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記者會訴求:
1. 加班補償要務實:
2. 加班補償不打折:請行政院人總取消支給要點草案修正,
3. 監督機制要明確:應於《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
今年5月立法院通過《公務員保障法》、《公務員服務法》
l 加班補償要務實:
警消基層20餘年不變加班費上限僅調整2000元,
按我國歷年物價指數計算,自民國89年17000元物價,
內政部表示調升2000元係參考我國110年警消加班工時情況,
而消防員在人力缺乏的情況下又受限在隊最低人數門檻,
l 加班補償不打折:
而行政院人總所提《加班費支給要點》草案第四條第二項:
加班工作時間為正常工時以外之服勤時間,
且參照國外的公務人員相關規範,加拿大、
l 監督機制要明確:
另外,行政院所提《服勤辦法》草案第十條:主管機關應定期檢討所屬機關(構)勤休制度之妥適性。
主管機關依第四條及第七條所為之備查、同意或調整,
草案內容完全沒提及行政院依什麼標準、如何監督,
因此本會今日下午於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
l 遺憾!政院打折加班費、拒絕務實補償方案,
今記者會本會提出三大疑問:
一、
二、參照國外輪班制公務員相關規範及我國勞動法令,
三、請問行政院目前草擬服勤辦法中行政院認為「有必要時」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由蕭欣瑋專委、陳隆欽專委出面回復訴求,
但本會要強調,行政院人總並未清楚說明「為何」不採納本會意見,
陳專委於記者會現場表示加班費支給要點修正,雖打折加班費,
在得不到行政院具體回復的情況下,本會轉而遊行至監察院,
另本會將於10月6日消防署勤休調整案交流會議再次提出消防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