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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違法工程毀樂生 續住文資要並存」 監察院申告記者會

文/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台大樂生社

今(15)日上午,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與台大樂生社,協同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余宜家,一同前往監察院,向值班監察委員提出陳情,針對樂生療養院院方近日各種不當修繕的政策,當中甚至存在違法疑慮,我們正式敦請監察委員介入調查。​

今日接待我們的監察委員,是自十餘年前便關心樂生療養院保存運動的范巽綠委員。范巽綠委員仔細聆聽院民與其他與會者的訴求,並進行了詳細的詢問,范巽綠委員告訴我們,監察院一直都長期持續關注樂生院的議題,今後也會持續進行相關工作,希望能讓樂生案有一圓滿的結果。​

樂生保留自救會會長李添培會後表示,他確實感受到范巽綠委員對樂生的關懷,甚至在會後邀請他與藍彩雲前會長參觀監察院的花園,他對此十分感懷、肯定,也對監察院寄予厚望。​而在今日上午,許多來自各校的同學不但到場聲援,甚至一路在監察院外守候到正午時分,不辭豔陽,迎接陳情完畢的院民。李添培會長特別向大家說,「大恩不言謝」,這些點滴的行動與付出,院民會永遠記在心肝頭。​

接下來,我們將會與監察院保持密切聯繫,持續提供院方當前院區修繕工程的不當與違法事證,關注樂生院人權議題,找出兼顧樂生院區文化資產修繕工作與院民生活權益的最佳方案!​

(以下為今日新聞稿)​

自2021年開始,樂生療養院的院民與急欲「修繕」院區建築的院方之間,即衝突不斷。究其根本,是因為樂生療養院醫護人員本身並無建築、工程管理的專業,卻要執行預算高達10億的「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所致。高齡且多數為身障的院民仍居住在此處,政府卻想「穿著西裝改西裝」,卻又罔顧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專業意見所致。​

自2017年起,行政院依《漢生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第8條規定,通過「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耗費10.7億,將修復樂生療養院舊院區歷史建築,打造「漢生醫療人權園區」。​此一園區依《漢生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而設,本應遵循《條例》第1條所明示之精神,「對因隔離治療政策導致社會排除,身心遭受痛苦之漢生病病患,給與撫慰及補償,並保障其醫療及安養權益」。​

但自2020年起,樂生院方即不斷以「修繕文化資產」為由,要求老邁院民搬離原住處、企圖關閉院區內唯一的醫療站所與公共聚會空間,甚至將公共聚會空間蓬萊舍斷水斷電,強令院民停止使用。歷經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洪申翰、時代力量委員王婉諭協調後,院方人員仍然不甩立委協調會結論,執意要求院民不得使用蓬萊舍。​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4條第五項規定,「古蹟辦理整體性修復及再利用過程中,應分階段舉辦說明會、公聽會,相關資訊應公開,並應通知當地居民參與。」​

但樂生療養院院方人員,並未就此一修復工程舉辦說明會、公聽會,甚至以「機密」為由,不願公開相關資訊,亦未完整通知樂生院民參與。或者僅僅舉辦徒具形式的宣達會議,不顧院民年紀老邁、因隔離政策影響而無機會接受完整教育,罔顧工程單位與院民之間的語言溝通落差、資訊落差與工程圖面理解落差,一意孤行,強行施工,院民惶惶不可終日,除了向立法委員陳情之外,亦委託本會與青年樂生聯盟,以及台灣首個大專院校樂生專門社團,台大樂生社,一同向監察院提出陳情。​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特別到監察院前聲援樂生院民。蔡雅瀅指出,樂生療養院院方的設計中,擅自規劃「蓬萊舍」改建為「3間套房」,明顯違背行政院核定的 《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中將蓬萊舍規劃為「樂生保存運動紀念館」的上位計畫,顯有違法之虞。​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余宜家表示,在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劃是採分階段進行,考量目前還有院民居住,因而短中期應逐年修復院民房舍,達成院民安居的目標。​余宜家指出,就眼下來看,院民安居是樂生院修繕的核心議題,但這幾年來隨著修復再利用計畫的推進,原本居住在舊院區的院民,深受修復計畫的打擾,甚至因著修繕計畫進展到施工階段,整日惴惴不安,在舊院區的院民不知道修繕是否將導致他們再度搬遷?為什麼幾年前已經修繕整理過的建物,必須要再大翻修,甚至要求他們必須搬離原有住屋?​

余宜家認為,樂生院方的做法,已經違反兩公約對於居住權的保障,特別是在第四號一般性意見保障的免於騷擾和驅逐威脅的安居,而倘若真的有搬遷的必要,也應先充分實質審酌不用搬遷的替代方案確實不可行,才能啟動後續包含與需搬遷者的磋商等程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