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2016年台化彰化廠因空氣污染問題,在申請操作許可證展延時遭彰化縣府駁回,最終關廠。台化2019年提起國家賠償,今年7月一審判決出爐,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彰縣府須賠償台化4.77億元,縣府則向台中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特意在9月29日台化彰化廠關廠六周年的這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台化連年虧損早有關廠打算,程序中也未積極申請許可證,實非「被迫」關廠;況且台化從未賠償彰化居民的健康損失,卻提起國賠要彰化人買單實在是欺人太甚,呼籲台化撤回國賠訴訟,負起應有的企業社會責任,同時也強調將持續關注二審訴訟。
台灣化學纖維公司彰化廠坐落於彰化市東區,以生產嫘縈纖維(Rayon)、尼龍(Nylon)等紡織品為主,是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1965年建立的第一座生產基地,也是台化的「起家厝」。1996年5月,台化廠區內三組汽電共生燃煤鍋爐開始商轉,一面提供廠內製程使用,所產電力除了自用,也將餘電賣給台電。
2016年9月,台化因三組汽電共生鍋爐相關許可證即將到期向縣府申請「展延」,縣府於審查過程中發現其生媒成分、生媒使用量等相關數據不符合環評承諾,要求依法申請「異動」,然台化堅持申請「展延」而遭到縣府退件37次,最終在9月29日駁回其展延申請,台化也因許可證失效而關廠。
台化不服,向環保署先後提起兩次訴願,要求撤銷縣府的「駁回」處分,環保署訴願委員會則兩度作出有利台化的訴願決定,指出縣府行政程序違法分別在2017年3月10日、11月24日撤銷縣府的駁回處分,雖然狀態再度回到「申請展延中」,但廠內3組汽電共生鍋爐已於2016年10月8日停爐,並在2017年8月轉型成觀光工廠。
2019年台化以被迫停產為由,向彰化縣政府求償11億7千多萬元,今年7月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彰縣府須賠償台化4億7704萬元及利息(合計約6億),彰縣府則向台中高等法院提起上訴。環保署兩次有利於台化的訴願決定也影響國賠訴訟,彰化地方法院指出,彰縣府兩次駁回處分均經環保署明確認定違法,致使台化被迫停產而有損害。
根據判決書,彰縣府認為環保署是因程序瑕疵才撤銷縣府處分,實際上環保署也認為不應核准台化的展延許可,此外縣府屢次要求台化應依規定重新申請許可證,台化卻執意申請展延才導致駁回的必然結果,到期停工後台化也並未積極重新提出申請,因此台化是否成立「侵權」得以申請國家賠償仍有疑慮。
關廠六年空氣明顯變好 地方居民呼籲台化撤回訴訟、負起社會責任
「彰化市民都沒向他追討健康傷害的費用,台化怎麼還敢申請國賠?」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帶著襁褓中的孩子出席,她很感謝台化願意作出關廠的決定,讓孩子不用再呼吸酸酸臭臭的空氣,也不用擔心未來孩子罹患肺腺癌,但台化長期危害彰化人健康,卻提出國賠訴訟要讓彰化人付出血汗錢真的欺人太甚,呼籲台化盡速撤回國賠訴訟。
吳慧君代讀彰化醫療界聯盟理事李武波的資料,指出在2016年台化彰化廠停工後PM2.5濃度顯著下降,而彰化市居民罹患肺腺癌的比率也是從1999年開始逐年飆升,除了高餘鄰近四個縣市,彰化市又高於鄰近鄉鎮,縱使無法直接指認因果關係,但台化燃煤確實危害彰化人的健康,因此台化應該負起企業社會責任。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也說,台化污染彰化人50年影響了兩代人的健康,彰化市20多萬居民都深受其害,廠區五公里範圍內更有88所學校,嚴重影響學生和居民的呼吸系統。他批評,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一直呼籲回饋社會,而台化賺了這麼多錢難道不用對彰化人補償嗎?他呼籲台化應該主動撤回國賠訴訟,並支付LDCT肺部篩檢費用給彰化廠方圓五公里內的20萬居民。
「台化是故意讓許可證卡關,讓縣府成為代罪羔羊」,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監事顏淑女表示,台化彰化廠直到2016年3月才被縣府認定屬於「特殊性工業區」,需要花費超過10億元補設綠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若未按時完成還會被開罰最高500萬元,當時台化不願意花錢曾向環保署提起訴願也被駁回;再加上台化副董事長洪福源數次公開表示彰化廠連續五年虧損超過17億元,連年虧損加上罰鍰壓力才讓台化故意不按照縣府要求、藉機關廠,呼籲台化要有企業良心撤回國賠訴訟。
台化真有損失?汽電共生餘電收益破十億
「售電都比本業賺錢,所以我們一直認為台化彰化廠是燃煤電廠」,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表示,台化彰化廠生產人造絲,製程中需要用鍋爐燃燒產生高壓蒸氣,而汽電共生系統所發的電,原本是要提供廠內製程使用,多餘的電才賣給台電,最後賣電卻成為主業。民間長期要求公布售電數據,但台化或能源局都不願公開。
吳韋達藉由台化彰化長的生媒燃燒數量、燃燒熱值、總熱效率、有效電能比等公開數據,推算出台化在2015年的售電比例是54%,共販賣4.6億度電給台電。再按照當年的汽電共生收購價每度2.21元,保守估計2015年售電金額超過10億元。他批評,台化是為了停損才停工,卻向彰縣府索賠十分不合理,「台化賺得夠多了,不要再要求彰化縣民負起4.7億的天價賠償。」
環保署刻意偏袒台化?民間盼二審法官審酌兩方意見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批評,環保署在台化案中一再偏袒台化,甚至後來修訂空污法時還訂了「台化條款」,2018年8月上路的新版《空污法》第30條中讓業者在許可證審查完成前,可直接沿用舊許可繼續操作而不會失效,根本是自甘墮落讓污染凌駕於環保之上。
「環保署簡直是台化的打手」,陳椒華提到過去反台化運動中較少著墨在環保署的失職,在將台化的環評監督轉移給彰化縣府之前,環保署並未發現台化生媒成分與環評承諾不符,根本是瀆職在先、幫台化解套在後,未來將追究環保署當年的失職。
從高中就開始投入反台化運動的喚醒彰化青年聯盟成員、彰化縣議員候選人楊子賢指出,當年環保署非但沒有站在彰化縣民的立場,反而在扯縣府的後腿,在三次訴願中一次比一次更站在台化的立場,甚至當時環保署長李應元還曾經邀集經濟部長、台化高層、彰化縣長進入環保署密會,最終訴願結果皆是有利於台化。
楊子賢也希望台中高等法院的法官可以仔細審酌兩造在一審提出的事證,讓雙方充分辯論,他認為彰化縣府環保局當時依法行政,完全站得住腳。他提醒,健康不分藍綠,希望彰化政客莫再冷嘲熱諷,也希望彰化縣民不能再隔岸觀火。
※台化彰化廠關廠案
2016/3月 台化遞交異動申請
2016/3月 彰縣府認定台化彰化廠為特殊性工業區,台化提起訴願。
2016/6月 台化改提展延申請,補件多達28次皆未獲得縣府許可。
2016/09/29 縣府駁回台化許可證展延申請,許可到期
2016/10/07 環保署駁回台化「特殊性工業區」訴願。
2016/10/07 環保署長李應元邀彰化縣長魏明谷、台塑集團副總裁王瑞華赴環保署協商
2016/10/08 彰化廠內三組汽電共生系統停爐
2017/03/10 環保署訴願會撤銷縣府「駁回展延」處分
2017/06/22 縣府第二次駁回台化展延申請
2017/8月,台化彰化廠轉型為觀光工廠
2017/11/24 環保署訴願會再度撤銷縣府處分
2019年 台化提國家賠償訴訟
2022/07/15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彰縣府應賠償台化4.77億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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