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訴求:
1. 臺鐵企工都在傳,行政院代表說,如果臺鐵員工不滿要罷工,就要修惡勞基法,明訂三班輪班人
員國定假日不得拒絕出勤?這種恐嚇基層的話,真的是行政院說的嗎,請行政院說清楚?
2. 政府的留才協商方案請公開透明,莫忘過去承諾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於2021年5月,對臺鐵公司化議題提出以下說明與承諾:「行政院持續以開放的態度,傾聽『臺鐵員工』與社會各界的意見,院長也指示交通部,繼續與『臺鐵員工』及『工會』溝通對話,尋求共識。」臺鐵資方企劃處所主辦的員工溝通說明會,亦不斷強調未來「子法協商」會再開相關會議,積極納入基層員工意見,但實際上並未召開。
協商談判事項,攸關員工職場安全與鐵路運輸安全,包含進用人力是否能足額規劃、負債償還模式是否能改善安全條件、薪資待遇調整是否能確實留才維持檢修及運轉品質、設備與車輛購置的責任與需求是否符合安全效率等等。
例如以「薪資待遇」來說,公司化後,職場環境與管理方式前景不明,光是未來低薪進用人才,造成基層不穩定而徒增帶新人的教育成本與工作風險,本應就該有合適的現職人員留才補償或加薪。再比照其他國營公司待遇,臺鐵就是墊底,在公司化以前,本身就已經帶有「人力不足」與「人力高流動」的特性。這次留才獎金僅2000元,引發各地員工大力反彈。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曹嘉君表示,國家過去對於台鐵的改進總是亡羊補牢只做半套,事故發生之後才願意看見問題,但問題解決一半,從過去普悠瑪事故後時任台鐵局長張政源及交通部長林佳龍對鐵路員工的承諾跳票,再到太魯閣事故後交通部長王國材及鐵路工會理事長陳世杰對外的說法可知,我們認為,資方從行政院、交通部到臺鐵,皆未兌現相關諾言,幾乎可說是毫無誠信可言。
在鐵路工作第一線基層上周提出交通部故障,要求留才方案公開透明,但竟然傳出行政院協商代表轉述蘇貞昌院長意思:「只要罷工通過,他將要修改勞基法,明訂三班輪班人員未來在國定假日不得拒絕出勤」,也就是說行政院要再修惡勞基法,所以今天臺鐵產工跟臺鐵企工各分會代表站出來問行政院,是否真的員工為鐵路安全爭取更好的工作環境留住人才,行政院就要修惡勞基法?
宜蘭分會理事劉仲書提到,臺灣鐵路工會本會(以下簡稱企工本會)於8月24日第二次臨時理監事會中,同意通過資方所提出包含全體留才獎金2000元等協商條件,引發員工強烈不滿。對此我們認為,公司化協商談判過程應秉持「公平、公開透明」原則,強烈反對拒廣大員工於門外的「閉門協商」!政府應實現過往承諾,積極尋求臺鐵員工更大的集體共識,以創造真正安全、穩定的運輸環境。
我們主張,當前企工本會協商代表與政府之協商,已無法反映員工整體意志,且協商過程既不公開、也不透明,政府應實現「尋求共識」的承諾,讓協商談判「過程公開透明」。相關協商事項與條件,皆應充分受各地員工共同檢視,這並非少數人的事,而是攸關多達一萬六千名員工的權益事項。惟有開放溝通、尋求共識,才能確保公司化後能確實提供給員工安全穩定的職場,進而帶給民眾安全的公共運輸。
發起單位: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臺灣鐵路工會會員代表 柯建鴻、黃繼潁、賴治潁
臺灣鐵路工會宜蘭分會理事宋英實、郭宇哲、莊國勇、黃明琴、劉仲書、柯毅鑌、簡逢頡,代表陳家儀、高紹源、周正華、林毓宸
臺灣鐵路工會基隆分會代表鄭堯譯、胡俊智
臺灣鐵路工會北一分會理事孫士驩、代表陳品文、陳麗秋、吳明興
臺灣鐵路工會台北機廠分會代表 張哲銘
臺灣鐵路工會新竹分會代表張永裕、劉奕文
臺灣鐵路工會彰化分會代表呂盈錠
臺灣鐵路工會嘉義分會理事 宋宗霖
臺灣鐵路工會台南分會代表 林惟孝
臺灣鐵路工會高雄分會代表陳詠佑、洪鼎為
臺灣鐵路工會屏東分會理事謝詠浩、江烊志、金正傳、藍日宏,蔡博宇、陳義承,代表江宥霖、謝東佑、薛瑞斌、陳允澤、黃進福、陳育宏、賴立釧、朱宸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