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
6/16早上10:30,吹哨者張津唯,將於新北地檢署針對新北市消防局長、衛生局長進行司法吹哨行動,本會將陪同一起捍衛基層尊嚴。
本會也呼籲各地不滿長期只能被機關『代表』的基層消防員站出來,捍衛自己能依法行政、不被制度缺漏『甩鍋』、甚至順利提出第一線所看到問題的權利。
整起事件,很感謝大眾對於基層消防員努力的肯定,也因此我們不願置身事外,本會希望藉由基層消防員親口提出下列幾點制度問題,終止基層僅能被機關「代表」意見,而錯失修正制度缺漏的關鍵時期。
✔『吹哨者保護』
事實上張津唯(張姓網友)不算是直接的吹哨者,他是間接的吹哨者,因為他的資料都是有人私下提供給他。針對行政機關裡可能沒做好的事,身為公務員是得面對重大的壓力才能揭露;就是因為不敢揭露,怕事後被針對與處理,才必須依靠非組織內人員來報料。所以公部門吹哨者條款、甚至整套吹哨者保護法的急迫需求在此顯示,否則國家從結構與制度建立的不公義,將無法導向正軌。
✔『制度缺漏不應歸責個人』
行政機關慣用手段即是將行為歸於個人。例如新北消防員張哲偉殉職時,不到兩個小時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就透過媒體散佈訊息,指稱張哲偉本身有心臟疾病,本會副理事長,更是現任行政院災害事故調查會的殉職調查委員,也為此曾直接摃上黃德清局長,更記得本會基層消防員代表前往捻香致意時,還被官員團團包圍並被強烈要求不要亂講話。
如今體制外的吹哨者張津唯,即使身份早已不再是消防員,仍被機關打手利用私人名義提起告訴、系統性的公關輿論抹黑,更遑論在機關違法侵害民眾時,站出來吹哨的公務員們,將會遭受多少不利待遇。
✔『身為人民,有知的權利』
面對行政機關的可能不適當作為,侵犯人民權益或生命時,本即可主張有知的權利。恩恩爸爸是受侵犯者,自可主張行政機閞有給予知的權利;張津唯是一般民眾,縱然有前消防員的身份,但社會重大案件每一位人民本就有質疑及要求行政機關提出相關證據與說明的權利,要求行政機關改善,否則豈不讓其恣意妄為嗎?
身為經歷過多場殉職案件調查的本會,十分遺憾相關機關迫使此吹哨事件走向公民提出訴訟來舉發制度問題這一步,司法程序是為了保障公民救濟權利、制衡行政權,但只要機關願意面對,行政調查必能盡速釐清真相、甚至修正釀成悲劇的制度與公務文化,接受『問責』(accountability)本來就是機關對於公民的義務。
另外,本會以基層消防員的立場,仍要針對此次以及尚未爆發的防疫制度缺陷,強調以下幾點,來呼籲各界一同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新北市政府有責任出來說明,以及提供所有聯繫過程的錄音檔與譯文給家屬。
⚠目前都是消防局「再現」與說明,才是基層覺得不公平的地方,衛生局長在此次幾乎不見蹤影,但有別於台北市、桃園市等縣市的流程上顯示,新北市衛生局提供給消防局的量能、流程評估才是事件當時的問題點,衛生局有義務站出來接受社會各界的問責,消防局不該擅自讓119背鍋。
⚠即使新北市不願接受問責,疫情指揮中心過去對於後送量能的錯估,當時沒有明確跟民眾以及縣市說明清楚,緊急危難流程、自行就醫等要件,也是制度缺漏的一環,若疫情指揮中心如部長所說願意檢討相關事件的發生原因,就應成立中央的調查小組,藉由中央權限盡速完成相關行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