次陷於人身自由被剝奪的風險當中。
接著,阮泰和主教(Bishop Paul Nguyen Thai Hop)透過一封信,帶來越南原告的心聲。來台多年的阮文雄神父在記者會上轉達阮主教寫給台灣最高法院的一封信,信中,阮泰河主教代表台塑越鋼環境災難的受害者懇求最高法院撤回委任狀認證的要求。阮主教叩問「為受害者伸張正義,難道不是法院的偉大使命嗎?我們應該讓受害者遭受更多早已預見的不公不義、痛苦和監禁嗎?」主導此訴訟的越南居民、或透過報導支持受害者的人被指控擾亂秩序、甚至是陰謀推翻政府。許多人逃離家鄉;部分仍在等待判刑或已入監服刑。在越南此刻的政治狀況下,台灣最高法院提出的請求,將置台塑越鋼受害者於苦難中。信中,77歲的阮泰和主教更自告奮勇,願意代替原告前往台灣駐外辦事處執行委任一事。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暨律師團成員郭鴻儀律師說明,原告不斷提出越南政府阻礙在地居民尋求司法救濟,更動則對散佈台塑越鋼案報導消息者施以刑罰威嚇甚至判刑監禁,對造律師卻一再漠視越南政府對於本案的人權打壓。法院不應強人所難,仍要求越南居民的委任書狀必須透過一般正常程序進行認證才足以認為真正。
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彭保羅曾到越南中部做田野調查,從順化到河靜的中部四省,包括越鋼工廠所在地奇英縣。彭教授訪查這些地方的碼頭魚市,詢問漁船等資訊。因為本案在越南很敏感,特別是在奇英縣附近,訪談時有疑似便衣警察的人員暗中觀察,所以每個訪談沒法超過二、三十分鐘,遠低於深度訪談所需要的時間。在幾個場合中,訪談也被打斷。再者,從河靜省到河內的交通不方便,也不便宜,但原告已面對經濟困境。
最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孫興瑄表示,原告在越南曾三度提起訴訟,卻都失敗;2019年抱著一線希望在台提起訴訟,他們至今仍持續冒著遭到監控、騷擾、毆打、甚至判刑監禁的風險。越南人民已盡其最大可能去達成台灣法院的要求。近幾年,國際人權組織針對越南人權困境指證歷歷,新冠疫情更是造成省與省之間移動曠日費時且非常昂貴。若台灣最高法院執著於認證,將罔顧越南居民人身安全。台灣在2020年底公布了我國首份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其中特別承諾建立更完善的救濟制度、並強化域外管轄。我們期待台灣法院作為人權保障的最後一道防線,透過其裁定做出示範,以人權為本考量此案,接受原告提出的方案,同意讓補正期限延至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莫讓訴訟高牆阻斷台塑越鋼受害者於台灣尋求審判救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