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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稿】公廣集團的爭議 藉立法議場的對話更形荒謬

(勿忘當年,與現今的當事者/圖:程宗明)

文/程宗明(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程兼任副教授)

2022年4月25日,立法院為最近「華視」誤傳災防警訊的全國爭議,還有一些過去事件整合成一次專案報告。但是綜觀第10屆立法院第五會期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上的詢答,真的有一些混淆,請大家明查。

延宕了934日的完成公共電視第七屆董監事審查,造成公廣集團懸缺的治理就位,形成經營未定性,但諸多言論要以此為由,來論日前4月20日兩次誤傳警報簡訊之說,可能太荒誕了。

從現今調查報告與新聞實務來,目前出錯之部分都是操作流程,與訓練不熟有關,幾乎無關乎政策制定層面,請問這哪會受到董事會沒有改組,總經理沒有正式指派影響?新聞專業沒有一天可以停止運行,Check and Balance要一直進行,這跟董事會改選順利與否,毫無關係。

但是有一件事真的有關係,就是當二個月前莊豐嘉前總經理,因為政治事件擴大而突然下台,的確因為沒有董事會的改組,無法啟動遴聘繼任總經理程序,所以要請現有新聞資訊台台長的陳雅琳暫代,因為已經沒有副總經理的在任。這樣臨時的緊急解決,的確勉為其難。

這裡真正要檢討的是,當時以新聞台兼總經理的指派,是否考量到業務的均衡與適任。不過終究是間接的影響,以台長之尊,也無法親自督導監控新聞台的導播作業,即或分身乏術或專注領導,都無法解決編輯檯上的「未遵守標準作業流程」之誤。這樣最基本的認識,居然立委與文化部還要爭議?

但是論到要重啟「董監事遴選」委員會議的依據,就令人傻眼了。文化部長承認,行政院那邊,認為雖然之前「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近期是可以通過了。但是通過在即,院方還是希望文化部先從跨黨派協議,重新召開審委員會,依照原本的遊戲規則進行之,這個宣布令人大吃一驚,因為:

(1) 兩年前(2020年9月),當上次遴選出現僵局無法審查下去時,所謂修法,社會各界就有言,不可能在同一屆使用兩種遊戲規則,這樣會使選舉結果涉入行政法理的爭議與訴訟

(2) 證諸過去民進黨於2011年就提出如此指控與抗議,還有行政院內部法規會的不同意見解,在審查進行中,使用修法降低門檻來解套,是一步險棋

(3) 然而文化部修正案通過後,部長原本也認定不可行的考量,突然也消音了。之後兩年,幾乎都只致力於等待法律修正來解決,用溯及既往的爭議方式前進,這其中的隱憂與質疑一直未曾停息。

(4) 如今行政院反而收回自己爭議修法,回到繼續政黨協商,這不是陷文化部前後失據,且虛耗兩年,頗為不值。

為此,「既是如此,何必當初」,真是說盡了這一任民進黨政府在公共電視政策上的失據,難怪朝野政黨都議論,「行政院」到底有無「決心」,協助公共電視轉型與提升國家隊的誠意之論。

席間,許多民進黨立委,都公開呼籲「國民黨」不要阻擋修法,不要反對「公廣集團」、不要反對「增加經費」,這些沒有考據的說法,居然都能出爐。請問行政院從鄭麗君部長時代,就沒有將任何一部「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通過,送入立法院,那國民黨要正式反對什麼。

這席間,國民黨只有反對單一修正「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之降低當選門檻條文。因為這種單一法條修正之議,若無行政院之配套對案,只能顯出政黨之間的攻防,如同2009年國民黨當時修正同法第一款所為,造成以後仍然處於「缺乏信任感」而窒礙難行之困。反而,民進黨部分委員的之修正提議,居然將「企業工會」推薦董事之權利趁機修廢,更顯示出夾帶「政治企圖」之舉。

終究,公廣集團的未來穩定性,不是只有「降低門檻」造成董事會遴選順行就好,這其中還有合理的經費編列方向、華視的地位爭辯、公廣治理結構的權責等事,依據我國憲法規定,立法院不得自行立法增加預算,所以整體的修法規模,一定要有行政院提出之配套進行。這樣來看,許多立委不服「為何受國民黨黨團反對」一己之「修法建議」,顯然就是只見秋毫,不見輿薪。

公共電視法修正案多年進行的過程,都可考,沒有那麼複雜與模糊,所以只要問「行政院」與「主計處」,為何你們把文化部前後兩任部長的修法草案,擋了那麼久,以致到今天如此難解,還不出面說明你們的政治擔待。這才是關鍵之處。

好好看一下今天的政策論辯(圖/程宗明)

民進黨時代的政策書,標題很傳神(圖/程宗明)

當時的蘇院長,不就是現在的同一人(圖/程宗明)

民進黨勿忘自己的理想(圖/程宗明)

公廣集團本來就有處理規範,這跟董事會有無改選沒有關係(圖/程宗明)

公廣集團都一體適用多年了(圖/程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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