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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氣候與海洋治理攜手並進 終結氣候不正義

文/環境正義基金會、綠色和平

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今年的主題分別是我們只有一個地球,和為海洋採取集體行動。然而目前台灣無論針對氣候變遷或海洋保育,卻都尚未建立完整的治理法規,因此環境正義基金會和綠色和平在今日發布聯合聲明。

環境正義基金會(EJF)與綠色和平表示,台灣政府必須立即改善氣候和海洋治理,以保護人權和保障我們的未來。EJF和綠色和平指出,目前《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仍忽視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而《海洋保育法》(下稱海保法)的討論,也缺乏對保護和恢復海洋生態系,在穩定氣候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認知。氣候正義意味著現在就採取行動,讓那些排放最少溫室氣體、對氣候危機應承擔責任最小,卻往往最先受到衝擊的群體,在決策中實質參與。

上個月立法院以高規格的六委員會聯席審查氣候法,隔週也針對委員版海保法質詢。法案審查的安排顯示立法院已理解到氣候與海洋治理的重要性,然而EJF與綠色和平認為,氣候法仍忽視自然為本解決方案,海保法討論也缺乏氣候的思維。自然生態系作為較低成本、兼顧公平正義的氣候危機解決方案,近年在國際上多受提倡。聯合國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在氣候變遷第六次評估報告之《衝擊、調適與脆弱度》中,闡明需保護30%以上的地球面積,以維持自然生態系在氣候韌性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去年氣候變遷峰會COP26產出的《格拉斯哥氣候盟約》中也寫到「注意到確保包含森林、海洋和冰凍圈在內的所有生態系完整性,以及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

根據美國大氣及海洋總署研究,沿岸藍碳生態系的碳吸存效率是熱帶森林的3至5倍,對於移除大氣中的碳有顯著貢獻。近年世界各國越發認知到海洋作為氣候解方的重要性,包含韓國、新加坡在內,有60國已於自訂貢獻中納入海洋生態系。

保育海洋生態系也是預防碳排放的必要舉措:以海草生態系為例,當受到開發行為干擾時,其吸碳功能不僅會顯著下降,還有可能轉成高強度的碳排放源。邁向淨零所需的種種海洋利用,如離岸風電或海洋能等,如未經完整科學調查和評估,可能反而造成更大的碳排放量,也會對海洋生態系造成難以回復的傷害。因此EJF認為不僅應於氣候法中肯認海洋之減緩、調適功能,也應將減緩、調適氣候變遷視為海保法中海洋保育、復育的目標,以劃設海洋庇護區,落實永續的海洋治理。

綠色和平認為附帶因應氣候變遷條文的海保法應盡速通過,並且建置完整的科學監測機制,任何計劃在海域進行的開發活動,如已預見危害環境的情況發生,應事先進行相關防範措施和評估,而非破壞發生才進行補救和究責。海洋的管理須參考科學數據,也應公開該海域的監測結果,讓實施海洋保護的現況能獲得檢討,並即時改善。有效果的海洋保育策略不僅可以拯救海洋生物多樣性,更能夠減緩、調適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危機。今年4月,立法院已經將十多個民間團體所共同支持的海保法草案版本,透過跨黨派委員共同提案完成一讀,唯內政委員會表示將待行政院版本草案送入立法院後再行接續審查,因此行政院核准草案成為當務之急。

在人權保障方面,本次氣候法審查過程中,原住民族委員和團體都多次對於原住民被排除在決策過程外表達抗議。「氣候不正義」是一個全球性議題,意即排碳量最少、對氣候變遷需負最少責任者,往往首當其衝、承受了最大的衝擊,而台灣原住民正是這樣的族群之一。因此,EJF和綠色和平等團體組成的熱死人聯盟,製作了「斷裂的文化:氣候危機下的阿美族漁獵人」影片,希望讓更多人理解原住民面對的處境,並呼籲立法院在後續氣候法審議當中,應納入人權影響評估機制,充分考量各族群受到的不同氣候衝擊,以提出合適的政策,並在氣候法及海保法決策過程中充分納入原住民族。

台灣正面臨淨零排放的重大挑戰,倘若無法達成將使所有人陷入險境。在轉型過程中,我們不應遺落任何人,尤其是有傳統知識、可以帶領我們邁向永續世界的原住民族;而長久以來在發展過程中被忽視、濫用的海洋,不僅是我們面對淨零排放的盟友,更應藉此機會復育,以維持長期氣候的穩定,留給未來更好的社會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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