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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籲縣市支持工時調降,加班補償拒絕打折  消防署承認工時計算有誤,本會代表現正與會中!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記者會訴求:

1. 工時要健康上限:呼籲各縣市消防局支持消防工時調降,消防署應比照《公務員服務法》一般公務員設定健康權目標月工時上限240小時,每月加班時數60小時上限。

2. 加班補償不打折:請各縣市消防局及消防署勿曲解大法官釋字785健康權意旨,內外勤消防員加班補償100%不打折!

3. 工時計算要核實:

(1) 消防署勤休草案中所訂休息及用餐時間明確載明勤務表,不應安排任何勤務,否則應全數計入工時。

(2) 請消防署修正工時計算公式,草案中工時計算邏輯嚴重錯誤,要求消防員請假後又須還假,「一假兩請」將造成消防員權益受損。

4. 開放加班換補休:補休假作為《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所訂法定加班補償方式之一,請各縣市消防局及消防署依法開放,並依正常工時12小時折算一日。

5. 基層團體要監督:消防署作為中央消防機關應每年邀請基層團體及各級消防消防機關每年定期召開檢討會議,逐步落實消防員健康權。

今(6)消防署即將召開消防員勤休交流案調整會議,會中將研議訂定《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草案、加班補償是否打折進行討論。然而綜觀草案內容,健康權目標設定侷限、工時計算邏輯錯誤、缺乏基層團體監督機制,甚至於議案二將討論是否打折加班費!

工時要健康上限

本會肯定消防署於釋字公告三年期末前終於提出草案內容,並在基層消防團體爭取下提出長遠工時上限每兩年調降規劃,本會呼籲各縣市要改善消防員過勞情況,應支持消防署每兩年調降工時規劃。但是,本會亦呼籲消防署不應侷限在加班時數上限80小時,而應以《公務員服務法》一般公務員,每月總勤務時數不得超過240小時、加班時數不得超過60小時為目標提出規劃。

加班補償不打折

此次會議中議案二即為加班補償加班費評價換算基準之討論,議案內容亦提及:「鑑於外勤消防勤務屬高強度、高密度工作,建議外勤待命服勤及備勤均依加班鐘點費 100%評價。」、內勤輪班輪休人員最高將打折50%!

加班工作時間為正常工時以外之服勤時間,故在勞動相關法令中有設計「加班加成」的機制,目的就是若雇主要安排勞工加班,就要付出較多成本,以補償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工作。參照國外的公務人員相關規範,加拿大、日本及新加坡都設有加班加成的設計。

我國勞動法令中,更沒有所謂加班補償打折的情況,全數計入工時計算,為何內勤輪班輪休人員就能夠以加班費50%的方式作為加班補償?此例一開將會嚴重影響加班補償最根本邏輯及其他職種輪班制公務員,行政院的加班費支給要點仍是草案,消防署就想要開放打折加班補償!

而雖消防署建議外勤消防員加班鐘點費以100%計算,但是在消防員每月加班費受限中央警消加班費上限的前提之下,消防員仍是在「加班做功德」的血汗困境,本會認為消防署應思考如何協助各縣市政府在消防員工時過長的情況下,如何補償基層消防員,例如桃園市3月底提出火警停休補償即為可行性方案之一。

工時計算要核實,別凹基層消防員

在消防署所研擬的勤休草案中,第四點提及勤務間可安排消防員休息時間,本會樂見消防署持續思考如何改善消防員過勞問題,但以我國消防人力吃緊,應明確將基層消防員用餐及休息時間載明於勤務分配表,在什麼時段,哪一位隊員是安排休息或用餐時間,若不計入工時也應開放隊員返家休息或用餐,若僅是維持備勤,本會認為應該核實計算,全數列入工時。

第四點說明中也應列入無法安排休息時間、用餐時間之狀況該如何計算工時,以向各縣市清楚說明工時計算基準,另說明中以消防員服勤時間扣除正常公務人員每月基本工作時間之公式更是邏輯謬誤,若已請假之時數應從正常公務人員每月基本工作時間扣除【勤務時間-(正常公務人員每月基本工作時間-已請假時數)】,否則在這樣錯誤工時計算的數字遊戲中,基層消防員將發生請假重複計算的權益損失!

本會亦認為要保障消防人員健康權,草案中第4點第3項單位主管得因轄區特性、重大事故或人力考量需要,調整輪班輪休人員勤務及休息時間。相關調整應以兩周為限,避免造成基層消防員連續上班時數過長。

開放加班換補休,並以正常工時12小時折算一日補休

本會多次召開記者會向行政機關詢問加班補償相關議題,都會得到以補休假作為加班補償的回復。然而,按本會統計,目前仍有超過一半以上的縣市尚未開放加班換補休,作為署屬機關的港務消防隊亦尚未開始執行相關政策。補休假作為《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第一項法定加班補償方式之一,應立即開放!

另本會樂見消防署終於訂出消防員單日工時結構,讓消防員的工時計算以臻明確,但目前各縣市亦尚未以加班12小時折算一日補休,本次會議亦無提及相關內容,加班補償遭打折,補休制度「殘缺」的情況之下,請問消防署及各縣市消防局如何落實保障輪班制公務員健康權的釋字意旨。

基層團體要監督

以目前消防工時改革尚未完善的情況下,本會認為消防署作為中央消防機關,應具體提出協助各縣市增補人力方案並肩負持續檢討全國消防員勤休規劃之合理性責任,在草案第五條納入邀請基層團體及各級消防機關每年定期檢討勤務及人力編排之妥適性,才能讓消防員回歸合理工時,實質補償之目標。

本會代表於記者會後亦將參與即將召開之勤休交流案調整線上會議,並於會議中提出上述基層團體訴求,基層消防員已花費將近十年爭取工時改革,本會作為基層消防團體,呼籲各縣市及消防署支持本會「健康工時、合理補償」相關訴求,並採納本會所提出務實建議。

消防署由人事室主任接下本會陳情書,並於記者會現場承認消防署版草案工時計算有誤,本會代表現正參與會議,並將於會議結束後發布聲明,呼籲社會各界持續關注消防員工時改革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