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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中市府無能失職, 學生和家長請自救!

文/人本基金會

台中市某國中黃老師(現職校長)在某明星國中擔任資優班導師時涉性侵女學生,經本會於8月17日公開披露後,接到許多熱心民眾提供資訊,已有前後橫跨十年的學姊及學妹,同意對黃老師提出性平申訴。

這位學姊說:「當我看到新聞稿中描述黃師的手段,我看得非常地驚悚,因為跟對我的手段八九分像,只是我受害的歷時沒有這麼長久,性侵程度不太一樣。看了學妹勇敢站出來的聲明稿,我非常地佩服,也滿懷愧疚歉意,因為我的隱匿與姑息似乎磨練了狼師的手段,因為他用在學妹身上的手段佈局更嚴謹,令人背脊一涼。」(附件一)

遺憾的是,當我們代學姊提出性別事件調查檢舉書時,台中市教育局主管竟稱:「要有受害時的年級及班級等資訊才能受理。」我們很驚訝,一個全台中市校園性別事件的主管,竟然連《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最基本認知「疑似發生性別事件就應該通報、檢舉或受理」都欠缺,我們還能期待什麼?還是說,台中市府其實就是找藉口刁難,不想立案受理?在處理資優班性侵事件短短兩週時間,我們發現台中市政府嚴重無能及失職,列舉於下:

一、台中市府沒有將黃校長停職,只叫他請假迴避

若教師涉有校園性侵害案件,學校應依《教師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服務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暫時予以停聘並靜候調查。」黃校長雖為行政職,台中市府仍應比照前揭規定予以暫時停職。但台中市府只有叫黃校長請假,不要再進去學校。結果,黃校長根本不甩,不但在五月份出席學校的母親節感恩活動(附件二),甚至在六月份全程主持畢業典禮(附件三),還在七月份以學校電話騷擾性別事件的證人。(附件四)

附件二、大○國中母親節活動

附件三、大○國中畢業典禮

附件四、證人手機通話紀錄(1)

附件四、證人手機通話紀錄(2)

二、台中市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黃校長一再騷擾證人和家長

對於受害人跟市府反應黃校長騷擾相關人員,市府稱:已經去電警告。結果呢?相關人等還是繼續被黃校長騷擾。莫非台中市府也暗自希望本案件被黃校長順利搓掉?才會對於制止黃校長的騷擾舉動如此消極?

三、台中市府拒絕擴大調查,企圖掩蓋案情

本案從黃校長的手法老練,可知受害人不可能只有一位。無論受害人或本會一再呼籲台中市府要擴大調查,找出更多受害人,給予心理諮商等協助,但台中市府就是不為所動,企圖讓案件僅止於此。難道市府跟黃校長的交情,比還原真相、比學生的安全還重要?

我們擔心現職國中可能有受害人

黃校長到現任職國中第二年、即104年間,建立了「數學小助教」制度(附件五),我們擔心他是否會利用此制度接近學生並下手,如同之前的「資優家族」。此外,曾有事發國中畢業生至該校探望黃校長時,發現他是「空間的觀察者」:因為黃校長帶她繞校園參觀時,曾解說哪裡可以做什麼事、哪裡可以看到什麼或看不到(附件六)。我們很想知道,台中市政府是否有督導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製作安全地圖,並公告周知呢?

附件五、大○國中官網大事記

附件六、臉書截圖(1)

附件六、臉書截圖(2)

請支持倖存者,讓真相拼圖重現

由於台中市政府嚴重失能,拒絕以公權力擴大調查,只能由民間團體透過媒體及熱心民眾,協助倖存者出面討公道。本會呼籲:

家長部分:

請不要恐慌。請相信孩子、傾聽孩子、支持孩子,不要隱匿、漠視或不以為意。因為你的隱匿、漠視、避而不談、或率爾和解的作為,就像是對孩子說:「這是你的錯;這是羞愧的、不可告人的事或:你的感覺不重要…。」反而會造成嚴重的二度傷害。如果你有困難,請來電人本教育基金會或全國113專線。

給倖存者:

如果你碰到了,請告訴自己:這不是你的錯!

你可以不只是受害人。如果你願意,你可以選擇主張你的權利,不管是要為自己討公道,或者是要保護其他孩子,我們都願意協助。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9條,政府要支付你的心理諮商、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這些權利都是支持你前進的力量。

給重要他人:

如果是你的親友受害,請告訴他不是他的錯。如果事發不久,請立刻陪同他去醫院驗傷蒐證(事先不要洗澡)。請接納他的所有情緒,相信他、支持他;不要否定他的感受,也不要責怪他。

最後,要感謝所有轉寄訊息或分享貼文的熱心朋友,你們的行動確實促成了受害人勇於站出來,這是一個善的循環,讓我們繼續努力,為所有的孩子建構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附上召喚信,歡迎分享。(附件七)

學姊對黃老師的喊話:悔改讓你自由!

我強烈呼籲黃老師還是選擇悔改吧!悔改才會讓你自由,對身邊的人傷害最小,也讓受害者自由。悔改的第一步就是「承認罪行」,畢竟你都60好幾了,人生再活也沒幾年了,你自己上數學課最常說「過程重於結果」,即便你因隱瞞而規避了法律的懲戒,但你所剩的生命過程難道要活在罪惡感跟被世人無限想像下的指點嗎?倒不如承認你的罪行開始贖罪吧!把律師費省下來好好給妻女有尊嚴地生活,畢竟她們跟你都是獨立的個體,她們沒有必要承受你躲罪的指點,也為她們做一件值得她們尊敬的事吧!(附件一)

附件一、學姊的聲明

這是一篇聲援A生學妹的聲明,我也是狼師的受害者之一。當我看到新聞稿中描述黃師的手段,我看得非常地驚悚,因為跟對我的手段八九分像,只是我受害的歷時沒有這麼長久,性侵程度不太一樣。看了學妹勇敢站出來的聲明稿,我非常地佩服,也滿懷愧疚歉意,因為我的隱匿與姑息似乎磨練了狼師的手段,因為他用在學妹身上的手段佈局更嚴謹,令人背脊一涼。

以資優之名及製造關愛拉攏父母/給予特權或禮物拉攏學生:
根據新聞稿的推估,我應該是比學妹大四屆的學姊,但我不是資優班的學生,而是黃師補習班的學生。當年他的補習班必須要通過考試才能進去補,能夠考進去對家長和學生而言就是一種『肯定』,對我這種不是資優班的學生,考上就是一種『殊榮』。至於吊車尾考進去的我置身在這樣的補習班裡,其實是蠻辛苦又自卑的,最害怕上課被叫起來問問題出糗的窘境。在我國二有天補完習的晚上天黑等公車,黃師表達關懷順路載我回家。數次順路的載我回家建立了友誼,擁有不要被叫起來回答問題的特權,而且他一直灌迷湯讓我覺得:『只有他看見我的優秀,也只有他可以讓我更優秀。』他也用同要的話語去對我爸媽説:『你的女兒有資優生的資質,我可以協助她跟資優生一樣。』,所以他獲得了我爸媽的信任,他幾乎每天早上接我上學與接送上補習班,製造特別關愛的現象。然後時常送我窩心關愛的卡片,投其所好的小禮物到大禮物(像是漫畫大全套之類的),然後帶我去吃大餐。對於家境不是很好又沒見過什麼世面的我,能脫離搭公車擠公車的日子、又可以得到爸媽從未給過的『有錢人家才可能擁有』的禮物和生活品質,就這樣掉進他的誘騙中,常常下課就是去找他閒聊或是問數學,漸漸地我在國三跟自己班上的同學也疏遠了,跟他的關係更緊密了。

兩面手法孤立小孩,加強父母的信任:
當我的成績表現越來越好,他會不斷地對我説我是他難得一見、既聰明又外表姣好的女生,然後他一方面對我爸媽讚賞我資質很好,但另一方面卻說我外表姣好『招蜂引蝶』的特質和天真爛漫的個性,很容易被男同學追或騙,所以他會特別幫我爸媽留意,完完全全加強父母的信任。在每次我的成績退步之際,讓我爸媽覺得我就是想交男友造成,讓我們的親子關係劍拔弩張,然後他又會對我說『有時候家並不是避風港,他們並不了解你』的話拉攏我且離間我跟爸媽的關係,現在想想就是兩面手法。然後他也曾讓我在假日可以參加他資優班的在校課輔甚至過夜出遊,對於我爸媽而言可以跟資優班一起根本是殊榮。依舊是兩面手法,對資優班的學生說我是很優秀的學姊,但是又會在一些情況下讓我陷入『啊學姊好像也沒有很厲害嘛』的挫敗,而且他們資優班緊密的家族制度,根本不是我這個『平凡的外人』可以打入的圈子,操弄著我的孤立跟強化對他的依賴。

利用獨處機會,以專寵之名步步進犯:
因為接送的關係、加強數學學習的藉口,製造很多獨處的時間,時常言語暗示他教過這麼多學生,只有我能超越那些資優生擁有這樣的『專寵』,然後也因著他對我的專寵,我一個普通班學生的畢業成績才這麼亮眼,我才這麼輕易地考上第一志願。利用上了高一要繼續拼進高二資優班為由,他繼續幫我個別加強高一數學先修。非常常提到上次擁有這個專寵的大我兩屆的學姊,後來上高中參加音樂社團,不懂得珍惜忘恩負義,從此就過得很慘,成績不但變得很糟,然後又變得既胖又醜。另外常常會提到其他愛慕他的女學生,以皇帝嬪妃的比喻製造專寵的尊榮,就在這種擁有專寵的讚美與失寵的詛咒之間,我就這樣被精神操弄著,從國三到高一發展著這種弔詭的關係。在車上他就把他的右手放在我的腿上開車,讓一切顯得自然,然後也是在某個契機吻我說『這是妳的初吻,要好好珍惜』『我們的關係是超越師生與男女情愛…』之類的話。之後會利用補習班教室、假日的訓導處、過夜出遊房間的獨處時間親吻、摸我的胸部、大腿,或是利用他的下體磨蹭我,然後跟我說這在有情意的男女之間是很自然的事。即便後來覺得厭惡也不敢跟我的爸媽說,因為我覺得一旦我說了只會掉進『是你女兒招蜂引蝶陷害我』的羅生門裡。最糟的情況是他裸露他的下體企圖進行物理性侵入,但是因為我班上同學曾經遇過露鳥俠的經驗,讓我覺得露鳥就是很噁心的行徑,我無法把這個行徑跟平日寫著情愛小卡的他做連結,當下拒絕了他。但日後他轉攻為守,即便上了高中持續獻殷勤接送,還會帶我去大飯店一樓的自助式餐廳用餐。現在比對A學妹遇害的歷程,他應該在等我16歲之後用,再到飯店樓上開房間吧?!只是在那之前我就脫離他了。現在想來他也是有謀略的,因為16歲以前的性侵即便是當事者有意願也是犯罪,但16歲以上當事者的意願就可以被納入考慮,而他也收藏著每次我對他關懷小卡的感謝情意回信,這根本就是在佈局『兩情相悅』的證據,現在想來真是毛骨悚然。

脫離魔掌
其實上了高中我漸漸意識到關係的詭異,我也受夠了他強化我家人對我的監控。因為我上了高中有社團活動,還參加大學舉辦的營隊,他常以我參加活動會疏於課業,又會在男女校聯合社團活動或營隊活動中『招蜂引蝶』,強化我爸媽對我的不信任跟管教變嚴格,在自我意識抬頭跟管教高壓的情況下我時常在他的車上跟他大吵,他可能也意識到我不是當年那麼好操控的小女生了,又或者他已經物色好下一個專寵了?!所以我就順利斷了跟他的關係。但我媽一直覺得我忘恩負義,甚至幾年後聽說他生病住院,我媽還強迫我要去醫院探望他,我跟我媽大吵後隨便拿一本書寫上『祝早日康復』叫我媽拿去,但我內心想著是『禽獸去死』,但現在想來真後悔,我應該親自去拜訪他,然後當著眾媽媽的面『感謝他顧功課顧到上下其手』揭開他狼師的身份。其實在我上大學後也曾經在國中母校後面的餐廳遇到他跟一群學生吃飯,當時就很想去給他翻桌,警告學弟妹們他是狼師,但是我卻什麼也沒有做…。看著學妹書寫的受害歷程實在非常心疼,因為其實我有機會可以揭發他的行徑,但我卻沒有什麼實際的作為。而當房思琪事件發生,我只是害怕地擔心著被別人聯想到當年的我。直到我現在四十多歲一把年紀了,理智地告訴自己這兩年多的過程只是我人生的二十分之一,每當我多充實快樂地活過一年,分母變大就可以讓這個痛苦的佔比更小了。即便如此,但身體還是不自覺地直冒冷汗、手指顫抖地打字著,直到剛剛我先生安慰我說:『面對事情就是解決它,我們無法逃避。面對壞人我們就是要讓他得到該有的懲罰。沒關係,我們都這麼老了,沒有過不去的坎』於是這回我必須有勇氣地挺勇敢的學妹一把!至少我離這個傷痛比較久遠,而我也多麽希望這個傷痛僅止於我跟學妹和那個大我們兩屆的學姊,就我們三個人就好了,不要再多了,好可怕…

我強烈呼籲黃老師還是選擇悔改吧悔改才會讓你自由,對身邊的人傷害最小,也讓受害者自由。悔改的第一步就是『承認罪行』,畢竟你都60好幾了,人生再活也沒幾年了,你自己上數學課最常說『過程重於結果』,即便你因隱瞞而規避了法律的懲戒,但你所剩的生命過程難道要活在罪惡感跟被世人無限想像下的指點嗎?倒不如承認你的罪行開始贖罪吧!把律師費省下來好好給妻女有尊嚴地生活,畢竟她們跟你都是獨立的個體,她們沒有必要承受你躲罪的指點,也為她們做一件值得她們尊敬的事吧!還有這段的最前面其實是我這篇聲明稿最開始打字的地方,因為生活真得好忙,要我為這個狼師浪費這麼多時間去回憶,內心真是髒話連連。但想想為了替我孩子締造一個公平正義的世代,我就不能迴避揭露惡行的這件事,必須讓這樣的事件不要再發生了!也藉由此事提醒為人父母者:沒有人是天生就會做父母的,謙遜地跟孩子一起學習當父母,跟孩子一起拓展生活圈跟視野,保持傾聽與對話,觀察與陪伴,遇到什麼就解決什麼,且戰且走,活在當下,最後這段話是給我的父母跟當媽的我自己。

附件七、召喚信

WIND BENEATH YOUR WINGS.
有一種可能,受傷的地方會長出翅膀,而能使你自由翱翔

 也許曾經,他人的眼神反應,讓你躲進陰影,寒冷瑟縮,即使看見陽光灑落,卻無法讓自己溫暖起來。那些曾經想要信賴他們的人啊,卻無知地說出:

#怎麼可能,他是老師耶!
#被摸一下又不會怎樣!
#那是因為老師喜歡你呀!
#你是不是做了惹老師生氣的事?
#誰叫你這麼笨!
#你為什麼沒有好好保護你自己?
#都是你的錯,你還敢講?

這種無知,讓你的傷痛,變成一種無法言說的秘密。是壓在胸口的大石頭,是竄進睡眠的夢魘,是你很想釋放,卻找不到鎖頭的綑綁。失去了自由,不再信任他人,最傷心的是,也不敢信任自己。

有位性侵倖存者這樣說:

我發現,有些人無法原諒自己的根本問題,就是沒有放過自己。總以為如果在哪個環節多做點什麼,就不會這樣。但事實不是這樣。即使有機會重新回到那個時候,那時候的我可能依然沒法好好處理,事情還是可能發生。但現在的我可以選擇我的人生。可以選擇如何處理過去。可以選擇我的未來。

這不是你的錯!這不是你的錯!這不是你的錯!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過去發生的事情,不是你的錯。

真正該譴責的是濫用權力的老師,而不是受害人;該究責的是校園裡的共犯結構,而不是學生;該慚愧的是盲目相信老師的父母,而不是小孩;該檢討的是社會對於性侵害的迷思,而不是倖存者!

這是個翻轉過去的時機點,如果你準備好要說了,我們願意聆聽。如果你想主張權利,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提供了專業諮商人員與法律服務,當你的後盾,陪伴你面對過去。更重要的是,讓狼師不再逍遙法外,以保護所有的孩子,讓傷害止息!

有一種可能,受傷的地方會長出翅膀,讓你能自由能翱翔,而這等候多時的風勢,將承載著生命的重量,迎向陽光。

如果有話要說,以下管道可以聯繫: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或南部聯合辦公室,電話(04)2320-0078或(07)726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