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桃產總
今年桃園市長選舉三位候選人都空降,民眾黨籍候選人、現任不分區立委賴香伶111年3月1日經媒體詢問:「是否將戶口遷至桃園?」賴香伶才證實已將戶籍遷到桃園;國民黨籍候選人張善政6月20日才公開前往龍潭戶政事務所將戶籍遷到桃園;民進黨籍候選人、前新竹市長林智堅7月12日才將戶籍從新竹遷到中壢,公開宣布「正式成為桃園人」!
趙剛、朱良駿、劉惠宗分別為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理事與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因支持華航企業工會推派秘書長朱梅雪參選2018年的桃園市長選舉,而將戶籍遷到桃園,三人均在華航工作二十年以上,都是桃園在地工人,無論申請勞動檢查、勞資爭議調解或工會相關事務等,主管機關都是桃園市政府,桃園市長候選人是誰,對三位工會幹部及其所屬工會皆影響重大,遷戶籍實不應構成虛偽投票。高等法院嘗以三人和桃園市有「深刻的人、地連結之關係」改判無罪,但最後仍被最高法院判決確定,違反刑法第146條:「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
趙剛、朱良駿、劉惠宗三人認為,賴香伶、張善政、林智堅三人與桃園的關係遠遠不及在地勞工,為了讓自己當選,取得投票權和被選舉權,才將戶籍遷到桃園,依照最高法院的標準,很顯然三位候選人都違反刑法第146條,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沒道理桃園在地工人遷戶籍違法被判刑,政治人物為了自己的權力考量和選舉算計,遷戶籍投入桃園市長選舉,就可以雙重標準對待,這不是只準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
故趙剛、朱良駿、劉惠宗三人決定公開告發賴香伶、張善政、林智堅三人違反刑法第146條,希望桃園地方檢察署能對賴香伶、張善政、林智堅三位遷戶籍空降的桃園市長候選人進行調查。
更盼望藉此公開告發的行為,突襲政治人物可以自由遷戶籍,到任何地區作候選人,卻不准平民百姓因為政治理念,而遷戶籍至實際生活區域表達政治意見,非常不公平,刑法第146條顯然荒謬更不合時宜。趙剛、朱良駿、劉惠宗三人也將對刑法第146條聲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