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彰基主治醫師被離職 工會呼籲主治醫師納入勞動法規保障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彰化基督教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邱足滿在即將退休之際遭院方不續聘,引發爭議。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偕同邱足滿醫師、皮膚科醫學會代表及立委洪申翰在6月10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主治醫師因不受勞動法規保障而損害權益,並呼籲衛福部、勞動部等主管機關要有明確作為,立院盡速通過《醫療法》勞動專章,保障全體受僱醫師的勞動權益。

彰基醫院期滿不續聘 主治醫師說丟就丟?

彰化基督教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邱足滿工作長達25年,在即將退休之際,今年1月開始遭到院方二度調動門診地點,甚至在5/30收到院方「契約期滿通知書」通知不予續約,將工作到6/30為止。邱足滿表示:「住院醫師已經納入勞基法,全台主治醫師的工作權依然沒有任何保障,醫院可以單方解約。」

邱足滿原本在總院有4個門診、外院有2個門診,今年兩度被院方要求調動門診地點,包含距離總院近36公里遠的二林分院。邱曾向院方陳述由於交通不便等理由希望不要調動,但是不被院方接受,她最終仍配合院方,變成總院有2個門診、外院4個門診。

對於被不予續聘,邱足滿深感受到傷害,她說:「在我之前已經有好多個邱足滿,之後一定還會有更多邱足滿會受到這樣的對待。」

邱足滿回想起自己在彰基醫院工作25年來兢兢業業照顧患者,並在醫學中心從事教學研究等工作時感到心酸,很沒價值,為主治醫師勞動權未被保障而感到難過生氣。她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的當下,正必須由醫護人員來守護人民的健康,「我們更安心的工作不是病人的福氣嗎?」

邱足滿說5/30收到不續聘通知時感到非常震驚不解,隨即聯繫人事處與科主任想詢問不續聘理由,但一直無法聯繫.後續尋院內管道在6/3上簽呈給科主任,並經自行揭露消息後,才在 6/9獲得院方通知近期將安排協商。

彰基醫院則發聲明表示,醫師配合度亦列入繼續委任與否評核考量之一,然而邱足滿不願配合調動門診地點,又找人資主管質疑此調動違反勞基法,經人資主管告知主治醫師不適用勞基法且符合雙方簽訂之契約內容後始勉強配合.其委任契約原就於2022年6月30日期滿,故經正常程序評核後,院方決定契約期滿不繼續委任。

邱足滿則說科主任的評核應在3/15前就要完成,其他同事都已結案,為何只有她未完成評核?若評核未過更應該提早告知不續聘。她僅期盼人與人之間甚至雇主跟員工之間存在愛與尊重,在疫情緊繃時希望主管機關與立法機關看到主治醫師的委屈。

台灣皮膚科醫學會監事楊佳懿也聲援表示,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醫生不但是國民更肩負重要責任,扛起全體人民的健康照護,尤其每個醫師從住院醫師受訓到成為成熟的主治醫師的訓練很不容易,邱足滿醫師是醫界國寶級人物,卻在一夕之間失去工作,是全民的損失,呼籲大家正視主治醫師工作權。

主治醫師違約風險高 任由資方擺布勞動條件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則提到,過去時代醫師的談判籌碼多,較有實力跟院方談待遇,隨著醫院大型化集中化,很多醫療行為仰賴高價儀器及跨科合作,使得醫師對醫院的依賴度越來越高;加上很多醫院待遇不透明,醫師越來越喪失議價能力,對於醫院端出的契約內容根本沒有招架的餘地,等於是任由資方擺布勞動條件,卻沒有任何法規做後盾。

陳亮甫舉例工會曾受理過的案件,發現在公立醫學中心的契約裡出現不合理條文,寫道「醫師必須隨著醫院臨床工作需求,必要時調派工作地點,不得有異議」,醫師若不遵從就面臨違約獎懲,甚至扣薪水。然而在《勞基法》中對於調動勞工的工作地點有所規範,不能夠比本來待遇更差,勞工若在健康家庭照護需求或交通有需求必須要給予協助。

「如果說受僱契約一開始對受僱醫師不利,又怎麼確保民眾健康守護者能安心行醫?」陳亮甫說更有醫師不滿院方調整工作內容,反被院方要求高額違約金達百萬,是過往執業薪水的兩倍,但因為主治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沒有法規當後盾,恐怕進入訴訟也會判決醫師賠償違約金。

陳亮甫提到十多年前開始「血汗醫護」聲浪,要求醫師納入《勞基法》,目前已推動部分住院醫師納入保障,但是主治醫師還是沒有納入,關鍵在於主管機關認為醫師工時不好界定。

主管機關衛福部也曾往《醫療法》修訂勞動專章方向,制定關於定期契約,離職違約金,職災或調動規則等草案內容,確保不要再出現像邱足滿醫師期滿不續聘的狀況,但卻未能出行政院、送進立法院審議。他呼籲疫情當下更該珍惜保障脆弱的醫療人員,希望主管機關及立法委員們能在法案上有所協助。

彰基近年被離職的醫師近十位,包含邱足滿的先生、前耳鼻喉科醫師蕭信昌、前副院長陳堯俐醫師、孫茂勝醫師、張正雄醫師、柯志燃醫師、前眼科主任陳珊霓、前內科部長張家築等人。立委洪申翰則表示,不管受僱者在社會的地位高低,像醫院可任意不續聘醫師的僱傭環境讓人難以接受,如果不建立主治醫師勞權機制,日後仍會持續發生。

洪申翰說疫情期間醫師整體工作量能高度被擠壓,之後醫師與院方間會發生的勞資問題恐怕只會多不會少,此時正是建立機制的好時機。去年底立委們共同提案,希望《醫療法》增訂勞動權益的專章,希望透過《醫療法》修法讓醫師在契約工作權益上有所保障。洪申翰也向衛福部喊話不要放棄,拿起主管機關責任,與勞動部共同配合,在對的方向下定決心,化解阻力。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呼籲衛福部、勞動部及立法院皆應有所作為,衛福部應制定出醫院跟主治醫師的契約範本,關於解僱、調動違約金等面向雇主應受到制約.勞動部應監督各醫院與主治醫師間的契約,全面調查監督,立法院儘速完成審查《醫療法》勞動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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