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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有政府,要做事!保障媽媽工作權,0-2歲公共托育別漏接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母親節將屆,今年兒童節蔡英文總統在臉書上再次宣示「0到6歲國家一起養」,「增加平價托育名額」圖卡中說明「0-2歲:累計至2021年增設公共化托育313處」。蔡總統說政府要當家長的神隊友,我們也很期盼願望成真,但仔細檢視政府迴避不談的地方,托育政策最弱的環節就是0-2歲公共托育資源不足且不均

(1) 不足在於0-2歲之送托率只有17.1%,全國可收托人數僅9988人,不到一萬人,相較於2021年新生兒15萬3820人,家長只能無奈搶抽籤、排隊等公托名額。0-2歲小孩多數是由家人親自照顧,通常是阿嬤或媽媽的女性家屬照顧傳統模式;

(2) 不均在於城鄉差距極大,托育資源集中在雙北。全國0-2歲公共化托育共313處,其中新北市(93處)、台北市(79處)加起來共172處,就佔去全國服務資源55%。若以核定收托人數來看,台北市(4921人)、新北市(1565人)合計6486人,就佔了全國收托人數的65%。雙北以外的其他縣市,家長若想找到0-2歲公共化托育資源,更是難上加難。

抽籤排隊等公托,又擔心公托品質:政府消極又管理鬆散,家長的神隊友在哪兒?
政府長期漠視0-2歲公共托育資源嚴重不足、城鄉不均的問題, 0-2歲小孩通常丟給媽媽或阿嬤來帶,國家角色缺席,政府所謂的神隊友角色只能說是神龍見首不見尾,雙北以外幾乎看不到。雙北托育品質也不見得令人安心,地方政府管理鬆散,只先求「有」、沒要求「好」,時有所聞業者違法超收、壓榨托育人員勞動條件,讓家長難以放心交托。照顧責任高度家庭化、女性化,後果就是女性的勞動參與率難以提升,長年停滯在51%上下。

我們記者會邀請到一位很想工作卻沒有0-2歲托育可用的偏鄉媽媽現身說法。謝芬卿女士住在花蓮縣光復鄉,目前在家照顧一歲半的孩子,因為花蓮縣光復鄉完全沒有0-2歲公共托育資源,合法登記的保母也只有兩位。花蓮縣的其他鄉鎮也極度缺乏托育資源,全縣只有3處的0-2歲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鳳林鎮、花蓮市、玉里鎮),可收托人數各12名,名額珍稀。還好鳳林鎮距離謝芬卿住家「僅有」20-30分鐘的車程,謝芬卿女士排隊等待鳳林鎮的0-2歲托育名額已經超過一年了,小孩都快兩歲了還等不到名額,因為珍稀的12人托育名額以鳳林鎮的鎮民及弱勢身分為優先。

母親節願望:希望政府在每一鄉鎮都提供托育資源,好讓地方媽媽能全職工作
謝芬卿女士希望政府能夠在每一個鄉鎮都提供平價又安全的托育,讓她未來能夠全職工作。目前她只能每日打工兩小時,請婆婆或她媽媽代為照顧小孩兩小時,不敢讓長輩勞累太久。現在她的成就感只能來自照顧孩子,未來她希望也能在全職工作上找到成就感。這麼卑微的母親節願望,自稱神隊友的政府聽到了嗎?

另一位媽媽梁筱婕女士,目前她的一歲小孩送托新北市三峽區的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新北市托育服務管理委員會已於今年初通過業者提案,決議新北市的準公共托嬰中心收費每月將漲價兩千元,其他0-2歲托育漲幅可能也有一千元。她有聽說托嬰中心將漲價,但不清楚漲價兩千元是用什麼標準來計算的?政府並未說明營運成本增加多少、漲價是否合理?若要漲價,漲價之後的托育品質是否會有改善?托育人員薪資是否同步提高?梁筱婕女士認為,家長當然希望托育人員能夠福利好、有愛心,畢竟過去一些虐兒新聞讓她相當擔心。如果收費提高,真的會改善師生比、改善托育人員勞動條件嗎?家長這些疑問,要去哪裡找答案?

托育補助增加多少,業者就漲價多少?政府應向家長說明收費定價標準及成本資訊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指出,業者漲價時機非常微妙,衛福部已宣布今年八月起將調高0-2歲托育補助,每月自7000元提升至8500元,但若新北市政府同意托嬰收費調漲2000元,將形同業者完全吃掉家長補助1500元還有賺。托嬰業者要求新北市政府調漲收費的理由是物價上漲、成本增加。然而,當我們檢視新北市106年2月、111年2月物價指數,發現新北市總體物價上漲幅度僅0.9%,其中教養費用上漲幅度6.6%。如果每月調漲2000元,收費漲幅高達10%,明顯高於物價波動幅度。

地方政府依法有責任要做好托育「定價」管理,新北市政府為什麼同意漲價?新北市托育服務管理委員會有關這項漲價決議的會議記錄尚未公開,過去的會議紀錄也未曾說明收費定價的計算標準及成本資訊。新北市托嬰漲價突顯了一個重要的民主黑箱問題:各縣市政府托育收費「定價」的計算標準、成本資訊及決策過程向來模糊不清,從未向家長及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

 面對今年底即將舉行地方選舉,中央及地方政府大概又會競相宣佈提高各類補助,進行選前加碼各種津貼的政策買票大賽,以合理化業者漲價風潮,家長一手拿政府補助、一手轉交給業者,業者笑呵呵,納稅人又被剝皮一次。每回選舉都上演這種「國家資源重分配」給業者的戲碼,家長群組盛傳「補多少漲多少」,政府補助增加多少,私幼、私托就漲價多少,第一線教保人員的薪資卻聞風不動。這回政府又同意準公共業者帶頭調漲,吃光家長補助。如果托育收費的決策機制連公開透明都做不到,這樣的托育「公共性」何在?有符合公共利益嗎?政府補助真的讓家長的托育負擔減輕了嗎?政府應該公開明確的數據、公式與漲價理由,讓家長與納稅人清楚知道公共補助是為了什麼理由,進了誰的口袋?

保障媽媽工作權:0-2歲公共托育的普及,就是預防女性離婚後貧窮最好的政策工具
台灣0-2歲公共托育服務資源長期匱乏的後果就是多數媽媽無法出門工作,這種負面影響在單親女性、受暴婦女、離婚家庭的處境上更加嚴重,極易落入貧窮深淵。台灣婦女展業協會秘書長林香如說明,正因為缺乏0-2歲公共托育服務,他們服務的單親媽媽多數要等孩子比較大、可以進入幼兒園或小學之後,才能出來參加這些就業培力活動,嘗試回到職場;有0-2歲小孩且有急迫經濟壓力必須求職的單親媽媽,大多必須倚賴其他家人照顧,僅有一人取得特境弱勢身份而申請到公托,其餘無法順利使用公托的單親媽媽皆為近貧的弱勢處境,最後只得請家人照顧,或從事可將孩子帶在身旁的工作。常聽到家長嘆說:我明明就經濟很辛苦,卻又沒有窮到有低收、中低收,所以孩子進不了公托,只能自己想辦法。婦女展業協會秘書長林香如表示,希望政府能提供更普及的0-2歲托育,而且要社區化、可近性,才能讓單親家庭穩定就業、穩定家庭生活品質

東吳大學社工系教授洪惠芬分享她過去一年的田野研究觀察,發現單親媽媽離婚後的高貧窮風險,跟她們普遍因婚育而中斷工作的就業歷程有密切關聯;而公共托育的取得與否,對於受訪女性單親當初是否中斷就業、能否順利再就業,發揮相當關鍵的影響力

洪惠芬教授訪談過一位中國裔新住民,她因懷孕歧視而遭到解僱。她原先的銷售員工作時間相當晚,大概要到晚上十點才下班。她原本的規劃是希望孩子出生後送入家裡附近的公共托育中心,並轉換跑道到時薪制店員工作,好讓她可在單人育兒下兼顧養家與孩子照顧工作。但由於這位新住民媽媽尚未取得公民身份,被排除使用公共托育中心。而論時計酬的低薪工作讓她負擔不起相對昂貴的私人托育服務,她只好選擇退出勞動市場,自己照顧孩子,勉強用先前工作的積蓄養活自己和孩子。

從前述單親媽媽處境及這位新住民媽媽的案例,我們可以清楚看見:更加普及的0-2歲公共托育不僅可以讓女性免於中斷就業,也是促成女性得以再就業、更早回到職場的重要制度基礎。貧窮女性單親再就業時對公共托育的高度倚賴,這也映照出她們相較於一般女性在「性別」與「階級」的雙重弱勢困境:一方面是身為「女性」就業歷程高度受制於照顧者生涯的的困境;另一方面身為「貧窮者」,相較於中上階級女性透過「外包」家庭照顧以緩解照顧者生涯對其就業歷程的不利影響,貧窮女性單親們更加需要平價與品質良好的公托,讓她們得以持續就業、或再就業。

正因如此,當公共托育服務因服務量能有限、名額稀少,而將這類貧窮單親女性排除在外時,這對她們就業歷程的衝擊也更為嚴重。以低薪女性在穩定就業上對公托的依賴程度而言,公共托育的取得不僅不該排除掉不具公民身份的新住民母親,也不應該侷限在有福利身份的育兒家庭。公共托育在現階段之所以被定位成弱勢優先的福利服務,原因跟目前公托的供給量遠遠跟不上育兒家庭對公托的需求量有關。從長遠的角度來看,更普及的公共托育,不僅有助於緩解雙薪家長的工作家庭衝突,就其穩定低薪女性就業歷程的效果,它其實也是防範女性離婚後貧窮的最好政策工具。

貧窮單親媽媽的處境:負得擔起的公共托育是她們穩定就業與養活孩子的關鍵工具
洪惠芬教授透過焦點團體訪談,接觸到一些陪伴單親媽媽的第一線社工,從她們的工作經驗分享可以發現,單親媽媽由於一人照顧孩子通常只能採取非典型就業,因而薪水也不高,在家庭收入只能倚賴這一份少少薪水的經濟壓力下,可以負擔得起的平價0-2歲公共托育服務,是她們持續就業最重要的制度基礎。在缺乏平價0-2歲托育的情況下,她們只能退一步尋求原生家庭協助,依靠娘家的代間照顧後援

但多數台灣的單親研究都指出:在父系繼承傳統下,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原生家庭不見得有意願無條件地提供代間照顧的後援(相較之下,單親爸爸獲得代間照顧後援的比例就很高)。在沒有公托、沒有代間照顧的後援之下,單親媽媽往往只能離開職場在家自己帶孩子,並倚靠社會救助體系維特生計。但是這樣的人生決策將會加速單媽的人力資本折舊,導致她日後更難在勞動市場找到合適的工作

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主任陳玉楨則分享他們服務的受暴婦女,雖然符合弱勢福利身分,但申請公托時也不順利,遇到許多不友善的阻礙。以雙北為例,公托只開放一星期的申請時間,等受暴女性拿到特殊境遇的弱勢身分之後,已經錯過了報名的期限。或是僵硬規定必須要求留下雙親的聯絡資訊,讓她們擔心受到暴力配偶的持續騷擾。還有公托的收托時間較早,影響這些受暴女性的就業型態選擇,或被迫選擇費用較高的私人保母,而非公共托育的資源。

我們共同呼籲政府應儘速解決前述0-2歲公共托育的各項問題:服務資源不足、城鄉不均、資訊不透明、對於低薪單親媽媽及受暴女性的種種不友善。婦女新知基金會並提出下列政策建議:

  1. 托育要普及:保障地方媽媽的工作權,政府應儘速落實公共托育建置,在全國332個鄉鎮市區,每一鄉鎮市區都應至少提供一處0-2歲公共托育服務資源: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2. 定價要確實:各縣市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之收費若要調整時,地方政府應先蒐集家長、相關團體及各界意見,並將收費定價管控在該縣市育齡家長的家庭可支配所得之10%-15%,別再以全國所有人的家庭可支配所得為母數,才能真正減輕家長負擔。
  3. 管理要透明:各縣市政府應公開各項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收費的定價之計算標準,包括公開該縣市育齡家長之平均薪資、家庭可支配所得,以及各鄉鎮市區平均一個孩子托育的成本等資訊,以利家長及各界檢視收費是否合理,期能保障家長權益,進而提升托育品質及托育人員勞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