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建興貨運苛扣加班費上百萬 罹癌司機陳情盼勞動部解決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曾在建興貨運集團替客戶「三福氣體」運送高壓氣體的兩位司機出面向工會陳情,公司讓司機過勞駕駛,每天平均工時14-16小時,還以2.5小時休時理由及「經常性薪資未納入計算」苛扣加班費,估計近3年積欠上百萬加班費。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雲林縣產業總工會及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為聲援兩位司機,10月14日時前往勞動部陳情,要求勞動部回應如何解決貨運業長期過勞、苛扣加班費問題。

疲勞駕駛在路上當炸彈 貨運公司血汗壓榨

司機許志嘉是雲林麥寮人,為了經濟需求北上尋找工作,2015年起在建興貨運集團工作近6年。他的工作內容是幫客戶「三福氣體」運送高壓氣體,他提出2019年8月27日的行車紀錄及工時大餅圖,這天工時近20小時,從凌晨2點半開始從桃園大園出車到竹南客戶端,客戶遍佈桃園地區,有行車紀錄儀的地方是貨車行駛時間,沒有開車的時間則是開堆高機、疊貨、接管線輸送氣體等工作內容,下班時間近晚上10點。

為了應付長工時,許志嘉說在建興工作前已經戒吃檳榔,但是為了提神工作重新恢復吃檳榔的習慣,無奈過勞成疾,2020年7月時許志嘉罹患痔瘡開刀休息一個月,9月工作到10月底時回診再發現口腔癌初期,繼續進行手術治療。

他本來打算身體康復後要再繼續工作,但是公司卻說已經請新人補上他的職位,要求許志嘉變更工作條件或留職停薪,許志嘉不滿,因此在2020年11月離職,後續公司要求他搬離宿舍、繳清交通罰款及家人健保費等近6萬。他說雖然在建興的薪資比在雲林工作高,但一年內他被調北中南4處,有些區域公司沒有提供宿舍,他就得自行租屋。

司機許志嘉指著在建興貨運集團工作時的行車紀錄圓餅圖,工時長達20小時。

另一位司機范晏豪自2018年在建興工作至2022年9月離職,工作時間每月休息4天,每天工時平均14-16小時。

范晏豪提到為了做運送高壓氣體的工作,司機需要用自己的時間上課並考取4張證照,還要經過三福公司的訓練師審核。范晏豪說,他曾經為了複訓,早上4點上班到下午5點後、再去上課到晚上10點。最後回到家晚上11點,睡3小時後繼續上班跑車。

一個需要高度專業與安全的運輸工作,范晏豪說公司為了省下助手費,他跟許志嘉一人負責一台車,若司機疲勞駕駛等於是在路上運送不定時炸彈,不開車時必須單人全程負責輸送工作,為了抓緊時間得經常路邊停車,面臨交通違規也會被扣薪水。「每次帶新人常常來上班一週就嚇跑了,貨車司機的工作性質就是工時這麼長。」

兩人的薪資約為5萬5,計算方式為底薪5000元加上技能獎金2000元,其他以客戶數業績計算,平均一天要跑8-12個客戶。若以配送8間公司為例,開車就花了8小時,停車時工作近8小時。

范晏豪說,他們一週工作90小時,一個月加班時數約100多小時,薪資勞保級距以45800元計算,只給4萬多元加班費,兩人估計近3年間的加班費被積欠超過100萬,目前皆已提告公司追討。

開庭時建興公司的答辯理由認為,加班費計算需扣掉2.5小時休息時間,「經常性給予」部分也不納入加班費計算。實際上司機根本沒法休息,停止開車時也在工作。許志嘉也提到,一些薪資名目例如沒休完的特休換薪資,被公司要求另外簽名不計入薪資裡才能領,根本違法。

范晏豪說,司機們每天帶著麵包上車當三餐,想上廁所只能在路邊小解,長期在座位上駕駛更容易得痔瘡。上個月自己工作恍神遭遇其他車輛碰撞,公司不幫忙處理還要扣他3萬元,令他大感不滿:「你可以用公司標準扣錢,為何不用政府規定標準給司機加班費?」

司機范晏豪:「你可以用公司標準扣錢,為何不用政府規定標準給司機加班費?」

貨運業違法 勞動部沒辦法?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會員代表林映辰表示,所有物流業司機的加班費被扣2小時休息時間是很常見,但其實貨運司機沒開車時也在工作,必須搬貨上架、送到指定處等,「物流業扣休時除了少給加班費,還讓司機工作更長時間,是一直以來無法改善的狀況,我們要求勞動部應有所作為。」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局張科長出面接受陳情表示,《勞基法》規定,勞工工作獲得的薪資應該包含經常性或不經常性的津貼或獎金,皆應納入工資計算。如果公司其休息規定,但是勞工實質上沒有獲得休息,就得計入工時計算。

面對這次陳情內容,張科長回應勞動部有針對貨運業進行例行性勞檢專案檢查,與交通部公路總局也有合作例行稽查。工會可將司機許志嘉個案事證提供給勞動部,後續也會對公司啟動勞檢。

工會則要求建興貨運集團如實付給司機們加班費,工會期望法院審理時也應要求資方按照法規處理,儘速與勞工達成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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