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高教工會於本月19日公開批評台灣公部門投入高等教育的經費太少,只佔GDP 0.39%,應提高至OECD水準,也就是佔GDP 1%。教育部不但在統計資料上呈現錯誤數據,會後還辯稱國發會研究台灣高等教育經費佔GDP 1.4%。但國發會的統計1.4%是公部門加上私部門的結果,而工會根據OECD的定義計算,0.39%是單指公部門投入,並沒有否定總體佔GDP 1.4%的事實。教育部的回應實際上忽略了政府在高等教育產業中的責任,只看重整體經費而漠視私有化對整體高教的嚴重侵蝕。
OECD的「公部門經費」明確定義為「公家機關預算」,包含在高等教育方面補助家庭和私人教育機關的預算。因此就中央政府「歲出機關別預算表」中高等教育裡的四項預算,應扣除第一項和第二項「教育行政及督導」等行政成本,107年度為72,445,226千元,佔該年度GDP約0.39%,就算加上高教深耕的經費及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等非常態性補助,增加約18,520,000千元,也不到0.5%。
因此教育部將公部門定義為公立學校,所呈現數額包含公立學校學費和學校自籌經費,錯使民眾誤以為公部門在高等教育投入有佔GDP 0.6%以上。教育部應儘速修正該統計重大疏失。
再者,教育部統計資料在統計每生所獲經費時,誤將台灣與美國的物價指數平準(0.48:1),嫁接在其他國家以OECD作為平準的統計資料上(0.67:1),造成標準混亂,難以正確評估。應將6,726除以0.67,才能正確與OECD做比較。
作為國家發布的統計資料,應更謹慎面對,否則將降低國際組織對我國統計資料的信任度,各研究也會因此受到影響。教育部應積極修正,而非對新聞媒體否認錯誤,絲毫無反省之作為。
若教育部再無改善,工會將把此報告譯成英文,向OECD等國際組織通報台灣的數據有誤。工會再次呼籲,教育部應重新檢視所有統計資料的正確性,以及台灣公部門投入高等教育的經費結構,盡快跟上OECD水準,也就是佔GDP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